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三级房价控制目标是上策
刚刚吃完中饭肚皮正撑着,暂时不想做事,于是就东想西想,其中想的就是要建议南宁实行三级房价控制目标。
假设南宁实行的三级房价控制目标分别是:一级房价4000元以下;二级房价7000元左右;三级房价10000元以上。同时假设南宁住房供应比例分别为:一级住房55%,二级住房30%,三级住房15%;那么,这种房价控制目标和住房供应比较应该比较理想。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有一个说法是:“2011年各城市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的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关于这一点,目前已经有深圳、昆明、长春、贵阳、银川等几个城市付诸实施了,如果其它城市不实施,就会让先行实施的城市有点上当的感觉?好像先进的反倒吃亏了?以后大家都互相观望,不积极啦!
为安抚积极响应“新国八条”的城市,国家都会追踪其它城市也要出台房价格的控制目标,就像以前督促各地“限购令”那样,哪个城市不出就被点名批评。既然这样子,快好过慢,出当然好过不出,笼统地出不如划分等级出。
划分等级确定“住房价格的控制目标”好处多,比如这个一级“房价控制”能惠及大多数老百姓,二级也让部分有能力人士买到档次高一些房子,三级则针对真的富裕的人或者是那些有能力在银行贷到很多贷款的人。
当然南宁要是实行三级房价控制目标,相信也有反对声音。比如说,划分等级同等于将住房划成贫民区和富人区,这样就是穷人居住在一处,富人居住在另一处。有些人穷,但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让他购买低价的房子,有时他还不乐意;也有一些官员虽然是富人,可是让他进住富人区也不利于他继续伪装,这还不是直接让中纪委盯住。于是很多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南宁要是实行三级房价控制目标能否成真,这事真不好说。
现在的情况是这个“住房价格的控制目标”成不成真的问题,而是不出也是回避不了的问题,既然要出,就要创新思维地出,出是上策,不出就很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