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坚持这样一个观点,现行体制下,如果我做了官,也一定会是一个贪官。权力大就多贪,权力小就少贪。扪心自问,有谁能够在这个制度下保持清白,不做贪官?莲花可以出淤泥而不染,一个已经烂污的社会里,谁都不能独善其身。即使是旁观者,都会被溅上星星点点的污泥。
对贪官,中国民间一直非常痛恨,喊杀之声从来就没有断过。即使修改刑法减免死罪,若是牵带着对贪官网开一面,也会引起民间舆情汹汹。杀贪官,也是历代统治集团讨好民间的一个屡试不爽的法宝和灵丹妙药。贪官当罪,但是,贪官并不当死。一百个被杀贪官里,总有一半以上是屈死的冤魂,这是专制和人治下的中国悲剧之一。
一般而言,能做官的人,都是一些优秀者和出类拔萃者,他们都曾经有过不俗的过去和堪称辉煌的开始,即使后来做了贪官,也不能否认当年他们曾经清白过、有过崇高的追求和高尚的品格。就像那句话所说,如果有一天我做了流氓,请不要忘了告诉大家,我也曾单纯过。流氓不是天生的,贪官也不是,他们是制度的替罪羊和牺牲品,他们是制度的受益人和受害者,这种双重身份,往往让人们在对他们的痛恨里忽略了对于他们的同情和唏嘘。
贪官不是天生的,他们是文化和制度的果而非因,但是,一般情况下,民众和统治阶层却因果倒置,将整个社会不堪、混乱、动荡的原因都推到贪官身上,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中国文化有着先天的贪官基因。“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喝穿”,“有权不用枉做官”,“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县官不如现管”等动机和专制制度下官员权力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纠葛在一起,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的制度下,贪官就跟女人的卵子和男人的精子形成合子之后生孩子一样自然。
文化的流毒不被清除,制度的制约没有建立,即使出现一个贪官杀一个贪官,杀到最后的结局,则有可能是所有的中国人都成了贪官,亡国灭种。凭心而论,如果能够做官,又有多少中国人不会像过江之鲫一样趋之若鹜呢!
小远2011年3月6日星期日 13:24雨 上海理道之理道文化兔,我是一只有文化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