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吴邦国作出批示,要求检查组全面深入地了解有关情况,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改进中国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
食品安全问题无疑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一波又一波的是食品安全事件,无疑让消费者们心惊胆战,让食品企业的社会形象跌入谷底,也让政府的社会形象受到挑战。食品不安全,你叫社会如何安全?重拾消费者信心,是关乎着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问题,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保障食品安全一向被认为是企业的道德责任,也是政府的监管义务。当政府和企业都靠不住的时候,一个社会必须能够自救,但是在这个权力过度集中,而又把社会监督置之门外的社会,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就成了空中楼阁。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只靠政府监管,企业自律来维护食品的安全,必须要诉诸公民社会的监督。但在我们这里,公民社会的监督缺乏最基本的激励机制,如公益诉讼很难打赢,赔偿也少得可怜,甚至连消法中的双倍赔偿都拿不到;媒体经常处于沉默状态;第一时间提出质疑的公民轻易就被收买噤声;民间自发的揭弊和志愿律师团追讨等行为不受鼓励等等。这些情况都导致公民社会的监督无法落地,甚至要为这种监督付出过高的代价。与之相比,企业则很少为自身产品的质量问题付出什么代价,政府也很少为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政府、企业一旦在维护食品安全的成本和赔偿消费者的成本之间做比较,毫无疑问是后者的成本低,难怪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也难怪欺诈消费者行为成为企业第一选择。
食品安全问题一再发生,并不是法律缺失,而是法律已成一纸空文。制度和法律层面的完善当然有赖于政府,但制度的实践和法律的落实却要靠整个公民社会的推动。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公众并没有行动起来,或者因为缺乏相应的保障而无法行动。笔者以为,目前最最主要的问题是,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由民众监督为主的《中国法律执行法》,从法律上确立保障民众监督权。这部法律的基础是由老百姓监督执行,必须保证老百姓有充分的监督和追究权,否则法律再多仍是枉然。
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发展问题。食品安全是民生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足以影响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其实是一个老问题,从提起到今天,已有二十多年了。在这二十多年中,国家不可谓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立法、建立行业标准,直到成立专门的食品监管机构,但是问题食品少过吗?现实是问题食品不是减少了,而是越来越多了,有逐步蔓延之势。
一个国家进步的动力、创新的能力和自我净化的潜力都来自于社会层面,政府更多的时候是在扮演一个事后认可的角色。群众的首创精神是来自于一个社会本身的活力,只有激发群众的创新动力,这个社会才有希望。试想,如果一个社会事事依赖政府,又有什么活力可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还关系到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食品安全在我国社会生活中越来越显得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公民社会的参与,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很困难的,这是我们前一段时间食品安全频亮红灯的主要教训所在,恐怕也是今后解决食品安全的出路所在。历史已经一再证明,要最大限度地防范公共危机,就必须唤起公民社会的力量。只有这种力量才能促使惟利是图的企业和迟钝不前的政府向正确的方向迈进。
公民社会如何确保食品安全
如何挽救食品企业社会形象? 食品安全仍有死角
食品安全不只是企业的问题,更是政府和社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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