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强调“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传递啥?
● 陈 宏
“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总书记的深情告白,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和人民群众唇齿相依,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党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始终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的责任与情怀。
总书记的这种带着深厚感情的谆谆教导,语重心长,“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在多年以来的多次会议上都有特别强调:
“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2月19日上午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作的重要讲话中强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作的重要讲话中说。
“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胡锦涛总书记2010年4月6日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
“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迫切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迫切要求,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作重要讲话时指出。
“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强调。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党始终与人民群众共命运。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的根本依据,始终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不懈奋斗。”——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6月30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说。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2月19日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强调。
“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2004年9月21日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