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治村下的农民上访:维权还是出气?
——以Z省东部E村农民集体上访事件作为考察对象
陈 锋 袁 松
摘要:本文通过对Z省东部E村集体上访事件的深描,呈现一种主要基于社会情绪释放而非群体利益表达的维权式上访,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先富能人主政的分化村庄里,贫与富、公与私之间的怨气通过集体上访这种方式发泄的原因。从村庄的内部视角出发,考察了“气场”形成的基础是底层群体在经济、社会、政治方面日益分化的村庄社会结构中所形成的“气”的累积。而在村庄的政治场域中,“富人治村”使得贫富之间的矛盾与公私之间的矛盾纠结交错,在治理中表现出的“专断”式民主、讲求效益、有形无形的自我道德优越感及其强硬的工作作风与底层群体讲求道义、渴望平等的期待形成强烈的冲突,引燃了“气”的爆发。因此,农民的集体上访只是一种发泄“气”的渠道,实质上折射出了在经济分化导致的再度等级化的社会中,被甩出来的底层群众从平等走向不平等而面临的巨大阵痛。同时反思了富人治村将对基层民主的影响,以及既有的“维权”视野与“权利”话语,将难以应对“出气”式上访背后深层社会结构变迁带来的严峻挑战。
关键词:上访;集体行动;村庄的分化;“气”; 富人治村
一、 导论
近年来频频发生、愈演愈烈的农民集体上访与群体性事件一直是学界注目的焦点,而在当下先富能人治村成为一种流行趋势[①]的情况下,关注并反思“富人治村”对基层权力运作及未来基层民主的影响也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Z省东部E村集体上访事件的深描,呈现一种主要基于社会情绪释放而非群体利益表达的维权式上访,并在此基础上探究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由先富能人主政的分化村庄里,贫与富、公与私之间的怨气会通过上访这种方式发泄出来?
学界自1990年代初期便一直进行着对农民集体上访、农村群体性事件等相关集体行动的研究,但总体而言,都是在基于利益表达的“维权”范式框架下进行分析。在代表性的研究中,李连江等首先将90年代初期的中国农民维权活动归结为“依法抗争”[②]的模式,而于建嵘认为,1998年以后的农民已经进入到了“有组织抗争”和“以法抗争”的阶段,是一种“以具有明确政治信仰的农民利益代言人为核心,动员组织其他农民,旨在确立农民这一群体抽象的‘合法权益’或‘公民权利’”的政治性抗争。[③]于建嵘对中国农民维权与底层政治的一系列研究[④]具有开创性的价值,但是由于其强烈的政治热情使得他过早从经验中抽离出了结论与判断,遭致了多位学者的质疑。应星以“合法性困境”为基点,分析了农民群体利益表达中的“草根动员”在表达方式的选择上具有权宜性,在组织上具有双重性,在政治上具有模糊性的特征,批判了于建嵘对于草根行动者形象的理想化认识和对农民抗争的的组织性尤其是政治性的过于夸大。[⑤]吴毅则通过对一起石场纠纷案的深度分析,从场域而非结构的角度,提出农民利益表达的困境导因于各种既存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的阻隔,兼而批判了“以法抗争”的抒情化想象。同时,他认为应星忽略了转型期中国政治之复杂性和过渡性的特点,不自觉地陷入 “民主-极权”这一泛政治化思维陷阱。[⑥]吴毅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具体场域中上访事件何以消解的角度,但也忽略了相当一部分基于利益表达的“现实性冲突”可能转向 “非现实性冲突”[⑦]。 应星在后来的研究中作了一个补充,提出了在乡村集体行动“再生产”中的作用机制是伦理性的“气”[⑧],而非利益和理性,是“基层政府对农民上访精英惯有的强力打压引发了反弹”[⑨],不过,在应星那里,农民集体行动的基础依然是群体利益的表达。
以上对于集体上访的研究都处于“维权”范式的框架之内,对权利、利益与理性的过于强调,忽略了情感性的动因也可能成为农民集体行动的基点。同时,仅限于农民群体与基层政府对抗的案例,呈现出来的上访者就是天然的弱者形象,并赋上了道德化的内涵,最终目标都指向了现有的体制对农民权益的忽视。这种视野囿于具体的上访事件,忽视了对村庄本身社会结构的观察,因而难以发现基于群体利益表达以外的上访类型,并对上访的性质做出恰切的判断。
以下,笔者将首先对E村的集体上访事件的过程进行呈现,在场景化的表达中展现上访本身的实践逻辑,揭示E村上访事件中的“虚”与“实”,然后,我们将对E村上访事件背后的社会结构与诱发机制做进一步的分析。
二、农民上访的故事
(一)E村概况
E村位于Z省F县东郊,距离市区20公里,村域3.5平方公里,村从北到南3.5公里,东西宽1公里,成带形环绕在E山之下。全村由D、P、Z、T、F等5个自然村组成,共有341户,953人,耕地面积930亩,山林面积2310亩。1983年以前,村民以水稻种植为主要产业,由于山瘠地薄,稻谷产量偏低,人均年收入不足200元。八十年代中期,村里由个别致富能人引入了花卉和苗木种植。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花木市场行情趋旺,村庄的农业种植结构发生了大幅调整,花木产业全面兴起,村民的经济收入转为以花卉生产及承接绿化工程为主要来源。到2008年底,村民人均年收入已超过1.3万元。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村庄也出现了急剧的收入分化[⑩]。值得注意的是,E村村委班子主要成员的经济状况都处在村庄的上、中层,而村支书与村主任则是千万富翁。从E村参政的经济精英群体来看,他们的想法主要是借此提高自身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进入更高层次的关系网络,一方面寻求自身利益的稳定与安全,另一方面也可以谋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当然,这其中多多少少也混杂了“在村庄内部获得认同”、“改变家乡面貌”等情感性的因素。
