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流转、强制种烟,农民为何总是被强迫


      近期有两则有关农民与耕地的新闻值得玩味。

      一则是,吉林市前郭县与甘肃农垦集团签订协议,在该县王府站镇建立现代化农业示范区。按照规划,王府站镇下辖5个村的农民要把承包的1500公顷基本农田转让给镇农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把土地转给农垦集团经营。农民不同意流转,干部们就进村挨家挨户往农民家里强行送钱。春耕在即,镇里也不让农民购种子购肥备耕。(中国广播网3月27日)

      另一则是,河南嵩县县政府要求村民种植烟叶,九店乡陶庄村村民不乐意,于是就有人强行闯进麦田将200亩刚返青的麦苗毁掉。对此,县政府回应称没有强制只是“指导性意见”。媒体介入后,嵩县县委、县政府决定,补偿已毁麦苗,并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中国青年报》3月27日)

      两起涉农事件,均是以造福百姓的名义强制推动的。前郭县外宣办主任华景辉回应称,把农民的耕地集中经营,是“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对农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而嵩县九店乡陶庄村干部也表示,种烟是造福群众,为了完成上面下达的指标,还要继续毁地。然而,如此看似充满善意的“越俎代庖”行为,却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点,那就是没有尊重农民的意愿。

      逐步推动土地流转、集约经营,建设现代化的农业产业示范区,固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路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动用行政力量夺走农民的耕地,更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用农业示范区的政绩取代农民的合法收益。将土地流转给大企业合不合适?前郭县农民有一本账,如果同意流转,每年每公顷土地可以获得7500元。但是,如果自己种地,每公顷的收益则是一万二三。这还仅仅是眼前可以看得见的利益,一旦失去土地,农民其后的利益更是难以保障。

      明明是土地收入大跳水,到了地方官员那里就成了利民的好项目。这样的事态转圜不免令人生疑。既然农民都能算清楚这里边的收支账,当地政府官员何以就算不明白呢?土地流转以后增值的那部分收益,既然没有到了农民手里,又到了哪里?当然,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是不是存在权钱交易的情形。但一个非常清楚的事实是,在这样的流转过程中,农民并没有处于一个公平的地位,其土地权利遭到政府、农村自治组织和大企业的剥夺和侵犯。

      同样,尽管河南嵩县农民也认为,种烟投资大,收成低,扣除各种费用,一年忙下来挣不到什么钱。热衷于烟草产业建设的嵩县各级干部,却照样“在烟叶生产上想尽一切办法,调动广大群众的种烟积极性”,这个“办法”的极端手段,就是不惜以铲除农民青苗强迫种烟。而隐藏于“强迫”背后的考量,则是大宗的烟草税收。根据国家规定,20%的烟叶农业特产税直接转归地方财政。 利益驱使之下,行政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置身事外,一张均沾共享的利益大网罩住了所有人。

      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土地越来越成为各种势力眼中的香饽饽。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农民对土地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不过,很多地方对此依然置若罔闻,继续巧取豪夺农民的土地,继续试图主宰农民的生产自主权。此前,全国多个省份均发生了强迫农民交出宅基地、住进统一的安置楼房的事件,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叫停了此种“撤村并居”行为,但是,各种花样翻新的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并未止步。

      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而土地问题的核心则是权利问题。如果中国农民的权利贫困得不到改善,则农民总是被强迫的现象会层出不穷。来自行政力量的侵占固然无法躲避,而来自貌似市场、实则却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企业力量,同样难以避免。解决之道,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保护之外,更需要畅通广大农民表达自身诉求的渠道,加大社会监督的力量,以助力分散的无助的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