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当在万亿元税收之外找定位


国企应当在万亿元税收之外找定位
杨于泽

 

  全国“两会”有一个话题,是国企的贡献与责任。有媒体说,国资委监管的122户央企2010年上交税费1.4万亿元,这是央企的三大贡献之一。国资委主任王勇近日更明确地宣称,央企每年上缴税收1万多亿元,这是“央企的最大贡献”。
  众所周知,办企业的目的是赚钱,对于股东来说,不赚钱的企业是没有价值的。国资委主任应该算央企出资人的最高代表了,按理他应该是很在乎企业盈利状况的,这是衡量企业好坏的一把通用尺子。但他说,央企的“最大贡献”是每年交税,给人的印象是他不太在乎央企赚不赚钱。
  企业能够每年交税,特别是122户央企去年上交税费1.4万亿元,对政府来说当然是巨大的贡献。但如果是我办企业,我可不是怕政府税源少,光图一个给政府多交税。自然,企业交税是免不了的,但在交税之外,我还是想赚钱、多赚钱。不赚钱的企业,或者盈利情况不佳的企业,即使给政府交的税再多,老板也不会满意,他很可能就撤资不干了。
  王勇主任说央企的“最大贡献”是交税,或许有些难言之隐。记得国资委前主任李荣融公开表白过:“我想不大白,为什么国企搞欠好的时辰你们骂,此刻我们国企搞好了你们仍是骂呢?”财政部上月宣布国企2010年实现近2万亿元利润,国务院已宣布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但舆论觉得还不够,要求进一步提高比例。王勇主任只好道出实情:央企赚的那点钱,只够解决央企自身的事情,没有那么多盈利让“全民”分享。
  但一家企业,不能为股东赚钱,交税成了它的“最大贡献”,这本身是很可笑的。任何企业,不管其产权性质,也无论其资本来源地,即使它亏损,只要发生生产经营活动,都是要依法纳税的。企业要交的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目前与企业性质毫无关系。外资企业曾经享受一定的优惠税率,现在国民化了;只有高科技等少数企业,目前尚享有一定税收优惠。总的来说,企业纳税义务是平等的。
  这使我们想起若干年前,各地进行国企产权改革,有些地方国企全部民营化,有人指责当地领导“贱卖国有资产”,而地方领导们的解释一律是:国企不改,死路一条;民营化后,私有产权到位,企业做大,税收成倍增加,政府可以为老百姓建桥修路了。现在我们退一步讲,即使民企不比国企交税多,起码也不比国企交税少。
  则央企的“最大贡献”是每年交税1万多亿元,并不能证明央企的伟大,相反这种“最大贡献”恰恰证明了央企的平凡。只要市场存在,没有国企,就会有民企应运而生,填补空白。每年1万多亿元的税,民企不会少交一分钱。
  这样的央企功劳,显示国企目前目标不明。全民所有的企业赚了钱,全民却很难分享企业红利。赚股东的钱,再回报股东,这在逻辑上纯属多此一举。而作为企业,国企不赚钱又说不通。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2001-2008年,政府补贴给国企的比国企赚的多出近2万亿元,国企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这就使我们不能回避如下问题:我们如何定位国企?国企要不要改革,如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