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偶尔的写写字的普通网民,我只能说,我们的祖先智慧的创造了美妙神奇的文字,今天它却不幸的成为了纷争的制造者。
就近期闹得摆渡文库侵权一事。前几天,摆渡发声明称:对作家造成的情感伤害表示抱歉,并会在三天内完成侵权文库作品的删除;布告中还强调表示“摆渡文库是免费文档分享平台,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
然,我们看到的是,摆渡从开始就没放弃过从中获利,此前与某品牌电子书等数字终端阅读平台的合作,就足以表明它的声明阐述牛头不对马嘴。
我是幸运的,据查个人只是小量的原创博文作品被收入百度文库。虽然也是未经授权同意,但我深知,它这是给鄙人面子,抬举我。
相比很多靠码字为生的作者而言,个人遭遇只能算被强吻,还没到被脱裤子耍流氓的程度。
有生以来,个人一直以为身处在一个法治社会,身处在一个可以讲道理的国家。
但我们如果发现侵权的“潜规则”可以替代律法,甚至可以替代基本的商业道德,那么我们应该识相的放下反争,回家闭门思过。
很简单,因为你不能去要求社会适应你,而要磨练自己来适应这个社会。
也就是说,在你思想深处应该明确:在理法面前输了,那么错的肯定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同理,文著协的谴责和作家们的油盐祈求,并不能体面的得到什么,虽然你是在理方,是合法的权益拥有者。
面对一个市值400多亿美金的巨人,也许他缴的税额已经足以让有关部门看在GDP政绩上,而对他网开一面。不然,受侵权的作家们也就不会求法律维权无门,而悲哀的乞求让他赏口饭吃。
多年前淘宝封掉摆渡爬虫,已经成功的做出了预言,通过律法途径追究只能在不得已时为之。因为在我们今天身处的商业社会里,律法维权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利益游戏。
不如通过经济制裁手段,我们看到几大电商企业已经表率,停止在摆渡的广告投放,减少对摆渡的依赖。
从所看到的来说,美国也是这么干的,而且他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法子很有效。
摆渡,请记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做人不能太CNN!
微博:摆渡:侵权后删除,不算侵权;XX:完事后穿回衣服,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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