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新政解读实战培训(2011年5月14日成都)中国房地产培训网


房地产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新政解读实战培训(2011年5月14日成都)中国房地产培训网



税收新政迭出的时代,政策渐欲迷人眼,新《营业税条例》、国税发【2009】31号、国税发【2009】91号、国税函【2009】342号、国税函【2010】79号、国税函【2010】148号、国税函【2010】201号、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函【2010】53号、财税【2010】121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4号公告、6号公告、27号公告、29号公告……,深刻影响企业纳税支出,如何合理运用政策,减少税收支出?
无论您是老板还是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在地产全面稽查的时代,您终将遭遇税务稽查!面对严峻的税务稽查形势,您准备好了么?
如何改变交易模式,改变交易流程,以降低税负,您深谙此道么?
土地成本对于地产成本,犹如面粉与面包的关系,16种拿地模式,降低拿地成本,您知晓奥妙么?
资本运作、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构筑公司架构以降低税负,您运用自如么?
本课程,让“税收政策” 密切结合“稽查手段与流程”,全面解析地产四类收入、计税成本核算七大步骤,深度解析新旧税收政策衔接运用,深度解读,手传心授,一课在手,让您知己知彼,税收无忧!

【组织机构】中国房地产培训网 http://www.chinarec.com.cn
【时间地点】2011年3月26-27日 深圳(详见报到通知)
      2011年5月14-15日 成都(详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2400元/人(含培训费、午餐费、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68011791,62202006李老师,王老师 传真:010-68010709

下载报名表 http://www.chinarec.com.cn/page/dcpxbmb.doc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培训内容】
一、房地产税收2010年末最新税收政策深度解析?

二、地产企业遭遇税务稽查的法律责任

三、地产企业全面避税理念及实际操作技巧

四、地产企业税收政策之前世今生(所得税十一大文件、土地增值税十四大文件系统解读)

五、项目清算与年度汇算的操作技巧

六、房地产企业季度预缴申报表及年度申报表的填制技巧

七、未完工收入是否可以扣除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

八、未完工收入是否可以作为广告宣传费扣除基数?

九、四种情形造成地产企业前期多缴税款后期不能退税的破解策略

十、项目公司注销前可以退土地增值税

十一、地产企业销售收入检查防范要点

十二、老板借给公司钱和公司借给老板钱有什么法律风险?

十三、房地产各种融资方式税收政策运用

十四、地产企业销售收入四大确认原则及运用

十五、差额征税解析(在建项目中对 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如何差额 征税)

十六、地产企业完工标准解析

十七、地产企业计税成本扣除七大 步骤

十八、地产企业后续支出的所得税 处理

十九、土地增值税清算八大问题解 析

二十、预租收入及租金收入各种税种解析

二十一、大市场项目常见的税收筹划 思路

二十二、拆迁补偿营业税、企业所得 税、土地增值税解析

二十三、以地(房)投资六大税种解析

二十四、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 处理

二十五、境内外所得的所得税、营业税问题解析

二十六、“以票控税”与“实质重于形式”

二十七、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发票作为 合法扣税凭证?

二十八、什么样的评估报告可以作为 合法扣税凭证?

二十九、资产评估增值的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税收解析

三十、甲方供材的材料发票是否属 于合法的扣税凭证?

三十一、地产所得税实务难题解析

三十二、十六种拿地成本方式大解析
1、招、拍、挂     
2、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3、购买转让土地    
4、直接同目标企业合并,然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卖股权
5、“购买股权”     
6、非地产公司投资到非房地产公司公司,然后同地产企业合并
7、“创造境外卖股权”  
8、企业分立一个新公司,然后远期卖股权(实际权益转让在先)
9、“设立spv购买股权”
10、有地一方投资到地产公司,然后卖股权
11、合作建房      
12、投资到新公司,然后卖股权
13、1003+36+48     
14、分立一个新公司,然后合并。(先分立,后合并)
15、委托代建      
16、购买方将资金投资到有地的目标企业,然后分立

三十三、专家现场回答学员实操问题

【培训专家】
张伟:会计学硕士,现供职于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中国房地产培训网特约培训师。曾先后在征管、税政、稽查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的稽查办案经验:曾先后参与了被称为建国以来第一大税案的潮、汕8.07骗取出口退税案、骗税个案全国第一的葆祥公司骗税案(骗税金额2.8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05年中国第一大税案:黑、津、冀虚开发票系列专案、2006年中国第一大税案“利剑二号”专案。多次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查办各类案件。具有良好的税收法律素养:多次主持税务听证案件,多次代表税务机关应诉并胜诉。知晓企业稽查后法律救济措施的运用。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在税务机关内部多次进行稽查前培训,受到广泛认可。经常为大学MBA班、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授课,受到普遍欢迎。巡回为各大城市高端培训近百场。业务特长:税务稽查应对、增值税、所得税、出口退税、房地产税收。


【延伸阅读】
2011年房地产培训计划安排(含房地产投融资、营销策划、景观设计、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物业管理、财税筹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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