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酒驾要少突击行动多常规执法
一位因酒后驾驶被交警送到拘留所的司机嚣张地大喊:“我认识你们的领导,你们不要胡来,要不然我就让你们统统下岗!”而另一位司机喝得迷迷糊糊,双眼通红,回答记者的提问时慢两拍;还有司机经过交警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高达223mg/100ml……(20日南国都市报)
一次突击整治行动,“嚣张哥”、”逃跑哥“、“迷糊哥”、“仗义哥”、“镇定哥”、“懒皮哥”……一个个被查酒驾司机丑态百出,想必事后他们看到自己无视酒驾禁令和交通安全,醉酒上路后的“光辉形象”,一定会感到脸红和后悔。而据南海网的报道说,全省集中整治首日共查处到83名类似的“酒驾哥”。
海南省交警总队集中力量,全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整治,以迎接国事活动和博鳌亚洲论坛2011年年会,仅从拦截酒驾一点来看,可以说是初战告捷,成绩是令人鼓舞的。然而,转念一想,面对这可观的数字,不“可观”的醉态,却又让人觉得并不给力。
近年来,为遏制酒驾、醉驾频频引发交通事故,给民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伤害,整治酒驾、醉驾被列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重点内容,对酒驾的处罚并且上升到刑罚的高度,各地多方联手,雷霆出击,重拳打击,使得酒驾行为得到明显收敛,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大为减少。这些形形色色的醉驾丑态,在整治之初就已经有过不少曝光。
可是,严治酒驾都一年多了,为什么这些醉驾百态依旧在重演,而没有能够真正成为往事?醉酒上路何以又呈现出反弹的势头?其中原因固然很多、很复杂,而且多因少数车主、司机缺乏法治观念和自控力,必存侥幸心理使然,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缘由,恐怕与抓一阵—松一阵—再收紧—再松动的执法模式不无关系。
不知从何时起,无论是交通执法还是其他相关执法,抑或日常中的事务性工作,我们似乎习惯了“突击行动”、“集中整治”,特别是在重要时节、重大活动之际,更是如此,往往也都能取得重大收获,可风头一过,一些问题又重新抬头,并且日益严重,不得不再度“突击”。如果把法治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工作、矛盾化解工作做在平时,对任何时候、任何形式的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还给任何人以任何“通融”的机会,使得严明执法成为常态,那么谁还会抱着侥幸的心理去以身试法甚至铤而走险?
因而,执法部门也有必要检讨自身的执法思维,改变陈旧的执法方式,尤其要摒弃“突击”出成绩、“集中”出成果的功利性执法思想,强化日常执法,坚持常抓不懈,进而让严格遵纪守法蔚然成风,成为一种社会的常识和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