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滩工商所落实“四川城乡环境治理草案”行动快
近日,四川省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响滩工商所、响滩镇党委政府、安办、公安、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一批执法队伍,争优创先试点实施“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次提请省人大审议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取得了预期目的。
该执法队由工商牵头,对管辖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在街居民以及辖区公民实施了人性化的教育、劝导。做到,有散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案》宣传资料单500余份,利用逢集日开展宣传6台次,张贴公告5幅.整治重心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体、在街居民,同时分别向他们签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以及《门前双五包责任制》各300余份。其责任书中明确指出: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从建筑物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或者向建设工地、待建场地倾倒垃圾;将污水、垃圾、油垢、粪便排放或者倾倒在街面,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在非指定地点焚烧树叶、垃圾;焚烧秸秆;在非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行为等。违反该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该执法组所还将辖区的大中小型餐旅馆、小食杂店、娱乐场所、洗车场列为这次整治的重点。要求其各类经营业主应当记录其行为所产生的垃圾收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收集数量,登记使用用途,并每一季度定期向执法小组办公室报送备案。同时,由政府指定的环卫工人将其垃圾运到响滩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处理场所进行消纳处理。日前,响滩镇又新增环卫执法车3台、环卫保洁工6人、垃圾池5个,有效地改善了该辖区原有脏、乱、差的现象,进一步巩固了辖区经济发展秩序,提高了地方精神文明的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