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孤独的旅途
——简说王彦明诗集《即景》
南开大学 柴高洁
以《即景》作为诗集的名字,我相信诗人会有很多的寓意。生活的快节奏,已经不允许我们驻足停留,去欣赏周边的风景和人生百态,尤其是在这熙攘的都市,我们的思绪被迫地随着车水马龙,灯红酒绿飘飞,永恒似乎离我们远去,包括让人爱且恨的时间。缪斯之神也不再眷顾俗世中的男男女女,只给了诗人一根敏感的神经,让诗人能在不经意间守候到生活的真谛。当然这是一条孤独之旅。诗人王彦明显然是后者,而立之年的他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感悟和责任,他为人子、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师,众多的社会角色波动了诗人心中的琴弦,让他在孤独而安静的夜晚,思考、回顾、总结那一段过去。《即景》是他送给自己,也同时是送给我们的一本总结报告。
或许以孤独作为关键词来定位这本《即景》是不准确的,因为里边有太多的爱情、亲情,还有作为一个诗人的担当和社会责任感。但这孤独是指诗人王彦明对诗歌的坚守,是诗人自己对理想的坚守。在这条路上诗人是孤独的,他不需要人们的认同,更加不需要人们的怜悯,因为孤独是一种状态,是一个思想者绝对自由而高贵的状态。于此,诗人完成了自己的成长、成熟和蜕变。
布瓦洛曾经说过:“巴那斯多么崇高!精诗艺谈何容易!/一个鲁莽的作者休妄想登峰造极:/如果他感觉不到神秘的天然异秉,/如果星宿不使他生下来就是诗人,/则他永远锢闭在他那褊小才具里,/飞碧既不听呼吁,天马也不听指挥。”[1] [他告诉我们,一个诗人不仅需要天才,还要有坚守,有训练,有修养,有工夫,否则不能达到艺术的完美。他还说:“没有比真更美了,只有真才是可爱”,“只有自然才是真,一接触就能感到”。[2] 在王彦明的集子里,我们感受到的就是这几个方面:一是诗人自己孤独的对诗地坚守,一份才气加一份守候;再一个是自然而真切的诗歌写作。
一
孤独不是寂寞,寂寞是一种受伤或无助时的空虚,更多地跟肉体纠缠在一起;而孤独绝对是精神上的,它是一种财富,人只有在孤独的时候,心才会更安静,才能理智地去思考。而这种孤独感就充斥在这本诗集中,我们可以把其细化为几个方面。首先是诗人自己的一种孤独心境。社会太过杂乱无序,“这些年就像脱轨的车子一样/钻入各种未知的轨道。/退回内心,终于成为一个演员/而且一人分饰多角。”(《理智之年》)人活着不得不接受社会的规约,就如歌手尹吾唱的“活着就是受罪,活着就是劳累”。但诗人在这纷扰的日子里,过的不是消极,而在是孤独中认真的看待这世界:“他唱自己的歌,他走自己的路/他表演他自己。且不去管/那出戏是悲剧还是喜剧;/是正剧还是闹剧。”(《理智之年》)一切都是平平淡淡,从曾经的“白日梦”中回忆当年的意气风发,思念“穿过人行道,孤独地寻找方向”的从前;从锅碗瓢盆叮叮当当地奏鸣中体味生活,原来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从儿子聪明的拆解玩具中,畅想家人和自己美好的将来。诗人学会了孤独,享受着孤独,孤独里饱含了一种对责任的思虑,对长辈、妻子、孩子,尤其是对自己生活的思考。诗人已经无梦“这些年,他已无梦/睡得死气沉沉”,因为理智之年的他需要的是沉稳,虽然他仍渴望少时地冲动和激情,“他想还是做个梦吧/管他清不清澈/色不色情”。这种孤独心境,与社会有关“奔驰的车辆在奔驰/湍急的流水在湍急/我的想象丧失在河边”,(《运河组章》)社会的发展不是在融合,而是把人隔离开来,人被放在固定道路上行走,更可悲得是骰子在别人手中,去哪走多远,都不由我们自己来决定。所以当我们偶尔站定,我们会忽然发现一切都与自己无关,“那深情的凝望/是种美好的错觉/在发觉之后/他悄悄地把视线/移走了”。(《即景》)
诗集中的孤独还体现在对夜的描述和对年龄增长,老去的思考。在诗集首篇《大寒》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个孤独的王者,他登临高山,看着时间变换成的不同景物,慨叹过往。当“所有细节,早已渗入骨头/寒彻内心”时,诗人检视了自己的内心,发出了具有内在爆发力的声音:“我相信/我的泪水/也可以凝结成纯净的水晶”。时间是那么得无情,它不闻不问地继续它的天荒地老,而诗人却也用那断断续续的诗笺,去抗争,去争取一份纯净。《黑夜》中对夜的描述也比较典型。“迷失于黑夜,/我也就成了黑夜的一部分”,面对黑夜诗人没有恐惧,对一个孤独者来说在黑夜是一种享受,享受黑夜的宁静,黑夜的干净,黑夜的自由。所以诗人要“跟着黑夜游行 跟着黑夜唱歌”。而另外一首以《黑夜》命名的诗歌,就直接的把夜晚与孤独联系在了一起“我就这样孤独地/度过如此悲情的一个夜晚”。关于时间和黑夜的诗句还有,“请将我装入神秘的盒子/让我谛听黑夜与安详”,(《vitas》)“这些年的生活/似乎早有命数/就像儿时的黑白电影/迅速地置换了生命的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诗中那种生命好像充满定数而不可知感跃然纸上。
二