(二)村干部的梦想与村庄的蓝图
E村的村支书康书记是个精明能干的人,他成立过园林公司,办有服装厂。2001年,康书记已经有了村庄未来发展的初步规划,他想留下100多亩建设用地的指标用于村庄住房的集体改造,修建“小康住宅”,然后以成本价出售给本村村民,使长期分散的各自然村村民在一个小区内集中居住。在实现了整体搬迁后,原来各村村民的宅基地再统一回收、平整、退还成耕地,而通过集中居住节约出来的37亩土地将出租给私人企业建造厂房,给村集体带来长期的租金收入。同时,由于E村到N市市中心只有半小时的车程,村庄的优美环境将会吸引市民到这里旅游休闲,拉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这个计划到2004年开始部署,对于自行在村里建造房子的农户,村里都进行过劝阻,并告之要统一规划,个人建房迟早还是要拆掉。因此,对2004年之后要求批地建房的村民,村里均不予批准。
不过,这个方案提出后却引来了村民们的争议,对于三分之一相对富裕的家庭来说,在这样的地理位置以成本价购买一套别墅当然是非常划算的。但是,对于村里余下的超过半数的家庭来说,这样的排屋或别墅只有借钱才可以享受。村民李峰说:“26万元的双层别墅谁都知道划算,到城里买200万元都不止,但是我们不需要啊。26万元还没算装修,500多平米的别墅买来之后稍微装修一下又是20万元,村里像我这样的人占多数,买来之后也只能住在空荡荡的砖瓦房里。”村干部们在请人做规划时考虑到村民的收入差距确实比较大,于是在小康住宅区内留出一块地来建造小户型的安置房。这种在全体村民集中居住的小区内划分出“富人区”与“穷人区”的方案并不是无人反对,但E村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还是通过了这一决议。
(三)寻求资金的启动与周转:灰色地带——小产权房
E村村委建设“小康住宅”的方案确实承载了村干部们的激情与理想,但要真正完成从征地到建房的整个过程,资金的缺口是个大问题。用康书记的话说:“假如村里有3000万元,就好统筹了。”单靠村里目前出租土地的集体收入是远远不够的,只能另想办法。
这个办法就是利用发挥区位优势建设一批小产权房,作为小康住宅建设的启动资金。这批房子于2004年开始规划,2006年在D村征地并动工,2007年完工,一共19套。别墅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城区的市民,期限为70年,从中获得的利润400多万元作为新村建设的启动资金。尝到这个甜头后,村委会就计划在P村(与D村相连)动工修建小康住宅卖给本村农民的同时,继续建造一些小产权房,以期能把获利的资金补贴每个村民10万元,这样可以让更多的村民有能力购买。
这项庞大的计划显然打了国家政策的擦边球,是“出租70年”还是“出售”,区别可能只在于合同上的文字。对于镇政府来说,他们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这将会有利于村庄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福利[11]。然而不论如何,从征地、建房到未来的分房是一个长时间的浩大工程,如何能够保证一切顺利呢?
问题很快就出现了,从2008年3月开始,E村出现余丰等九位村民的联名信访。
(四)集体上访
F县土管局、建委等单位收到的数封上访信举报的对象是村支书康书记和E村村委会。举报的理由归结为以下四点:1、小产权房建设违法,卖给了外村人;2、康书记及村委会财务肯定有问题;3、要保住村民的土地,为子孙后代着想。4、当前E村经济发展还不到建设小康别墅的水平,即便建成也不应该属于最有钱的人,而是应该优惠分配给最需要的人[12]。
在信访中他们采取了分散的策略,即在不同时期向各个部门重点反映不同的问题[13]。这样康书记及村委会就不得安宁,他们必须面对不同部门的调查,应付不同上级领导的压力。除了信访,余丰等人随后还从镇里逐级上访至F县信访办。不过,虽然每次都得到了友好的接待,但得到的答案总是等待,甚至有工作人员直接说:“你们反映的事实十有八九是有的,但是不能解决是占了十有八九的。”
E村的上访者找不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他们宣称的村干部贪污公款、牟取暴利、“上级拨款1000万全无踪影”等说法只是一种猜想。余丰等人在访谈过程中对笔者“是否掌握了证据?村里的财务是否公布?”等提问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这个事情肯定是有的,不过是多和少的问题。村里每个月贴出来的东西你能信吗?”但是,当有关部门进村清查财务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把余丰叫来问话的时候,他说:“那可能是我搞错了。”[14]
在上访过程中举报者们还尽可能地扩大上访队伍,最多的时候曾达到十四人。他们与村里征地过程中出现的钉子户联系紧密,征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实现了信息共享。这些钉子户大多数都是村里家庭较为困难的人员,他们大多数还是没有勇气直接出面上访的。此外,上访者还请来了一位业余作家做参谋指导,此人也被镇上多个村庄的上访户所聘请,不同村庄中的上访者也经常聚在一起交流经验。2008年11月,参与上访的余丰、周其等人差点策划成功了一起群体性事件,他们印刷了一些材料并富有感情地宣传村干部占用他们的集体土地自己搞房地产开发牟利,并发动了D村村民30多人,准备开拖拉机购买石头堵住进入别墅区的路。计划开始实施时,村委会也得到了消息,村主任助理马上组织了村里一些“在外面混得开的人”,并承诺每人发放工资2万,且一旦在冲突中被打伤,医药费由村里负责。村里喊来的六个人守在通往别墅区的路口,同时向街道派出所求援。面对这么多村民,村干部心中也没底,而看到村里这个架势,准备闹事的一方也有些害怕,最终双方派出代表连夜协商,才化解了一场危机。
