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众收入的难点在哪里?


     

提高民众收入的难点在哪里?

 

    “未来五年到十年,收入差距还将进一步扩大。”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日前主办的“十二五”规划研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他的论据是,工薪收入增长乏力是一大原因。而对于“十二五”期间我国民众收入持续增长以及收入差距调控目标的实现,参加这个研讨会的众多学者也都表示担忧。(3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在未来五到十年的时间里,提高我国城乡民众的收入,让民众收入增速赶上GDP的增速,这是我国政府向民众作出的承诺。现在,学者们对此持有怀疑态度,这未免让人感到刺耳。但是,常识告诉我们,确定一个目标是容易的,而要将它化为现实,却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在很多情况下,即使付出了努力,也不一定能够到达理想的彼岸。最近一段时间来,不断有专家为此建言,但他们提出的一些措施对于提高工薪阶层收入的直接作用却很有限。比如增加财政投入,但这只能用于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政府不可能直接给企业职工发工资;比如给企业减免税费,让企业能够有条件给职工增加收入,但在缺少制度改革的现实下,这种做法很可能只是让企业主得利而无助于职工提高收入;再比如增加职工与企业主博弈的能量,使他们能够在劳动报酬上增加话语份量,但在就业市场依然处于供大于求的现实形势下,职工话语权的增加也缺乏条件。

    显然,如果这种现实困境难以改变,那么,要让提高民众收入成为一个可以期待的现实,确实有很大的困难。造成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工薪阶层收入过低的现实问题的原因,与长期以来我国推行的粗放型经济增长结构有很大的关系。在这种模式之下,不仅经济的发展让资源、环境等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实际上也需要相当部分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付出代价,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以压低劳动者“幸福指数”为条件的。这种模式被一些经济学家总结为“人口红利”,而要提高劳动者收入,就需要对这种“人口红利”进行制度性改革。因此,中国的经济结构转型,从形式上看固然是以放弃以往那种粗放型经济模式为追求,但其实最终的途径却是需要放弃对“人口红利”的过度依赖,让劳动者的“幸福指数”大幅提高。

    但是,要实现这个目标又谈何容易。经济结构转型,一大批资源损耗型、环境破坏型企业将要淘汰,依托先进科技进行自主创新的新兴企业将获得发展的机会。但是,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势必会有一大批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而由于知识、技能等的局限,受到损害的人往往又是那些现在收入偏低的劳动者。客观地说,现在我们说的劳动者收入偏低,只是一种总括性的说法,具体而言却不能一概而论,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的职工,凭借企业在市场中所具有的垄断优势,其收入并不能算低,虽然普通职工的收入比起高管来说差距很大,但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却又可算得上“高薪一族”。真正的低收入群体,只是那些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的职工。中小企业本身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其所从事的又往往是国家不够重视、需要淘汰的行业,在经济结构转型中这些企业的生存将更为艰难,当市场压力加大的时候,首先受到冲击的显然是处于一线的劳动者。

    近几年国际市场的变化,已经使中国认识到了拉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在于振兴内需市场,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则需要实质性地提高最广大民众的可支配收入。这个目标看起来是那么清晰,但是却牵涉到一系列的方面。很显然,作为政府来说,既然已经认识到了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存在的弊端,就应该下决心进行进一步的改革,这种改革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个别政策的修补上,而是需要进行综合性的配套改革。经济结构转型,不仅仅是淘汰一些行业和发展一些行业,更重要的是对现有的国有资本过于强大的经济模式进行改革,只有民营资本活跃了起来,经济才能活跃起来,它们丰富的就业渠道也才能成为增加民众收入的可靠保证。政府要舍得放弃对一些优势行业的市场垄断,使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能够进入更多的领域。如果政府继续对社会资源有强大的干预和控制,民营资本只能在划定的圈子里活动,它们的发展势必是举步维艰,那么,要想有效地改变目前存在的过大收入差距,大幅度地提高民众的收入,势必是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