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惟我独尊”乱收费一直是备受争议的问题。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服务价格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
其中包括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等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
实际上,银行收费“乱”由来已久,近两年愈演愈烈。自银行卡开始收10元年费以来,短短几年间,银行客户便先后经历了小额账户管理、跨行取款、跨行查询、短信服务等多项业务从免费到收费的过程。目前,收费项目越来越多,而银行间收费差别也越来越大。
相关数据显示,2003年10月1日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行收费项目仅有300多种,而去年8月22日的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目前银行提供的服务项目超过3000种,七年多时间增长了10倍。央视记者将银行项目收费分成手续费、管理费、服务费三种,服务费中的零钞清点费(即数钱费)曾因被消费者认为非常不合理而遭银监会叫停。此外,有消费者发现自己账户里的钱越存越少,这是因为存款所得利息比银行收取的小额存款管理费少。有专家指出,小额存款管理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银行和消费者所签订的霸王条款。
这次被取消的费用包括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等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中,所谓被免除的“三十四项服务收费”,乍听起来很是带劲,很是雷厉风行,给收费胃口越来越大、越来越不把用户放在眼里的银行一记耳光,仿佛对银行收费进行了一次非常严厉的清理,可细看一下被“免除”的这些收费,一来都是公众没怎么见过的收费,二来是一些所谓要免除的费用好像前些年就已经提到过了!不知是为了凑数量,还是瞎显摆。但这里面有哪一项收费真正触及了银行的垄断收费问题?
这次免除的所谓“乱收费”,很多是根本不存在或早已被取消的费用,这种“以假乱真”的做法,无异于是鼓励银行以各种名义收取这种费用,为银行以后变本加厉变相收费留下了更大的动力。而对于像跨行取款费、跨行转账费、小额管理费、银行卡年费等银行现实中普遍在收、公众反映强烈的“真收费”,却只字不提。
对于银行这种“想升就升,想降就降”的独断行为许多学者早就提出了质疑。“国内银行很多收费都是凭感觉、拍脑袋,小银行都是看大银行怎么定价,然后追随。实际上,银行和公众产生矛盾,正是因为银行定价主观随意性太强。”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银行和公众产生矛盾,与银行业竞争不充分、一些大银行存在相对垄断也有关系,正因为垄断,它们才能够把定价的主观意志随意施加。
据了解,在今年的“两会”上,银行乱收费问题受到了不少代表和委员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就建议,修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屡遭各界广泛质疑的收费项目;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收费的具体服务项目,明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从根本上遏制商业银行乱收费的行为。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副市长吴刚也提交了《关于清查和禁止银行乱收费行为的提案》,建议监管部门整顿银行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投诉、奖惩、考核、督查等制度。
目前银行作为商业机构,收费无可非议,但关键是要建立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而不能唯我独尊,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而且还名目繁多,比过去的苛捐杂税少不了多少?邱冠华表示,“银行可以对服务收费,但目前的问题是国内银行在收费上不遗余力跟世界看齐,但服务水平和质量却与世界水平相差甚远。银行要做的,不仅是改革中间业务收费结构,还必须在中间业务的产品开发和创新上下工夫,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而不是在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上动收费的想法。
民意如刀,不管刀刃是否锐利,起码在民意之下,无论是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都不能对商业银行的这种独断专行行为无动于衷,即使做了,也是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监管不力”、“唯我独尊”,这不是一个每每把“服务”挂在嘴头的商业银行也好,监管机构也罢,应该做的!为了使“服务”真正体现在民众身上,相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定调价机制,加大明码标价力度,弥补行业监管的空白,以提高商业银行业务收费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