整个2008年,双方一直僵持着,村里开大会,上访者就开小会,各自商量着相互的对策。在对峙的过程中,康书记及其村委会也动员了主任助理、老书记等一批人对这些上访者一一的做工作,主要是采取了软措施,请客、吃饭、谈心,还有包括让他们承包工程之类,希望他们能够考虑村里大局。有时候好像工作做通了,可是没过多久,上访团的成员又把他们劝了回去。期间,最初的参与者胡勇退出了上访。村主任助理将一个自己垫支资金的工程交由胡勇来做,最终利润平分,村里还答应将把小康住宅以优惠价出售给他。
尽管证据不足,但有一点确实被上访者抓了个正着,那就是前文所说的政策上的“擦边球”。本来,如果无人向上举报,镇里的领导都会默契地配合建造“小产权房”和先斩后奏式地使用农地,因为他们同样也认为国土部门的政策“卡得太死”,村庄不好发展。但是,在接到村民的信访之后,市国土局却不能不管。09年2月底,E村的反对派收到了《F县国土资源信访事项调查意见书》,认定E村一期小康住宅非法占用耕地,处以罚金12.7万元,并要求拆除非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得到这个消息后,余丰得意地拿着这个意见告知书,进入D村的别墅区,将告知书的内容告诉那些外地业主。当业主询问余丰贵姓之时,余丰为了不暴露身份,就答复姓陈。不料业主趁他不注意拍下了相片,并告知村委会此事,村委会发现此人竟是余丰,且说姓陈,遂以余丰冒充国土局人员之名向派出所报案。余丰因此被派出所拘留了24小时,这也是村里在软措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采取的硬手段[15]。只是这些手段的效果不佳,除了胡勇退出之外,原来上访的8名成员却是依然如故。
不过,对于处罚村委会的“好消息”,上访者们很快就失望了,因为他们拿着这个红头意见书却看不到任何的执行举措。一年半的上访,他们已经花费了大约16万元,不过并非是集资均摊的方式,而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形成了一个紧密的上访团队。上访的成员中,除了周其收入较高以外,其他人的收入都是中下层,如今,他们自己也觉得骑虎难下了,因为害怕一旦散掉,未来将可能在村庄的生活中不好立足,现在凝聚一团,村干部反而会有点惧怕。
对于康书记及村委会来说,持续一年半的集体上访,让他们的工作陷入了被动,原先计划与2期小康住宅同时动工的新一批小产权房也不敢贸然行动,只能暂时搁浅。这事件确实打击了康书记及其领导班子的积极性,但思量再三,康书记还是顶着巨大的压力,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决心一定要把旧村改造完成。不过,康书记及其村领导班子也多长了一个心眼,那就是暂不公开任何关于旧房拆迁赔偿、旧有宅基地回收的任何方案。因为方案一公布,必定每个人都会盘算着自己是否买得起房,如若有些人铁定买不起了,那上访者们就又多了一批可以拉拢的对象。
三、上访的“虚”与“实”:维权还是出气?
上访者们的活动对于村庄而言其实是两败俱伤,他们捅破窗户纸举报村里的违规举动不仅对他们自身没有好处,也不会给E村的普通村民带来什么利益。如果村里的项目真的被国家查处,那么不仅已经投入的资金会全部冻结,村集体多年来累积的财富也变成了别墅拆除后剩下的一堆瓦砾。但是,上访者坚持认为自己的行动是“正义”的:村委会绑架了群众的意志,“如此下去,E村的后人再也没有可耕的方寸之地了”。
对于少数派的上访活动,E村普通村民的观点不甚明朗,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持一种事不关己的观望态度,流露出幸灾乐祸似地看笑话的况味,而另一部分曾与富人干部们有过摩擦的人则暗中支持,如私下里打电话鼓劲,告诉他们村里最近的进展等等。那么,这些上访者为什么会“挺身而出”,成为如此激烈的反对派呢?以下是几名主要上访者的个人经历。
(1)胡勇,48岁,贫困户。4年前当他因儿子的婚事向村里提出要批地建房时,村干部告诉他新村规划已经出台,让他等小区建好后再来购房。胡认为那样时间太长,即便是造好了也买不起,况且,村里也没有权力阻止他建房,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胡勇的建房手续也没有得到审批。此后,胡勇曾多次动员村里一些对小康住宅计划有意见的村民上访,他说:“我们就是想自己建房,喜欢建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实用就行,我们也不想搬到P村去住,那样干农活不方便。”
(2)余丰,35岁,贫困户。曾向村里申请担保向信用社贷款5千元,但村干部认为其无偿还能力而不予担保。E村属信用村,如有担保农户可获贷款3万元。余丰认为此事极其不公,“凭什么穷人不能贷款?”康书记的回答是:“我们不能因为你而使村集体的信用受损。”两人发生激烈的争执。
(3)周其,40多岁。1998年建围墙时越过新村规划区2米,当时还是村主任的康书记曾多次劝其拆掉,商讨无果后被村干部强行将其推倒。此时周其家庭条件尚属一般,而其康书记已经开起了服装厂。2005年村里建篮球场要征用周其的土地,周其坚决不同意,但仍被村支书强行征下,周其跑到村委会与之发生了激烈争吵并差点动手。争吵中有以下对话:
周:“如果我当书记,这块地我就白白让给村里。你当书记,我就不同意。”
康:“你要是能当书记,我从这里倒爬出去。”
周:“你不可能一辈子当书记的!”
