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夕谈歧视侮辱性被召回


     

 3.15前夕话歧视侮辱性被召回

 

       A、中国政府出面干涉日本车商低头召回

       2月28《中国汽车召回网》报导: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8日起主动召回部分新君威和新君越轿车,共召回车辆约23.3万辆。上海通用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自2011年2月28日起召回2008年9月18日~2010年10月14日生产的部分新君威2.0L、2.4L车型,涉及133074辆;2009年4月20日~2010年10月14日生产的部分新君越2.4L车型,涉及99857辆。包括新君威1.6T、2.0T和新君越2.0T、3.0L等其他车型不在召回范围内。据了解,这次召回的原因是车辆发动机燃油管在极端工况下接头可能会脱开,造成燃油泄漏,导致车辆熄火或无法启动。如遇到外部明火,存在起火的隐患。上海通用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采取更换燃油管的措施以消除隐患。截至目前,上海通用未接到过此问题引发人员伤亡情况的报告……

       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积极主动态度与措施截然相反、与此同时的是,一向对中国消费者歧视、傲慢、无理的日本丰田公司,此次终于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的“干涉”与压力下,极不情愿地低下头作出让步,丰田汽车中国公司终于追加发出召回令,将自2011年3月23日 起 召 回 部 分 进 口2003—2006年款雷克萨斯(Lexus)RX300/350汽车,在中国大陆地区召回的丰田汽车涉及5202辆,生产日期为2003月2月—2006年7月。

       丰田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忽视”已非一次。此前丰田公司宣布,由于部分车型存在漏油风险,将在全球范围内召回近170万辆汽车,其中包括日本国内市场的120万辆以及海外市场的42.1万辆,主要涉及日本、美国、英国、德国等市场,涉及中国香港,大概有630辆雷克萨斯,但不涉及中国大陆。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当时解释,由于在中国大陆市场投放的汽车没有使用相同的存在缺陷的发动机或配件,因此召回范围却不涉及中国。

       对此,2月18日,中国质检总局正式约见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就此次召回做出解释,并要求其确保中国消费者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组织国家指定的进口汽车口岸检验检疫局,认真核查丰田汽车公司此次召回车型的进口情况,并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重点核查进口丰田车型是否存在相关缺陷,对辖区内进口丰田汽车经销店进行调查,了解消费者投诉和处理情况。质检总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去年1月29日,本田汽车在全球范围内召回64.6万辆飞度/爵士(Fit/Jazz)和City型汽车,此次召回涉及在北美、南美、欧洲、南部非洲以及亚洲市场售出的汽车,但不包括中国大陆。本田方面解释,中国国内销售的Fit、City产品所使用的相关零部件与召回产品的零部件设计规格不同,不存在上述缺陷,因此不属于召回范围……

       丰田汽车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召回车辆,但在中国市场却每次都被蓄谋地排除在外,常常被“习惯性无视”。但中国浙江省工商局却不信这个邪门歪道,不理睬日本人的那一套,坚决坚持非得让丰田汽车召回和赔偿有缺陷和存在危害的车辆。进而被中外媒体称赞为“浙江工商单挑丰田”——才使得丰田承诺对浙江市场召回的汽车赔偿经济损失。这似乎成了日本车商的一种习惯与模式,中国有关政府部门不施压,丰田不愿意公平公正公开对待中国消费者,但仅靠国家质检总局与浙江工商局的这两次施压,难以促使日本人尊重中国消费者,关键的问题,消费者还是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应对洋品牌的不公对待。

       丰田、本田等日本车商为何对中国消费者的权益总是熟视无睹?原因是没有压力以及中国召回制度未成体系进而导致中国消费者经常被侮辱性地“歧视”2004年3月12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效力位阶较低,且处罚力度也过轻,如,“罚则”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这也是日本车商钻中国仅有效力位阶较低的规定而无强硬法律的主要原因。只有将这一部门规章上升至法律法规等级层次,才能真正保护中国消费者的权利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如《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在第四十七条中,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些条例说明,只能等汽车出了事故,消费者才能找丰田公司讨说法。这说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产品责任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上还不完善。

 

       B、只有完善召回法律制度  日车商才会尊重中国人

       近三十年来,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实际上在我国国内享受了“超国民待遇”,为了保证地方的经济发展及在招商方面的竞争力,各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对涉外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视为而见,不惜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涉外合资企业在我国被一些汉奸们给“宠坏”了,所以这也是不少涉外企业敢于对中国消费者在环保标准、售后服务、产品质量采取“双重标准”歧视性标准的根本原因。

       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去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曾发布《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才明确了召回的问题。对比之下,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汽车召回制度早已非常成熟,无论是消费者获得经济补偿,还是政府开出巨额罚单,一切都是照章办事。

