1999年10月30日,《财经时报·新证券》在头版刊发《积极的股市政策》一文,指出“积极的股市政策日渐成型”。文章指出,“经过十五届四中全会以后的一个多月,股市制度建设的形势和方向更趋明朗,即先修渠,后放水,慎放水”。该文署名本报编辑部,作者为董少鹏。这是首次提出“积极的股市政策”的概念。
近期,随着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有关积极股市政策的讨论逐步升温。那么,究竟什么是“积极的股市政策”?
我在1999年主持《财经时报·新证券》工作时,曾经提出过“积极的股市政策”这一概念,当时主要是借鉴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提法和思路。1999年“5·19”之前和之后,政府相继推出了鼓励社会资金入市的立体政策,随后人民日报也发表评论员文章支持股市发展。在周正庆任证监会主席的这个阶段,可以说,已经开始执行积极的股市政策。我于1999年10月30日在《财经时报·新证券》头版发表了《积极的股市政策》一文,对此作了简要阐述。这也是第一次提出积极的股市政策概念。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总体上是积极的。2007年完成股改之后,对积极股市政策的进行讨论的专家逐渐增多。
回顾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站在今天的时空点上,我认为,所谓“积极的股市政策”,就是指扩张性、鼓励性、保护性的股市政策。从操作层面看,可以从扩张规模、增加层次、加强监管等方面布局。
首先是扩张规模。十二五规划草案明确提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由于直接融资还包括债券市场,债券市场即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但同时,扩张股市规模也是必然的趋势。
结合发达市场的情况来看,股市、债市等直接融资渠道提升的空间极大,有望与间接融资渠道银行并驾齐驱。
其次是增加层次。十二五规划草案提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指针对质量、规模、风险程度不同的企业,为满足多样化市场主体的资本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分层次的市场体系。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主板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二板市场及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及场外市场等。
还应在促进新兴产业与金融资本之良性互动方面采取措施,即大力发展天使投资、VC、PE、新三板等板块。一方面解决大量中小企业融资难,另一方面吸引热钱游资进入实体经济。
再次是加强监管。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相关表述是,“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与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随着资本市场的容量越来越大,资本市场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政策制订及执行都必须有系统的思考、全局的考虑,要有积极的、长远的规划。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此番谈话,就资本市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其需要着力的重点方面做出了全面地部署,“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要求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求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需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创业的机制优势;拓展对外经济合作空间,需要有效提升资本市场的支持和保障能力”。
我认为,这基本上体现了积极股市政策的基本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