康:“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在,我偏偏就要当书记。”
……
2008年周其参加了村主任选举,康书记采取了应对措施,他在选举前召开了一个全体村民大会,并当众指出:“有些人人品不行,需要先学做人再来参加竞选。”后来的选举结果是,周其仅以数票之差落败。此前的言语冲突加上这次落选深深伤及了周其的自尊,因这些积怨而起的“气”成为他后来积极参与上访,并成为主要资助者的真实动力。
(4)余达,50多岁,党员,曾担任过组长,治保主任。2002年、2005年两次参加村委委员的竞选,皆落败。2007年达村小水库工程由余达承包,预算11万元,决算时却花费了18万元。村里聘请的负责监理工作的退休干部老吴在最终验收的时候,认为他偷工减料,不肯多付超支的7万元,两人发生冲突。事后余达执意要求村里辞退老吴,结果遭到康书记严厉的公开斥责。
(5)陈秀,80岁,贫困户。2006年一期小康住宅征地时,他有牛棚两间,用于堆放柴禾。村里因开发需拆毁,遂以每间240元的价格征用。但陈认为,牛棚拆后柴火无处安置,要求村里另择空地加盖棚屋一间。几番交涉,村里同意帮忙搭建但费用由其自己承担,但后来由于邻居阻止,搭棚一事告吹,柴火也烂在地里。老人心头甚气,认为“把我的东西毁了就要给我补上,自己一把年纪三番五次跑到村里都无人搭理,这帮贪官完全是仗势欺人”。
(6)陈新,46岁,贫困户。2005年,D村自己集资在山上建了一个水沟,用水泥浇注,此事由当时的组长,同时也是村园林公司副经理的周中负责,但工程完工后质量有些问题。陈新发现后跑到周中家里指责他做事不地道,但周中说,“你有什么发言权?”陈新一气之下就用榔头去把沟里的水泥给敲掉了。村委会得知后认为陈新的做法不妥,应该对毁坏进行赔偿。陈新不服,他认为自己为公事出气,却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村干部明显站在周中那边,双方发生激烈口角。
以上的六位主要上访者基本上展示了上访者与富人村干部的冲突以及冲突的类型。我们可以归纳出他们上访的几个动因:村干部触及到了他们的利益问题,这一点每个上访者多少都有些涉及,比较明显的是胡勇、余达;在交锋互动中,村干部伤及了他们的自尊,如周其、余丰;在对公共事务中他们无法发出声音且受到不公正待遇,如陈新。这些上访者虽然不能通过上访获得自身的利益,但上访本身就是他们的目的,换句话说,上访“维权”是虚,“出气”是实,这也正是他们在上访中为何采用在不同时机向不同部门举报不同内容的原因。有如应星所言的,农民不是简单地将自身遭受的困境描述给国家就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而是运用一些一系列“问题化”的技术,即农民想办法将自己的困境建构为国家本身真正重视的社会秩序问题[16]。通过这种策略得以构建问题以让不同部门下来调查,从而对村干部形成压力,这本身就是他们获取胜利的一种方式。
与此同时,我们的信访制度又恰恰给这些人提供了一个“出气”的口子。在当今交通方便,互联网、手机等信息传播技术发达,政府各部门均开通网页公布政务信息的背景下,上访者很容易就可以找到更高级别的领导进行“诉怨”。而在中国乡村的具体语境中,只要接访的相关领导真的因此而下到村里进行调查,那在普通的老百姓看来就是“此事十有八九是真的”,如果调查结束之后任何惩处措施都没有发生,村民们也不是相信被调查的村干部们真的无辜,而是佩服他们的关系网庞大,“公关”能力了得,遇到事情可以化险为夷。也就是说,只要上级行政机关派人到村里来调查,富人村干部们就会在普通村民那里大丢“面子”,威信受损。站在村干部的角度上,不论他们有多么廉洁奉公,只要有上级领导因举报而下村调查,他们一定会忐忑不安、诚惶诚恐,因为在这个急剧转型的时代,头脑灵活的精英们正是依靠在各种政策的灰色地带中突袭才可以一步领先、步步领先,即使他们的动机是为了整个村庄的发展而非个人的私利,他们的许多违规行为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可以说,行政化的信访处理过程更像是受欺凌的弟弟请父母来责骂霸道的兄长[17],它并不像法庭的庭审:具有不同主张的诉讼双方需要拿出证据来论证各自的表述,败诉的一方若是原告就等于宣告起诉理由不成立,而被告也在同时完成了辩诬。正是信访制度的“官治化”特点,使得农民更为青睐这种“到上面借势,来村里出气“的政治参与方式。尽管上访并不在村组法所规制的村庄公共领域之内,但这种正式制度之外所开的口子却在无意中成了富人政治的弃民们争相运用的间接参与手段。
可以说,“上访”成为了他们泄“气” 的一种途径,而他们以“上访”的形式“出气”则是想在利益受损或与自尊受伤后获得一种心理的平衡。这些上访者的形象并不天然就是道义者的形象,而是更为复杂、多元但真实的形象,有些甚至从道义上来说并不占理,如余达、余丰等,只是这些上访精英们总会寻求一些道德化的理由去占领道义制高点。如若缺乏对村庄的整体把握,仅仅限于上访者自身的言辞,就容易对草根精英有着过多理想化与道德化的想象。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上访者能够花费大量资金持续上访,离不开背后一些村民或明或暗的支持。上访者不仅与征地过程中的钉子户有着密切往来,还能够发动D村30多位村民,调动起他们的情绪,差点酿成群体性事件。事实上,这已不是个人之“气”,而是一个群体性的情绪。上访成员中除了周其以外绝大多数家庭条件都处于村庄中的底层,在村庄征地过程中出现的5户钉子户家庭条件也都较为困难。足以见之,村中想“出气”的村民不在少数。这也正是村干部为何故意将旧房拆迁补偿政策模糊化的原因,他们害怕会有更多的人被上访者拉拢。因此,E村的集体上访事件呈现出了村庄的政治底色:上访者借“上访”出气,底层沉默的大多数借“他们之上访”来出气。
四、气场——分化的村庄与富人治村
村庄生活中不平的事总是有的,能忍则忍往往是大多数村民采取的策略,或者是采取“弱者的武器”(斯科特,2007)也就罢了,但上访者借上访来出气,底层的村民又借他们之上访来出气的现象,就意味着社区内的矛盾已经激化。那么,这个气场的由头在哪里?“气”从何累积?又如何引燃?
