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单位建房和福利分房成为保障城镇基本住房的唯一渠道,但是因为物质的匮乏,即便是简易的筒子楼也不是所有人能轻易取得的,在论资排辈的原则下,没有职务、没有级别的人想分到一套房子谈何容易。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开始探索以市场化道路解决住房问题,1988年,房改正式纳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1998年,国家取消福利分房,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住宅建设和商品房迅速发展,中国居民逐步进入了商品房时代。随着城市房价的快速上升,房地产业在2003年被明确为国家支柱产业。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政府近年不断通过行政方式和措施遏制房价的上涨,但是由于资本逐利的本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缺位,商品住房逐渐成为投资品,投资属性压倒了居住属性。自2003年以来,每一波调控势头暂缓之后,房价都出现了报复性上涨。目前,很多中低收入家庭已经不可能通过市场实现住房需求。
但是,住房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以市场为主导的住房政策并不能满足所有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在高昂的房价下,“蜗居”成为很多人的生存状态,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欲做“房奴”而不能,因为居住权得不到满足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日渐凸显,建立由政府保障和市场供给双管齐下的住房供给体系逐渐成为共识。1998年,政府就提出了通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帮助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人的发展与自然界、社会的发展都必须以物质统一性为基础。人们的居住条件,是其自身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稳定、舒适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劳动者安心工作。在人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可能机会并不均等;但从社会全局的角度出发,努力弥补这种不平等,尽量给予各社会群体以公正的发展条件,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对那些没有能力在商品房市场获得住房、实现居住需求的人群,政府应该提供住房保障,给他们发展的权利。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为困难群体提供发展保障,其更长远的意义在于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不同阶层的融合与互动。只有让各个社会群体都看到发展的希望,社会才能形成良性互动。
近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让我们认识到,民力就是经济发展最根本的动力,将保民生和保增长统筹考虑,就是把握住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动权。居民消费比例低、内需不足,这些长期困扰中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从根本上说都和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只有提高居民收入、加强社会保障、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完善教育体制,中国经济才能真正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获得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改善民生不是锦上添花,但也不仅仅是雪中送炭,将发展与民生全面对接,这个转变可能是中国经济在这一年里最宝贵的收获。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7日上午在网上与网民推心置腹的对话感人肺腑,掷地有声。他说,要让人民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他说,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就是让老百姓生活越来越好;他说,“十二五”规划中,我们特别强调民生,把它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住房需求刚性存在的背景下,要实现稳定消费者预期,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和市场价格向价值的回归目标,除了提高社会福利效应外,必须大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住房消费结构,使商品房供需回到理性的平衡区间,刺破因市场非理性需求而引致的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保障性住房是市场经济下政府必须提供的一种准公共产品。“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为提高住房保障的水平,未来5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其中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后面3年还有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对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廉租房,实行廉租房制度。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政府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对于民众的住房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民生问题。破解这一难题的思路须实施有效的住房保障政策,稳定消费者预期,平衡市场供求,理顺市场秩序,通过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提高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表象繁荣,与住房保障不够完善有着很大关系。因为绝大部分居民只有通过在商品房市场上购买住房产权,才能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公众“人人都要买房、房价只涨不降”的心理预期。房价在已经超出普通居民可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依然伴随着买方热情的高涨而快速攀升,这种缺乏经济基本面支撑的表象繁荣,本身就隐含着市场的无序。无序的房地产市场造成了社会财富的不合理分配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下降。但社会必须给予每个成员以尊重。使困难群体能够体面地居住,是对他们的基本尊重,这是社会的关爱,也是社会的责任。
如何使保障性住房能够公平、公正地分配到困难群体手中,是政府必须着力加以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经济虽然发展较快,但人民的收入水平却相对缓慢。无家可归或居无定所的流浪者,难以获得尊重;那些负担不起住房成本,寄居他人家中或破旧房屋中的困难群体,也难以获得尊重。建设保障性住房,让家庭困难的社会成员也能居有定所,是从社会层面承认了这部分人群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社会信任、社会尊重与社会认同感,使他们强化社会身份、增加自信、转变对自身的不利评价,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建立对生活的希望和激情,维护他们的自尊,有助于他们进一步赢得社会尊重、实现自身价值,又缓解了当前拆迁、城市化和年轻人成家所带来购房需求的拥堵效应,有利于理顺市场预期。
加强保障性建设,不仅能缓解民众的住房渴求,而且随着住房水平提高和居住环境改善,可拉动多个领域的产品销售和劳务交换。正因为如此,当人们的住房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时,其他方面的消费和发展也会受到抑制。住房是必需品、是奢侈品也是公共品,作为必需品和奢侈品的住房消费,可通过商品房市场得以解决,作为公共品的住房消费,则不能置于社会保障范畴之外。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只有让更多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愿望,不让每一个家庭落在外面,只有把保障性住房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我们的经济发展才有动力,人民生活才有激情。
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秩序与民生改善
加强保障房建设,使其回归民生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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