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不可永卖否则加剧贫富分化


清议:地不可永卖否则加剧贫富分化

 

两会前夕,有代表提案建议取消住宅用地使用权限制,主张70年期满后应无偿使用。按照这位代表的说法,住宅用地永久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让后代有房住,有钱花,能创业。

 

不客气地说,这一提案的立脚点是极其错误的。

 

首先,所有人都希望让后代有房住、有钱花、能创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在有生之年买到房。论住宅的商品化率,全世界平均也不到50%,而且越是高收入国家,商品化率越低。全世界都做不到的事,中国作为人均收入水平偏低的发展中国家不可能也不应当做到。

 

其次,住宅用地永久使用,在大多数居民不具备住宅购买力的情况下,只能助长少数人的住宅投资需求,结果是加剧房价上涨,并由此成为加剧贫富分化的理由。过去10年,国内房价之所以出现暴涨,最直观的原因就是住宅商品化率从不到20%持续大幅激增至67%。富人可以卖一套房子赚几百万,而穷人只能望而兴叹。

 

第三,隔代的贫富分化更加严重,也就是有房家庭的孩子可以不劳而获地有房住、有钱花、能创业,而无房家庭的孩子只能白手起家,由此将导致财富机会的更加不平等。如此重复两三代,贫富分化势必发展到亡国的地步。

 

“地不可永卖”是圣经中上帝所说。原话是: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是寄居的。

 

寄居在这个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只能靠劳动获取财富。这是起码的民生思想,也是经济学的基础。公共经济制度下尤为如此。法律当然只能维护劳苦大众的社会公平,不能狭隘地成为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工具。

 

透过税收或直接缩短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来约束地权,是几乎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努力的事。这一方面是在鼓励劳动致富,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公共财政可持续的需要。此外,日本的经验表明,在执行土地50年定期租地权制度后,不仅地价以至房价大幅下降,而且极大地促进了住宅建造预制化,后者对于抑制房价和保护环境,包括拉动经济增长,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