(一)气的累积——分化的村庄
纵观整个集体上访的案例,促发点是在建设这个小康住宅之中,建设小康住宅承载了村干部的美好梦想和村庄的宏伟蓝图,可问题就在这是村干部的美好梦想,是富人们的理想蓝图,仅仅有三分之一的人觉得离这个理想很近,其他三分之二的村民或是渐行渐远或是遥不可及。未来的小康住宅分为两类,一类是别墅,一类是安置房。如若穷人能买得起安置房,这种集中居住的方式实际上也已划出了典型的“富人区”与“穷人区”。很多穷人认为原来那种不规则的分散居住,更能获得一份安放自己的独立空间,这不仅仅是如院子般的空地,还有一片心灵的空地。胡勇要求批地建房,期望的只是一种适合自己经济能力与家庭状况的房子,由于不被批准而产生的冲突,才使他成为了上访的最初组织动员者,这已然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不过,建设小康住宅的提议还是在领导班子的强力下通过并开始实施,只是留下了建设小产权房这么一个把柄,让上访者们牢牢地把住。穷人的无力、无奈与富人的强势、激情形成了村庄两幅鲜明的面孔。其根本性原因还是在于村庄出现了明显的经济分化。
从横向分化来说,由于花木行业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E村的不同村民占据的是产业链中不同的一环。按照实物流向来看,依次有打工者、种植者、中介商、收购商、承包商、城市的购买方[18]等若六种群体,而从资金流向上看,越接近买方市场的群体人数越少,收入越高。其中,承包商直接从城市的需求方那里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他们在接到工程后把工程所需的花木收购任务发包给下面的收购商,而收购商又要通过村里的中介商找到农户,因为这些中介商对各家农户所种苗木的品种与规格非常熟悉。种植者都是本村的中老年农民[19],他们中有一批种植技术好,市场眼光准的农民在积累了更多资本后又到附近的村庄或林场租用土地扩大种植面积,然后雇人常年护理,其余的那些资本不足而无法租用土地的农民则在苗木收购季节里给种植大户打小工以补充收入。当然,这些角色在每个农户身上并不是那么分明,比如村里的承包商一般都在外地租下了上百亩的山林作为自己的苗圃,而且投资大,种植的都是名贵品种;中间的收购商与中介商这些角色在许多人那里是兼而有之的,并且他们自己也租用别人的土地或山林,只是规模相对要小一些。
从纵向的分化来说,则主要是以家庭收入作为他们分层标准。在自然村内,经济分层的单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传统理论以个人为分层单位的做法在村庄中显然不合时宜,因为乡土社会中家庭仍然是最主要的利益单位。不过,若完全以家庭作为分层单位也不恰切,因为在当下农村,父母在子女婚后即与之分家单独立户,他们在70岁之前大多继续耕作,但到了70岁以后又会丧失经济上的独立性,完全依赖子女的赡养[20]。因此,我们在以家庭为分层单位时必须把那些70岁以上的老人户排除开来,并将老人计入儿子的家庭,尽管这些老人在户口和住宅上与儿子分了家,但经济上却是一个整体。另外,还有一些户口在村,但在附近城市买房[21],常年不在村中居住的家庭,他们与老人户一样,都不参与村庄中的社会竞争,因而在确定分层单位时也应被排除在外。我们可以把在统计方式上做了一番调整之后的分层单位称之为基本家户,以下是各自然村的家户情况的统计:
表1 E村家户状况统计 (单位:户)
自然村 |
总户数 |
实际在村户数 |
老人户 |
基本家户 |
P |
94 |
70 |
11 |
59 |
D |
79 |
65 |
10 |
55 |
Z |
71 |
55 |
12 |
43 |
T、F[22] |
97 |
76 |
19 |
57 |
总计 |
341 |
266 |
52 |
214 |
如果以基本家户为分层单位,则可以按照家庭年收入为标准将村庄大致分为精英阶层、中间阶层、普通阶层和贫困阶层等四个阶层。精英阶层以民营企业主,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商为主,资产在数百万至千万之间,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中间层以花木收购及中介为主,兼以苗木种植,资产在百万元左右,年收入10-20万元;普通层以种植苗木为主,兼以打工,年收入3-5万元,一年收支基本平衡;贫困层的户数不多,包括残疾人、低保户及劳改释放回村的青年。
表2 E村基本家户经济分层状况 (单位:户)
阶层 户数 |
精英阶层 (20万元以上) |
中间阶层 (10-20万元) |
普通阶层 (3-5万元) |
贫困阶层 (0-2万元) |
自然村总计 |
P |
13 |
11 |
34 |
1 |
59 |
D |
1 |
12 |
39 |
3 |
55 |
Z |
2 |
7 |
30 |
4 |
43 |
T、F |
0 |
5 |
48 |
4 |
57 |
全村总计 |
16 |
35 |
151 |
12 |
214 |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E村的经济分化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各自然村分化的程度不一,中心村P的分化更为明显,4年前合并进来的T和F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分化还不明显,而D和Z则处于中间状态。第二,自然村之间的经济情况也有分化,比如P村的富户(包括精英层与中间层)数量几乎等于其他村的总和[23],而这与村民观念里的中心村、边缘村非常吻合。第三,中间阶层的家户年收入与普通阶层之间有一条沟壑,我们在村里很难发现年收入在6-10万元之间的家庭,这样一道裂缝大致划分出了村里的富人与穷人。我们在问及村民对于要建造的别墅的看法时,听到了几次这样的回复:“那是富人的事,跟我们靠不拢。我这住得好好的!”话语中带着一种冷漠的怨气。
