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建议有积极意义!但是需要前提,因为农村用地是集体用地,不严格审批制度,可以说想建多少(多大)就可以建多少(多大)。建筑用地须严格审批,否则会刮起农村抢建风,这个影响是巨大的(包括经济,农民积极性,农村腐败【一般只在说城市腐败,会出现新名词:农村腐败】等等),这是当前的城市抢建风无法相比的,如果农村基层地方机构泛滥审批,泛滥用权,那么占用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更为加剧,在基本可行的政策还没有出台之前,我看还不可以操作,当前最重要是立即刹住抢建,尽快严格审批制度和土地占用制度(包括个人、集体、企业),做到有法可依。
至于发房产证(是唯一住房可发还是所有的住房都发(在农村有的房子套数很多),或凡事房子就发【值得研究】,如果没有良好的政策,否则农村建筑将很快遍地再开花,这对农村经济发展是起阻碍作用的,如果农村把资金都大量投入房建【因为农村资金本来就不多】而不是投入发展农村经济,否则,这不是在发展农村经济,而是加快农村搞房屋建设,造成农村严重贫富分化,并忙于千方百计多建房),有的农村私人房屋好几栋,也有独立的分开的大型猪圈、牛圈等,是否也应该发房产证?,因为这些建筑都是他们自己建的,是私人的,还有私人林地等等,如果不处理好,将在农村造成严重社会不公,造成严重贫富分化,甚至农村腐败,必将严重打击农民积极性)。
(本文解读由价值中国网 龙国平 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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