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展涉嫌违法兜售数字电视棒(视频)


  广电展涉嫌兜售违法数字电视棒(视频)

  文/毛启盈

  3月23日,在毛启盈微博曝光广电展存在欺骗行为,“免费上网区”,既没有网络,也没有坐凳,形同虚设。3月24日,笔者才发现,这重纯属“文字游戏”欺骗性行为对广电展来说才是冰山一角。在广电展展台上,还发现有流动性展商公然兜售违法产品。

 

 









  3月24日上午,笔者接到参观者反映,1号场馆2层L204展台前存在销售被媒体报道的非法产品万能电视棒现象,立即赶往现场。熟料,笔者赶到后发现参观者所反映地方空无一人。此时,电话响起,8号场馆出现此摊点。原来,在8号场馆同样出现了这样的兜售行为。

  在8号场馆,8B014展台前围观者数十人,展台侧上角悬挂着一个黄底黑字的临时性牌子,上面这样写着“USB数字电视棒:可接受世界50000多个电视频道,20000个广播,1000种游戏众生免费观看

  (详情见视频对话):

  现场:一张桌子,两台电脑,一名男子,一名保安,数十人围观购买

  质疑:能免费收看全世界50000个电视频道?能够收到外国电视台吗?能够收视成人电视台吗?(议论纷纷,不排除有托儿在中间。)

  答:“可以现场测试”。

  问:你们通过怎样的接入?

  答:利用宽带,插上和这个卡,就可以全球上网。

  问:你们利用什么信号,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还是中国联通?

  答:我们新品还没有上市,通过卫星上网。

  问:可以便宜一点吗?每台298元,仅剩2台!(在六里桥附件马路上经常有卖假冒皮鞋、剃须刀,也是这样的场景)

  万能电视棒涉嫌违法

  据《深圳商报》报道,深圳华强北曾经出现过“三无”万能电视棒,并称“万能电视棒涉嫌违法”。如果这种万能电视棒可以连接收看境外电视节目,以及一些成人节目,这将违反国家广电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涉嫌传播淫秽音像制品,属于违法。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违反本规定的,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笔者在现场拍视频之时,该商贩大声提醒“由于新品还没有上市,拒绝拍照”,并给笔者一张名片,但见上面写的是“台湾某公司,张XX,职务:销售科会计师”。名片正面没有公司地址,背面写着“台湾品牌,值得信赖,百种系法:头巾、丝巾、围巾”。在展馆,笔者并没有找到台湾这家公司展台,难怪需要流动性销售?如果该产品违法,为什么这种违法产品竟然会出现在广电展上?退一步讲,即便销售的不是违法产品,在别人展台摆设桌椅、电脑悬挂广告牌,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和街头流动性商贩有何区别?CCBN2011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广电产品展览,因此会给国外展商留下怎样中国形象?是否该有人对此负责?希望广电以及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给一个明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