社会分化与社会分层的标准虽然还有韦伯意义上的三种分类模式,即财富——经济标准;权力——政治标准;声望——社会标准。但是这三类标准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主义经济的深化,拜金主义的盛行,实际上已经日趋集中与单一,经济标准占据了绝对主导,且经济对权力与声望的影响越来大,转化能力也越来越强。经济至上论不仅在城市里弥漫,同样也笼罩在农村。在E村,由于其特殊的农业经济结构及其地理位置,使得富人也依然需要在这个村庄中生产、经营还有生活。富人在村庄中才能真正成为一个阶层,而不像广大中西部的农村那样,富人阶层几乎全部外流于城市之中,那样也就看不到村庄中明显的贫富分化。也因此,在E村,身边的老板随处可见。调研中,村中的富人开着轿车指挥着五六个村民进行挖苗、搬运,是我们时常看到的情景。“富人阶层”在村里不仅仅是车子、房子、服饰这些消费上的呈现,还有着神态、表情充满优越感的身体呈现。而在社会生活中,富人的高消费也逐渐引导了村庄的消费水平,人情就是其中的一种。E村的人情消费已经到了一些穷人所难以接受的档次,一般人家平均一桌酒席已达1500元有余,且几乎成了公共的标准,穷人为了达到档次不输面子只好缩小人情圈的规模。此外,村庄的经济分化也影响着人们的交际模式,比如闲聊,以前村民们在一起互相挖苦以资取乐是再也平常不过的事,这在闲聊开玩笑的时候几乎是无意识的,大家不仅不会怪罪,反而感情更进一层,即使偶尔恼羞成怒别人也一笑了之,认为是性格如此,不必在意。但是,在收入急剧分化之后,闲聊时一句不经意的玩笑便可能是深深的伤害,在穷者眼里,这种玩笑是鄙视,是不尊重,是富人的显摆、高傲;而在富者眼里,这是穷人心理不平衡,找准机会冷嘲热讽故意出气和挑衅。又比如窜门,以前大伙没事互相串门,端着饭碗去邻居家夹菜都十分常见,但现在则几乎绝迹,因为人家家里装修得十分豪华、考究,“进门要脱鞋,出门要拖地”,人们变得“识趣”,不再轻易去别人家里,有了好吃的东西也是拿到村口的小卖部或是牌铺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分享,一来免得进屋麻烦,二来分得平均,别人没有话讲。有趣的是,在串门极少之后,被人看见打开院墙门和防盗门接纳同村村民反倒成了鬼鬼祟祟的秘密活动。
当经济成为主导性标准与强大的社会资源的时候,分化村庄中的穷人或者普通老百姓也处在了政治权力的边缘地带。E村的领导班子共有15名成员,其中党支部委员5人,村民委员会的委员5人(有2人交叉),另有后备干部3人,聘用干部4人。4名聘用干部包括工程规划人员、监理,会计和妇女主任。村里把后备干部与聘用干部称作“第三委”,他们拥有与村两委同等的投票权与决策权。其实际构成接近于“组阁制”,即由当选的带头人聘请具体的事务人员。班子中主要成员的经济状况都处在村庄的上、中层(见表3),而村支书周剑与村主任周元则是村里的千万富翁[24]。E村是典型的“富人治村”的模式。正如老百姓说的,自己如若没有较大的产业,就不要去当村干部。E村书记、主任自上任以来就不领村里一分工资,且私车公用、出差送礼也不往村里报销一分钱。这种从道德上似乎我们应当给予赞扬的风格,却客观上为村庄的政治参与设置了一道高高的以私济公的道德门槛,树立起了富人的个人权威,却也等于自动把穷人排斥于权力之外了。
表3 E村主要村干部收入状况
村干部职务 |
姓名 |
家庭年收入[25] |
所属自然村 |
党支部书记 |
康书记 |
600-800万元 |
P |
村委会主任 |
元主任 |
约1000万元 |
P |
副书记 |
陈杰 |
10-15万元 |
T |
支委·村委 |
杨娥 |
20-25万元 |
Z |
支委·村委 |
余明 |
10-15万元 |
D |
治保主任 |
余福 |
25-30万元 |
D |
主任助理 |
周保 |
约50万元 |
P |
村委委员 |
周品 |
约40万元 |
P |
由是观之,如E村这般分化的村庄,经济分化嵌入在社会分层与政治分层之中,村庄实为重新走向一种等级化。这种等级化并不像传统农村社会乡绅治理模式那样有着厚实的文化支撑,因为经历过了毛泽东时代平等生活和平等话语洗礼的中国社会,从平等再度走向不平等,被甩出来的底群众将面临转型的巨大阵痛。“转型期‘断裂’的社会,被甩出去的人,甚至已经不再是社会结构中的底层,而是处在了社会结构之外”[26]。分化的村庄实际上塑造了一个巨大的“气场”,常态下观之,在大家忙着赚钱的时候还能各得其所,只是生活在同一个村庄中,何以可能没有互动的结点?如若真的触发到他们底线的时候,很可能一触即发,一发不可收拾。在村庄的政治场域中,富人兼为村干部,这就让贫富之间的区隔与公私之间的矛盾交错起来,成为他们不得不交汇的结点。E村的上访者们直接针对的都是身为富人的村干部,上访起因于与他们的冲突,实际上,富人治村的治理方式与底层群体的期待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二)气的引燃——富人治村与上访作为一种特殊的“出气”机制
富人治村是当前分化村庄中的一种村庄政治的趋势与模式。富人治村在主流话语中备受赞扬,各级政府也在大力推广,不仅把富人治村当做一种政治吸纳,同时也希望通过村庄中的富人实现“双带”[27]:带头致富也能带领致富。中国农村问题专家党国英说,“老板参政是历史的必然趋势”[28],富人治村是否是历史必然趋势的问题,暂且另当别论,作为一种既定模式的存在,富人的治理逻辑则有必要进行及时深入的研究。它的政治运作特点对乡村治理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底层群体,在两极互动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E村的农民集体上访案例就为我们呈现出了其中的一些冲突与困境。
第一,富人治村的“专断式”民主致使底层群体的声音无法表达。富人由于其过往拥有比常人非凡的经历,往往个人意志较强,在遇到阻力之时也往往有更大的能量进行强力执行,有时候会更有效率,但是穷人的意见与声音却难以进入富人的视野。E村的旧村改造、建设小康住宅中,百姓有着不同的看法与议论,但显然无法撼动富人们的意志。虽然方案最终也是村三委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可是在三委会中,几乎采取的就是富人组阁制,不仅从成员上看都是村中的中上收入家庭,后备干部与聘用干部这一第三“委”的进入,实质就是培植自己人的势力。这样村级一把手的决策执行力就有着强有力的保证,而同时村委会拥有对自然村村民代表选择的八个选票权,村民代表能否真的成为代表实际上也成置疑。身为党员兼村民代表的上访者余达曾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之类,会上有反对意见从来都很少,即便个别人有不同意见的,书记也就会一脸的不高兴并找他谈话。这样,在决策层,少数服从多数的逻辑就让其所有的方案畅通无阻。在这种关乎村庄未来宏图大计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之上,村民在其中并不清楚具体方案如何实施,如旧房拆迁补偿方案等甚至故意模糊化。但是一期小产权房已然建成而且出售,二期小康住宅也已动工。普通群众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与决定权,这又是遵从了多数人服从少数人的逻辑。那么,当他们不愿接受这种富人制定的规则的时候,底层群体的声音又如何表达并且奏效?胡勇因为建房不批产生的冲突导致了上访,典型表现出了对种富人强加于他的规划与规则的反抗。同时,摄于富人的权威,村庄的公共性也在消弭,村民一般只会议论而不做评论也不敢评论。陈新在发现水沟质量有问题的时候,就反映无门,无处说理,直至冲突产生。
