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治标不治本,强了官员,伤了民心,


  关于官员的腐败行为,坊间、司法界和学界总结归纳出了许多原因,其中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制度设计缺陷等,都被认为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一份由中国国家审计署公布的这份报告显示,从2001年到2007年,约4.03亿元人民币用于治理河湖污染的资金被官员挪用。另外,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更是高达36.53亿元人民币(09年数据),严重破坏了污染防治努力,并引发了对中国环境项目的腐败程度的疑问。

  近日有媒体报道,占地110亩的涂山湖,位于重庆南山镇街道联合村,上世纪90年代,这里还是当地居民游泳消夏的好地方,但随着城市发展,周边新建的小区和学校生活污水直排入湖,使得整个湖水受到污染,一到夏天便散发出浓浓的臭味。“你闻闻,好臭啊,这湖今年1月才治理好,现在又臭起来了。”3月15日上午,65岁的何大妈一手提菜,一手捂鼻走过湖边。

  据了解,在市民们的强烈反映下,去年重庆南岸区将涂山湖整治工程纳入该区民心工程之一,拟投入7000余万元进行整治。“投入几千万元治理污水,怎么只管了两个月?”湖周围的居民议论纷纷。

  实际上,奇怪的事情中国实在是太多了。目前有很多城市都在花上亿元、全民动员,争创“全国卫生城市”的称号。不知道这样评选后的结果能不能维持两个月呢?

  几千万?项目主管捞了多少?工程承包人捞了多少?政府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人民子弟兵走在治污的前例当尖兵,可是光是治标不治本,这样的民心工程最终伤害的恰恰是民心,伤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虽然中国有很多的环保法律和法规,但中国环境治理的重大挑战之一是项目监管不足,一个项目从始至终资金的使用都不透明,为环保部门利用它们的职责和权力来谋取福利埋下了祸根。

  水环境的治理,既要有稳定可靠的资金体系,也要有高效的流域管理体制和法制体系,对不同的管理部门的作用和职责进行清晰定位,才能够持续改善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如果只是就水论水,强调用工程与技术手段治污,而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耗费几千万的人民血汗钱最终会付之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