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网易封了王一博的博客(二)
王一博于2011年4月11日贵阳花溪上水村
网易封了我的博客。
这促使我思考起,企业的行业道德与社会良心的问题。
譬如,企业可以卖肉,但不能卖吃了“瘦肉精”的猪肉;企业可以卖奶粉,但不能卖,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银行可以提供信誉卡业务服务,但自家首先要重信誉;互联网企业可以提供个人空间服务,但起码要尊重个人空间的生存权。
不同业态的企业,必须提供最低限度的行业道德要求,否则必然会给社会带来危害。互联网企业提供个人空间,貌似无偿提供,而其实只不过是互联网企业的业态方式或商业模式。其也必须提供该行业业态必须的最低限度的行业道德要求,这如同,卖肉、卖奶粉的你必须无偿提供食用安全;而互联网企业提供个人空间服务的,你必须无偿提供个人空间的生存权是一样的。
网易封了我的博客后,我个人的切身体会是提供服务的企业无视了我个人空间的生存,无视我的心血,侵犯我的私密;践踏了网络服务企业最起码的应该遵守的行业操守。
假如,“瘦肉精”猪肉可以自由出卖;“三聚氰胺”奶粉可以自由出卖;我的博客空间被关闭,我无话可说,因为社会的良心被出卖了。但眼睁睁看着禁卖“瘦肉精”猪肉,禁卖“三聚氰胺”奶粉,而准许无视个人网络空间生存权被无端结束,我还是要说几句的。
“瘦肉精”猪肉不能卖,但猪肉还是可以卖的,这就是行业道德和社会良心。如同,网络企业你可以屏蔽我个人空间里的“瘦肉精”,而不能屏蔽我的个人空间。假如,我的博客空间有类似“瘦肉精”之类的内容,被屏蔽貌似合理,但更多的是我的著作、私密和心血,是对社会有益的内容。这些被一并屏蔽,是否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而面对“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社会现象与企业责任,视而不见,我想知道的是企业的行业道德与社会良心到哪里去了。
不同的行业企业有不同的运作业态,网络企业屏蔽个人空间的行为,与卖吃了“瘦肉精”猪肉的企业有什么差别?
我的回答是,有差别,一个严重伤害的是人的身体,而另一个严重伤害的是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