正如布瓦洛所说,没有什么比“真”更美,更可爱了,而真就是一种自然,是对自然的模仿,是一种感情的自然流露等,它让人一接触就能感到,并能触动读者内心的那一股清泉,带去一份感动和感伤。而这就是阅读诗集《即景》的又一重要感受——真切自然。
这种真切自然首先体现在对爱的表达。爱是人世间最美妙的情感,通常我们认为爱发源于心。心脏看似柔弱,却是人身体的供血站。爱也如此,情到真处,能让人全身酥软,感到幸福而飘逸;爱也能激励人们奋起拼搏,创造出骄人业绩。在诗集《即景》中,爱或给人以甜蜜,或给人以温暖,或给人以幸福。爱是诗人黑夜孤独前行的指路明星,是诗人体味生活真谛的最终归属,爱就是诗人对自己的自私和对社会的无私。《小夫妻》用和谐、安详的梦境,用一幅妙曼的图画描述了爱了样子,“他喜欢和她播种、收麦、打粮/在雨水到来之前,与她一起收回粮食”,“玉米面的糊糊端上木桌子,他还要/烫上二两小酒,为他没有出世的孩子喝一杯”。《距离》告诉了大家,伟大的父爱到底是什么?是“乡下的尘土、寒气、马铃薯和翠绿的白菜”,是“悄悄换好拖鞋,也不再/大大方方地坐到我们的沙发上”,是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孩子的舒适幸福。爱是《怀念》,是“暮晚/她在河畔行走/她唱那些过往的歌/河水清澈。”爱是“给她最好的慰藉:诸如平静的生活”,(《取消》)爱就是“听着雨,他打了一个电话/给远方的妈妈”,(《无题》),爱就是看着小儿子“伸手踹腿,打哈欠,长个子”(《儿子的故事》),爱也是以己及人之心,对“和所有我见过的乞讨女人一样/她憔悴,怀抱着孩子”(《愚蠢》)的怜悯与不忍。
诗人真切自然的写作还体现在其简单质朴的语言和缓缓地叙事格调。诗人虽已经过了那个让人激动,叛逆又梦幻的青春季,但他依旧强烈的诗情混合着岁月地磨洗而显出了一份平静,这份平静是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表现在诗中就是那质朴的语言和缓缓的叙事语调。诗人依靠情感的沉淀和敏锐的神经,在原生态的平凡生活中遇见了缪斯。这里透着一股沧桑,一股理智的沉稳,一种参透浮华的人性之美。《回乡记》就是如此,诗歌里面没有另类的词汇,夸张的比喻,新奇的象征,有的是不紧不慢地叙述:“小院打开的门,往事涌了出来/这是父亲的院子。左边种植了小麦/右边种植了葱、草莓、韭菜和香椿/让我放慢了脚步,摘取时间留下的花朵和叶子”。这么些清新质朴的词汇,组合到一起却弥漫出一股忧伤,岁月不饶人,外婆“她已经是时间容不下的人了。/外公的坟墓在一条堤坝旁的树荫里/那里有风,有水,有鸟鸣”,读过有让人潸然泪下之感。这就是诗人语言和语感的魅力,在不动声色中,波动读者心中的涟漪。这种写作方式在诗集最后的几组组诗中得以充分体现,《即景》、《运河组章》、《理智之年》可以说是诗集中的代表之作。当然,每组诗的主题不一,但他们有着相同的语言和语感,读来自然,就像是发生在自己的昨天,自己的身边或者就是现在或曾经的自己。这种诗歌的魅力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是难得的,毕竟诗歌是诗人自己的孩子,饱含着的是诗人自己在某时某刻的感触,但王彦明的孩子却能带给大家以共同的感受,这里融合了诗人对生活的体验和提炼,正如开篇所述,诗人得到了缪斯的眷顾,他拥着一份才气,怀抱并坚守着理想在尘世中行走,体味了孤独,同时体味了出了一份真谛。
最后,我想说一下《即景》中诗歌的体式。从诗集中我们可以看出,诗歌大都为短诗,哪怕是最后的几组长诗,中间也是由各各小的短诗组成。诗的短小有很多好处,记得杨光治先生曾经编选过一本诗集叫《过目难忘》,他的编选标准是:诗歌要“或在感情上给人以震动,或在思想上给人以启发,或在艺术上闪现灵光”,既然是过目难忘,就基本上要易于背诵,“这一来,其篇幅就不能太长,所以着重选取二十行以内的作品”。[3]这都是短诗的长处,时隔十几年我觉得这种诗歌追求还很值得提倡。我们现在的社会浮躁、空虚是世所公认了,人们快节奏的生活单调而乏味,如何给走马观花的生活注入些许诗意,我觉得短诗最为合适。这不是迎合现世生活的快餐文化,而是诗歌本来就有短小精悍之说。比如诗集《即景》中的《豹子之心》,短短七行五十余字,诗人就营造出了一幅月下豹王图。黑暗的大地,铺满了银色的光,一个王者,冷冷而又惬意地站在在山上,冷眼看着山下虚无飘渺的尘世并安静地享受自己的孤独。诗里蕴含了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无奈和能独占鳌头的豪迈。短短几行,典型而独特的意象,留给了读者无穷的想象和阐释的空间。还有《幻听》、《草木》,以及《即景》中的每个小段落都是如此。
[1] 布瓦洛:《诗的艺术》,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3页。
[2] 布瓦洛:《诗的艺术》,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03-105页。
[3] 杨光治主编:《过目难忘·前言》,花城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