       据一权威媒体报导:“近年来一系列召回门事件中,丰田公司对于欧美市场的高度看重,并非缘于市场的轻重。实际上,就市场的现实估值和未来前景看,中国市场的重要性正在超越欧美传统市场。欧美市场之所以被重视,原因在于不仅拥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而且高度强调消费者的主动督导权。近几年的欧美市场汽车的被动召回,无不是在掌握完整的事故记录、个体消费者提出起诉后,政府和司法监管体系全方位介入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起到了主导作用。而欧美市场之所以被重视,原因在于,它不仅拥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还高度强调消费者的主动督导权。近几年的欧美市场汽车的被动召回,无不是在掌握完整的事故记录、个体消费者提出起诉后,政府和司法监管体系全方位介入的结果。”

      去年,美国媒体对丰田质量问题进行了强烈批评,正是这种猛烈的批评氛围,才使得丰田不敢忽悠美国消费者。日本丰田汽车公司于2010年9月与美国4名受害者家属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共计支付1000万美元。由此,中国消费者不能仅仅满足于“免费维修”的待遇,也应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鼓励下,根据相关法律提请索赔诉讼,只有这样,日本人才会尊重中国人。

 

       C、车到山前未必有路,有路未必有丰田车

      “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的广告词,十年前曾经在中国深入人心。但是这些年来不断受到召回们事件影响,绝对多数的中国消费者对丰田汽车的安全和质量产生了怀疑,甚至抛弃日系车而争购欧美系车。

       据J.D. Power在2010年3月进行的“中国新车购买意向研究”,丰田旗下品牌的名次远远落后于众多对手。其中,一汽丰田排名第10,不及长安福特;广汽丰田排名第17,不及一汽马自达、东风标致和东风雪铁龙;更让人意外的是,在宝马、奥迪和奔驰占据三甲时,丰田倾力打造的豪华品牌雷克萨斯却只排名第11,甚至名列一汽丰田之后。作为曾经享有盛誉的世界头号汽车公司,这样的排名让其情何以堪!

      

      从2009年年初开始爆发的丰田“召回门”事件,前后持续了近两年时间,不仅重创了丰田汽车的销售和盈利,而且也让丰田汽车的品质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2010年度全球销量为841.8万辆,与去年同比增长8%。丰田以不到3万辆的优势,领先通用汽车,连续三年位居全球汽车集团销量第一。在中国这个发展最快,占全球销量四分之一的最大汽车市场,丰田汽车的销量不仅落后于通用汽车、大众汽车,甚至落后于现代汽车和日产汽车,丰田汽车在中国的市场份额还不到5%。据业界著名权威研究机构《盖世汽车网》发现并做图如下:

 

    

       2010年,丰田汽车公司在中国市场销量约为84.6万辆,同比增长19%。这一增长幅度相当于丰田全球增长水平的两倍。丰田在中国实现了当初设定的目标,销量超过了80万辆。虽然丰田汽车2010年在中国取得了19%的增长,但是丰田在华销量增幅不仅远远低于中国汽车整体32%的增长水平,也低于许多跨国汽车公司。2010年通用汽车在华销量达到2,35万辆,同比增幅高达28.8%,并且连续六年在华领跑其他跨国汽车企业。中国已经成为通用汽车包括本土市场在内的第一大市场,占通用汽车全球销量839万辆的28%。

       大众汽车集团2010 年全年共交付汽车714 万辆,同比增长 13.5%。但在中国市场大众汽车销量达到创纪录的192万辆,同比增长37.4%。中国连续多年成为大众汽车第一大市场,市场份额比重达到近27%。

       2010年,福特汽车在华销量增至58.2万辆,同比增长40%。虽然销量没有丰田多,也增幅远远超过丰田。对于丰田在中国的落后局面,丰田汽车高层并不满意。丰田中国总代表服部先生曾经表示,“对于丰田汽车来说,如果不发展好中国市场,不提高在中国汽车市场的占有率,那么丰田汽车就没有发展前途,它的远大抱负就难以实现。”

 

       附文:下面是笔者在奇瑞公司同事和好友——宋会成先生的一篇檄文,现推荐给各位看官朋友:

       一百多年前,贫困落后的中国人处处受欺负,处处挨打,甚至在自己的土地上也被别人挂上“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中国已然跃身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汽车市场也一跃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按照推理,已是老大的中国消费者应该受到各大汽车厂商的高度重视当成“财神爷”供着。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近日,丰田公司因发动机漏油风险决定在全球范围召回汽车近170万辆,召回涉及的国家中又再次独缺了中国。中国的消费者在祖国母亲已经强大的怀抱里再次遭受“区别对待”,再次受到“歧视”。尽管国家质检总局出面和丰田汽车交涉之后,丰田宣布在中国召回5202辆雷克萨斯,但这只不过是为了给质检总局一个面子而已,丰田并没有诚心把中国消费者和欧美消费者放在同一位置上。