第二,富人治村讲求效益的逻辑与穷人生存讲求道义的逻辑产生冲突。在村中从政的富人往往用经营企业的理念经营村庄,但企业与村庄的不同在于企业的风险可以由个人决策与承担,而富人对村庄的决策的风险则是嫁接在所有的老百姓身上,在村庄的共同利益之上。相比而言,底层群体更是无力承担这种风险的。例如,在E村建设小产权房中,富人考虑的是其可能带来的效益,但其风险是:一旦国家查处,投资资金将全部冻结,村庄的正常运转就将陷入困境。此外,身为老板的富人往往更多从村庄的经济效益出发,而忽略了其他的面向。建房征地中,虽然富人以高价征用农民的土地,觉得农民从中获得了好处,那些村庄中的钉子户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可怜可恨又可气,是仅仅想从中多得一份好处占便宜的小人。但在穷人的思维里,他们在考虑这一次性的收益的同时,还必须从长远方面考虑他们的生计如何维持的问题。一次买卖土地获得的钱总是会用完的,而对于这些本身已为穷人的他们少有特殊的技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就是温饱生活的基本保障。在真的无力抵抗不得不出卖土地之时,成为钉子户已是他们无可奈何之后最后的筹码。但是主流的价值观是富人制定的,成为钉子户,在村庄的场域中意味着这是一种无赖的手段,是一种不合常规的逻辑。为了这最后一次的利益博弈,他们要付出的代价将是失去面子、再度被村庄边缘化的可能。也就是说,被边缘化的底层群体采用这样之类的方式实际上将会导致边缘人的再生产。上访的案例中,陈秀老人上访的起因也是遵循同样的逻辑。他人老体衰,且家庭困难,对于他而言,那破旧的牛棚足以安放它的柴火,如若再建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此,老人想着的就是“你征用了它就重新为他搭建两间房子”的简单的道义逻辑。但身为富人的村干部则是理性的按成本进行市场交换。最终建房不成,老人才咽不下这口气。
第三,富人在村庄具体治理中强硬的态度、做法及其道德优越感,容易在交锋中形成激烈冲突并伤及对方的尊严感。富人治村往往目标性很强,且意志力很强。如若遇到阻碍,他们最终会采取强硬的态度及做法。尤其是富人并非是为个人利益谋私的时候,就更加表现出其道德优越感。周其与康书记的矛盾就在其围墙被强行推掉而结下的怨气,当然这有周其自身先行存在的问题,而矛盾进一步激发,则是在康书记与周其几次言语交锋中表现出来的明显道德优越感,伤及了周其的自尊心和面子,从而才有了后面强烈的反扑。富人与富人的言语交锋尚且如此,那么富人与穷人之间呢?富人与穷人在矛盾发生时,富人的有形无形的优越感则更加明显。在访谈中为政的富人村干部在讲述钉子户时,总是用一种“图钱”的标准来衡量,而且他们在治理中也通常采用的“用钱消灾”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村庄治理中的一些矛盾,比如在征地中书记、主任、主任助理私人掏钱高价补偿给钉子户,在阻止上访中用承包工程之类的利益作为诱饵。然而,特别是这些富人村干部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去征用他们的土地,而又用私人的钱来平息争端时,那种自尊严重受损却又要为利益接受钱财的窘态使得他们的怨气不断膨胀。富人村干部们忽略了金钱之外的面向——穷人要的还有尊严,他们期望的是一种平视的眼光,或者穷人认为他们应当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余丰等曾希望康书记向他们道歉,这就是强硬的康书记所办不到的。然而僵持不下的冲突只能导致气的累积,只要有机会,迟早都会寻找一种发泄的方式,E村的集体上访就是他们抓到“小产权房”的把柄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出气”方式。
五、结语
从村庄的内部视角去看农民的集体上访行为,让我们更容易发现其日常化、生活化的社会心理层面。当前中国农村正在急剧转型,农民有着强烈的利益冲动,并在社区内部互做比较,而在村庄资源分布、权力结构和社会地位大规模重新洗牌的过程中,从平等重新走向等级化而产生了焦虑、失衡的社会心理。村庄日常的互动与对抗型塑了一个无形的“气场”,富人村干部与有“气”的村民成为对立的两端,却无法通过良性的沟通、商议与辩论形成谅解。“贫”与“富”之间在日常的面子竞争、借贷等活动中积累的怨恨跟“公”与“私”的矛盾搅和在一起,让问题滑向“强者压制”与“弱者抗争”的对立。
富人治村在当前强调发展的话语下成为一种趋势,它的确有利于村庄的经济发展和公共品的供给。但是,富人村干部通过公共事务中“以私济公”的经济手段来树立权威的做法,一方面使村民得益,另一方面也排斥了普通阶层的参政,使得先富精英的参政具有了不可逆性。富人治村不但不能推动民主发展,反而可能导致基层民主走向萎缩。从市场中脱颖而出的富人多以强调效率优先、强力执行的经营企业的理念治理村庄,普通村民的话语权极其微弱。对富人村干部的优越感心怀怨气的少数村民选择逃出村民自治框架,求诸官治化的信访。村内层级间形成的派系无法在民主化的制度中形成良性的秩序,村庄的公共性遭受严重的侵蚀。随着农村的社会分化愈趋明显,不同阶层的村民在村庄公共领域中的话语权、行动力等等将随着社会结构的层化而产生新的变化,它突出地表现为富人阶层随着经济实力的极大增长而在公共领域中获得更大的影响力,这种情况已经大大超出《村组法》等成文制度的设计框架。1980年代建立于均平化社会结构之上的村民自治制度如何在社会分化的形势下做出适应性调整值得我们深思。
此外,在当前既有的信访制度难以作出较大调整的情况下,行政部门无法对社会结构性心理紧张而引发的“出气”式上访进行有效的辨认和区分。在学界和媒体普遍接受的“维权”分析框架下,底层群体容易被天然地想象为道德化的弱者,他们的上访是弱者的利益表达和权利伸张。然而问题在于,源于社会焦虑的“出气”式上访是无法在权益保障中得以平息的。他们所“举报”的内容在鼓励“创新性发展”的现实中处于政治生活的灰色地带,其证据是若隐若现的,这种类型的集体上访只会让政府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却不会导向问题的解决。相反,在上访引来的“下来调查”的领导走后,村庄社区内的气场将越发扩大,且强度愈烈,一旦遇有偶发事件,难以预测的群体性事件将会成为“泄愤”的手段。因此,在当前流行的“维权”范式的视野中,仅仅对上访事件本身的细致研究,可能会忽视一些 “维权”为虚、“出气”为实的集体上访的本质,难以辨明上访者本身的多元形象。仅仅建构关于农民“权利”与“利益”的话语会忽略掉经验事实的复杂性,无助于我们应对上访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变迁带来的严峻挑战。
(作者简介: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博士生)
