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房价“稳中有降”要防止扭曲市场机制


     

控房价“稳中有降”要防止扭曲市场机制

 

    3月29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的目标,与各地政府的控价目标大都定为低于当地GDP增速明显不同的是,北京提出的目标是“相比2010年度稳中有降”,新华社的报道指出,“这是目前国内出台的最严的房价调控目标。”因此,在各地出台的控价目标普遍引起舆论不满的背景下,北京的这个目标得到了较高的评价。日前,住房建设部发布通知,敦促各地酌情调整已经公布的控价目标,虽未明确以北京为范本,但其指导思想上显然是希望像北京那样拿出一个满足民意的控价目标的。

    在一年来的房地产调控中,北京的房价仍然高居不下,对国内其他城市起到的是负面的示范作用。显然,北京作为中国的首善之区,在人才汇集和资金汇集上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这种优势反过来给北京的房价调控带来了压力,早在去年即已提出了住房限购政策。现在,北京能够提出“稳中有降”的控价目标,这显示了地方政府高度的责任意识。由于弥漫于社会上的房价上升预期至今仍未消除,因此,大多数地方政府将控价目标与地方GDP增速捆绑起来,实际上强化了这种涨价预期,而北京的这个目标至少打破了这种预期,如果能够落实到位,那么,它对全国房价调控所起的作用也将是积极的。

    目标既已明确,对于北京来说,接下来需要面对的就是如何来保证这个目标不会落空。从本质上来说,在已经实现市场化的商品房市场里,政府并没有决定商品房价格的权力,因此,现在政府需要做的只能是运用“看得见的手”来干预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运用各种手段来实现“稳中有降”的目标。比如,既然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在我国住房刚性需求难以遏制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手段来改变这种供求关系,一方面大力推出以保障房为主的低价房,一方面遏制高档商品房的上市。

    北京市住建委主任隋建江日前曾经在媒体透露,今年北京市计划新建和收购各类保障房20万套,到第三季度将全部实现开工。显然,虽然这20万套保障房不可能在今年全部投放市场,但它们的陆续上市可以起到拉低房价平均水平的作用。同时,目前地方政府仍然握有新建商品房上市销售的审批权力,面对高档住宅的上市销售申请,特别是价格很高的市中心楼盘的销售申请,北京市政府可以将其暂时冷冻,从而使市场房价统计中高档商品房的份额大幅度减少。这样“一高”(保障房的高)和“一低”(高档商品房的低)相结合的措施,自然能够对房价统计指标产生影响,总体上房价水平的下降就可以达到了。

    实事求是地说,北京市政府如果采取这样的措施,在某些方面是有其合理性的。比如大力推进保障房的建设,这将有助于改变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偏重于投资投机型的失误,改变市场的结构,满足相当部分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削弱投资投机功能的力量。但是,限制高档房入市的措施,却值得商榷,它等同于前一时期一些地方为了完成指标而采取的“拉闸限电”措施,更多地是为了满足一种数字上的统计需要。

    一个和谐的房地产市场应该是多层次的,既有保障功能的住房,也有高档的商品房,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得到不同的住房消费。以往的失误在于保障房的严重不足,损害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如果现在反过来限制高档商品房的销售,这同样会损害一部分对其有需求的市民的利益。我国房地产市场虽然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它对满足不同层次的居民住房需求的积极作用是不可抹杀的。因此,政府更应该做的是协调各个层次的利益群体的关系,而不是仅仅出一个控价目标,并且运用政府权力来实现这个目标,从而使市场机制出现扭曲。如果政策方向从原来注重商品房而漠视保障房转向只顾保障房而遏制商品房,那么所谓“稳中有降”的目标即使实现了也是缺少实际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