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新华网2011年3月1日报道,卫生部网站3月1日发布了《卫生部等6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公告称,经审查,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现决定予以撤销。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
据3月2日《新京报》披露,2010年12月,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公开征求意见。这也使争论10年之久的“面粉增白剂”存废将有结果。征求意见稿显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我们将上述3月1日和3月2日的两个相关报道稍加对比就不难看出,“面粉增白剂”被提前整整7个月“问斩”。
依据有关新闻报道,卫生部等6部门给出的解释为:“食品添加剂”被赶出面粉,是因为“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
“食品添加剂”为何被提前“问斩”,没有任何权威部门或者权威人士给出答案。
当然了,有关部委紧跟国家法律前进的步伐,这点应该予以高度肯定。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相关消息称:“据介绍,随着我国小麦品种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增白剂’。我国粮食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我国面粉加工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必要性,同时我国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
据《新京报》报道,有关“面粉增白剂”存废的争论已经持续了10年。
有关部委难道需要用10年的时间才能“调查研究”清楚“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难道用10年时间才能了解清楚“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抑或这10年之中有关部委忙于其它的公务而未能抽出足够的时间来审查“食品添加剂”是否该禁止?有关“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是在2010年年底“征求意见稿”发布前不久才实现的?......
另外,假如没有“我国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那么有关部委会于时下禁止“面粉增白剂”在面粉生产中使用吗?
上述这些问题,有关方面应该深思。
笔者不妨先于此猜想一下,假如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第八次)中没有修改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条款,而没有体现出“重罚食品安全犯罪”的精神,且未规定该“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那么“面粉增白剂”十有八九会 “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即“面粉增白剂”不大可能会被提前整整7个月 “问斩”。
然不管怎样,国人争论10年之久的“面粉增白剂”存废问题毕竟终于有了结果,
至此,笔者不由得联想到了相关的新闻事件:
在国家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民众的声讨中,引爆“三聚氰胺”恶性事件的三鹿奶粉等终于彻底退出了市场,而有关责任人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确定了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即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千克,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毫克/千克。
“三聚氰胺”之毒害,曾经引起世人的公愤,然而却被此“临时管理限量值”救援一把。
2010年4月22日,卫生部公布了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至此,“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之规定才去见阎王爷了。
也许“三聚氰胺”神通广大,而内有玄机,故而其成为社会焦点之后两年得以彻底退出中国乳品市场。
但是,既然“我国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且“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 、“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那么为何不从即日起就禁止“面粉增白剂”呢?(文/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