注释:
[①] 中新网
[②] 李连江、欧博文:《当代中国农民的依法抗争》,载吴国光主编:《九七效应》,(香港)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版。
[③] 于建嵘:《农民有组织的抗争及其政治风险》,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3期。
[④] 参见于建嵘:《当前农民维权活动的一个解释框架》,载《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2期;《当代农民维权组织的发育与成长》,载《中国农村观察》2005年第2期。《集体行动的原动力机制研究——基于 H 县农民维权抗争的考察》,载《学海》2006年第2期。
[⑤] 应星:《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2期。
[⑥] 吴毅:《“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与农民群体性利益表达的困境——对一起石场纠纷案例的分析》,载《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
[⑦] 现实性冲突是一种作为手段的冲突,这种冲突有着明显的目标指向,而且指向的是真正的冲突对象;非现实性冲突是把冲突作为目的的一种冲突,这种冲突不是指向真正的冲突对象,而是选择某种替代对象,表现为寻找“替罪羊”。参见刘易斯·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⑧] “气”指中国人不惜一切代价来抗拒蔑视和羞辱,赢得承认与尊严的一种人格价值展现方式。参见应星:《气与中国集体行动的再生产》,载《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⑨] 应星:《气与中国集体行动的再生产》,载《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⑩] 具体分层状况将在后文中交待。
[11] 类似的计划在E村所在的Z省东部地区却并不鲜见,邻近的一些村子都在进行类似的“闯黄灯”的大手笔,整体搬迁、平整土地、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新农村建设”非常普遍。
[12] 如上访者所言的马上要结婚而需要房子的村民。
[13] 笔者在调查时看到了《关于彻查E村财务以及康书记个人经济问题的申请报告》、《村民的呼救》、《向中国各级公安局报案》等不同的举报信,分别向F县县委书记,N市人大、建委、国土局、省人大、省纪委、省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等有针对性的逐一发去,平均两三天一封。
[14] “信访”在西方被称为请愿活动,意思是向相关政治主体表达利益诉求,但在中国农村,农民的信访活动却更类似于举报、揭发,村里的反对者之所以选择信访的方式来间接地参与村庄政治,除了因为简单、易于操作[14]之外,还因为这种方式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即不需负举证责任。农民不愿意到法院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是将问题引向上访,不仅是因为他们的政治观念中有着强烈的“官官相护”的预设,进而推断出“打官司没用”的结论,还因为将问题法律化意味着繁琐的诉讼程序和对细节的举证。
[15] 村干部先是通过介绍工程、提供销售渠道、吸引其子女入党等方式对反对者进行分化和拉拢,而一些老上访户则被作风硬朗的村干部们采取了一些强硬的措施。附近的霞村一位富豪支书暗地里请黑社会出手把上访户陈某打成了残废。
[16] 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三联书店2001年版。
[17]信访制度是以农民认定既有权力格局为前提的,如萧楼所说,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之间排解矛盾往往是一种“开口子”与“上访”的互动,这与西方民主政体中反对派组党与政府“竞争”及专制政体中百姓的“反抗”与政府的“镇压”皆不相同。
[18] 一般是各种机关、企事业单位,私人购买苗木者极少。
[19] 村里35岁以下的年轻村民大多在附近的企业打工,而不是选择在家务农。
[20] 从全村341户,953人的统计数字上可以看出,平均每户不足3人,原因就在于当地农村中绝大多数的父母与儿子都会分家,即使是独生子也会如此,这样一来,年纪较大的老年户在村中就占有不少的比例。
[21] 在城市买房者多数是年轻家庭,但家庭中只有个别人户口依然在村。年轻人在城里买房,其很大一部分费用是由父母承担,到城里买房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方面目前在婚姻市场中,在县市有套房子往往就是女方要求的一个基本条件。另一方面是由于村庄实行规划,已经有四五年不许村民在村庄建房,故一些本愿在村庄建房但又因孩子结婚等因素而无法等待的因素。此外,也有一些家庭考虑到孩子的教育方便问题,因此,往往在城里买套房子,把妻子和孩子的户口先迁移过去。故会出现总户数与实际在村户数的差异较大。
[22] T和F两个自然村在2005之前是一个单独的行政村,且T自然村户数较少,故合并统计。
[23] 另一个有说服力的数据是各自然村拥有轿车的数量。P中心村有34辆轿车,其中100万以上的轿车2辆,50-100万的4辆,20万左右的20辆,10万左右的8辆,并且有4户人家购置了两辆轿车。而在D自然村,小汽车只有7辆,价位都在十万以下,其中还包括四辆二手的皮卡车(约两万)。
[24] 在E村的精英阶层中,有4户资产达千万,但其它两户生活重心已在城市,他们不参与村庄的政治生活。这4户千万富翁既经营企业又大面积种植花木,他们经营的企业有服装公司、园林工程公司等。
[25] 收入数字来自村干部自己的估计。
[26] 孙立平:《断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27] 《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决定〉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浙江在线,
[28] 李永乐:《浙江乡镇新现象又当老板又当官》,载《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2年第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