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为民众“居者有其屋”做过何努力?


在中国历史上,大多数皇帝给人们的印象是,高度集权,独断专行,飞扬跋扈,极尽奢华等。其实,事实上也还是有不少皇帝为了黎民百姓福祉、为了江山社稷稳定、为了笼络人心,做了些了有利于百姓的事情,否则就不可能历朝历代的统治延续了几千年。

  据史料记载,北宋政府在首都开封曾开设了四家“福田院”,每家福田院都有几百间住房,凡是逃荒入京的流民、赤贫破家的市民、无人奉养的老人,都有资格在里面居住,不管住多长时间都免费,甚至吃也免费,政府供应一日三餐。


  到了南宋,福田院没有了,政府又开设了分工更加明确、服务更加周到的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院,其中安济坊的功能是慈善医疗,漏泽园的功能是安葬无人认领的尸体,居养院的功能则是住房保障:让遭了天灾的居民和无家可归的乞丐居住。这个措施一直延续到南宋中叶。

  然而,住房保障做得最好、甚至有些理想主义的时期是明朝初年。大家都知道,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是小农出身,吃过苦受过罪,知道穷人没饭吃、没房住的滋味。所以他做了皇帝之后,要求手底下的官员,一定要让全国所有没饭吃的人都能填饱肚子,所有没房住的人都能住上安居的房子。

  《明太祖实录》一书就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记载。此书第92卷写道,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找一块空闲土地,盖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一个月后,他又给上海(当时叫华亭县)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这两道旨意下发之后,南京和上海的地方官很快地执行了,效果不错,民众高呼“吾皇万岁”。朱元璋很高兴,认为试点成功,在当年年底,又给中央政府的官员下了一道旨意:“令天下郡县访穷民,无告者,月给以衣食,无依者,给以屋舍。”(《明太祖实录》卷93) 意思是:没饭吃的,国家给饭食;没衣服穿的,国家给衣服;没房子住的,国家给房子。而且全国各地都得这么做。中央政府官员一想,这办不到啊,哪里有这样多钱办事?哪里有这样的精力落实?便找朱元璋解释,朱元璋说:“尔等为辅相,当体朕怀,不可使天下有一夫之不获也。”(《明太祖实录》卷95) 你们在我手底下当官,就得体会我的心情,我可不想让我的百姓没饭吃、没房住!虽然后来结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毕竟有了想法、做了努力。

  也许今天看来,朱元璋的要求有点儿高,或多或少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不过朱元璋的想法是好的,起码敢想敢干,能够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中国古代那么多皇帝,他是第一个逼着官员在全国范围内给穷人盖房的皇帝,也是唯一的一个真正在民众“安居乐业”方面有所作为、有所实践的帝王。

    如今,国家综合实力日益提高、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日益改善,伴随着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这与各级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极为重视分不开的。

    我们国家地大人多,若如朱元璋设想的那样为民众免费提供住房,显然不合适,也不可能。所以,在政府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建经济适用房、多盖群众安居房,不失是一种切合实际、符合国情的好事实事。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中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尽管眼下房市有些乱象存在,有些不尽人意之处显露,只要认真去做、努力去办,我们坚信情况会越来越好,好事越来越好、实事越来越实。

    “居者有其屋”,既是古代民众的梦想,也是当今群众的心声。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之呐喊,何时能够真正成为现实,是我们政府的努力方向,更是我们社会的民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