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劳秀斯认为,任何社会的契约“旨在促进人类之间的利益交流”,因此公平的社会契约也就意味着条件的平等。这样,焦点就集中在保证期望公平上:如果一个契约中的所有合伙者或者参加者对于结果拥有平等的期望,那么这项事业就是公平的。
目前大学生“到各类非国有企业以及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占到整个毕业生总量的70%,到国有企业的约占10%左右,到事业单位的约占10%,事业单位的60%又是到县以下的,主要是中小学和医疗卫生单位。”
其调控手段可以是经济的手段,也可以是行政手段,再者用法律的手段保证。事实上市场价格规律已经在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工作。如前段时间中国普工(农民工)工资高于大学生近日再度引发热议。“普通磨具清洗工每月工资要2500元,加上各种福利和保障600多元,实际上每月收入超过3100元,比不少刚工作的大学生都多。”
目前只有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干预,来弥补人力资源市场机制配置的扭曲,其最重要的是给农民工、大学生增加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如提高就业能力、工资待遇,提供社会保障、加大住房补贴等,就会帮助农民工、大学生就业。
随着政策环境好转,就像这位大学生所说:“我感到自己的心一下子踏实了!”其实,这位大学生发自内心的愿望非常珍贵的,这是市场经济规律配置的结果,人不能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配置去寻找自己的生存价值。
从个人发展来讲,大学生就是沿着产业链“踏实”的流动,才能将自己的人生规划得更好。从国家发展来讲,正是由于给大学生提供良好的职业环境、消除职业之间不公平的利益关系,就会解决“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
正如法国法学家多马(Jean Domat, 1625-1695)所说:“在赋予平等的条件之下,人们共同拥有事件的不确定性和相同的权力,这种状况会使他们的契约公正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