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税起征点上调已是箭在弦上,但到底上调多少合适呢?意见纷纭,争执不下。我想,这是个永远没有结果的话题。
比如,同样月收入六千,在中国的二三线城市算是高工资了,但在京沪等一线城市,即使精打细算,也不过维持温饱而已;即使在三线城市,如果他上有老,下有小,再不幸摊上个病号,那么即使月入六千,实际上也是个穷人。您说到底起征点多少合适?
税收的终极目的是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幸福,基本原则是富人多缴税,穷人少缴税,以此还能调节贫富差距,使社会更和谐。当然,政府跟纳税人之间并不是没有矛盾,纳税人希望少交税,政府希望手里掌握更多的经济资源。实事求是地说,这都属人之常情,不是谁境界高或境界低的问题。
于是问题就出现了,从纳税额来说,富人交的不少,从纳税占收入的比例来看,穷人的负担很大;富人掌握着更多的资源,可以避税,穷人的收入过于阳光,一览无余;富人纳税可以奖励奥迪,穷人纳税连税务人员的笑脸都看不到。其结果就是穷人不满,富人也未必高兴。
我想,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终极目标应该是追求公正,在这方面,大有探索的余地,比如,以家庭为单位,按实际负担征收,建立退税机制,到底难在哪里?让人民明明白白纳税,给纳税人更多的尊重,有什么难办的?既然规定慈善捐款可以退税,为什么实行起来比登天还难?
不可否认,现在的税收机关主要着眼点是把税征上来,为此想出了各种手段,甚至以给代扣代缴单位回扣做诱饵。其实,为了国家的富强,中国人从来不吝惜什么,几千万先烈把生命都献给了国家,我们何尝会舍不得薄薄的几张纸票子?
个税改革的余地很大,起征点的问题很小,如果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和退税机制,甚至可以取消起征点,一概纳税。所以,长远目标不是起征点多少合适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公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