       日本对华产品出口长期以来一直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一流的产品销往美国,二流产品销往欧洲,其他的产品则销往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已是日本企业公开的秘密。而对中国消费者及用户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日本经营者也总是采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处理态度,近年来已经出现过无数起类似事件,除了丰田公司,还包括东芝彩电、美能达相机事件等等。

       日本企业为什么敢公然无视中国消费者的存在,敢公然“歧视”中国消费者,敢公然漠视中国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呢?敢于对中国消费者“同病不同治”、“同损不同赔”、“同命不同权”呢?丰田召回独缺中国又扇了谁的耳光?

       第一,扇了中国法律的耳光。为什么丰田汽车会对欧美消费者唯唯诺诺,战战兢兢,即使美国政府错判了他们,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呢?就是因为欧美法律意义上的汽车召回制度深具威慑力,按照美国2002年最新通过的一个交通安全法规,厂家隐瞒严重质量缺陷、或相关真相的,负责人将面临判处15年的有期徒刑,厂家付出少则1500万,多则上亿美元的罚款。 2010年因为没有完全披露召回的数百万辆汽车的安全缺陷,丰田汽车就向美国政府支付了4000多万美元的罚款,而且其社长还要接受美国国会的质询。

      中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不痛不痒,如果企业不主动召回的话实施强制召回最多罚款3万块钱,对于企业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丰田章男到中国之后不仅没有政府官员的质询,连媒体也被丰田收买了,很少有质疑的声音。

      第二,扇了政府官员的耳光。某些政府部门官员在对待老百姓时,官老爷气势十足,只要老百姓稍“不听话”,就实施“跨省追捕”、“大打出手”,连老百姓的生命都不放在眼里。但是面对跨国企业时,却都只敢仰视,生怕得罪了这些“洋大爷”,不仅不替消费者说话,反而为虎作伥。

    实际上,尽管外资企业在面对中国消费者时一副“南霸天”的架式,一副“我就是不召回,你能耐我何”的泼皮无赖样。但如果真的遇上了“狠角色”,他们的纸老虎原形就会显现无遗。

      2010年3月,原本在中国实施只道歉不赔钱的丰田公司与浙江省消保委签署协议,承诺根据该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2010年召回的RAV4汽车车主补偿经济损失。浙江为什么能够让丰田低头认错赔钱呢?关键就在于浙江省工商管理局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真正把老百姓利益放在心上,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敢于和丰田斗争到底。

      如果中国的政府官员中能多几个像浙江工商管理局局长郑宇民这样的硬汗、纯爷们,官员们能够把强拆和跨省追捕的气势用到对付“洋鬼子”们上来,丰田们还敢在中国的土地上这么嚣张吗?还敢“狗眼看人低”吗?

      第三, 扇了中国消费者的耳光。浙江省工商管理局相关人士透露,在联系丰田车主参加应对丰田的诉讼时,多消费者都对丰田公司的区别待遇不满意,但是却很少有主动去主张权利,要求赔偿的,甚至在消保委要求消费者配合诉讼时,也有不少消费者因为嫌麻烦或是赔偿太少而不愿意配合的。

      在召回事件发生之后,丰田在中国的销量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丰田2010年年度在中国市场的销量约为84.6万辆,同比增长19%。中国的消费者并没有因为丰田戴有色眼镜看自己而抗议,而不去购买丰田车,无形中是默认了丰田对中国消费者“区别对待”的做法。这无疑让丰田汽车更加有恃无恐。

      虽然去年中国中央主管部门放过了丰田,可是一向喜欢给商业巨头挑刺的浙江省工商局,却让丰田始料未及。去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浙江省工商局公开“叫板”,要求丰田遵照地方法规对待当地消费者。经过多轮磋商,3月29日,一汽丰田正式签署承诺书,同意接受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五项要求:制定时间表、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订金和补偿经济损失。

      而此前,一汽丰田总经理松木秀明曾称,不会对浙江的召回车辆车主给予额外的经济赔偿。可是令人意外的是,3月31日,一汽丰田总经理松木秀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却声称,不会对召回车辆车主(包括浙江地区)给予额外的经济赔偿。此言一出,舆论顿时哗然,也引起浙江省工商局的强烈不满。这是丰田在召回事件中继反应迟缓之后给外界留下了“言而无信”的负面印象,影响相当恶劣。

 

 

  授权状态:本文为搜狐汽车特约稿件,只代表个人之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无搜狐汽车允许授权

  严禁 转载, 若非转载请注明该文出处和作者!另敬请各位看官朋友们关注业已改版换然一新后的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网站,其网址:http://www.cpca1.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