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治“五毒法官”,是真是假?
今日《大河网-大河日报》一篇题为《河南严打骄横冷漠懈怠徇私贪腐“五毒”法官》的文章,让我们貌似看到了河南法院要对整治“审判不公”出“狠招”。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之所以还有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就是部分法官存在“五毒”现象。而他所指的“五毒”,是指:骄横、冷漠、懈怠、私情、贪腐。
作为省高院院长,将长期存在于法官中间的诸多不良风气归纳为五个方面,并使用“毒”字来体现其危害的严重性,应该说对当前该省法官中客观存在着的“审判不公”现象已是切齿痛恨。
就目前而言,“司法不公”的问题,在中国各地都是不同程度地存在,民间甚至把法官说成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以此来表示对“司法腐败”的不满。而河南省法院系统肯定也无法置之事外,而因为赵作海在去年“五一”期间的“复活”,更是令河南法院大失脸面,如今花大力气整顿法官队伍,以重塑法院形象,则更显得至关重要。
就如何整顿法官队伍,将“五毒”斩草除根,河南省高院似乎已有了一套措施,如加强督察,对不称职的领导班子成员提出调整建议,对失职渎职的法官严肃问责。对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法官要离岗培训;补考仍不合格的,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
这些措施看似很好,但如何落实,效果却往往不尽人意。如据说是“很管用”的督察制度,用 “臭味相投”的法官,去督察同学、同事,能真查吗?如对违纪违法法官的问责,你张立勇即使能做到“挥泪斩马谡”,但能做到“六亲不认”吗?方方面面的关系你真能那么超脱?再比如所谓的“考试”,会不会沦为“走过场”,会不会弄成一出专门“让社会看、让领导看”的闹剧,最终人人都考试过关,人人依然能上岗?按照笔者对中国法官的初步了解,如果河南省不能让三分之一的审判执行岗位法官换岗,这样的考试估计就没啥意义了。
笔者以为,河南高院如果真心整治法官作风,就该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建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具体操作建议有三:一是对近几年判决过的案件卷宗,凡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发到网上供网友来评评,看看有没有案件是枉判?二是公布目前仍未判决的案件,让社会评评哪些是“久拖不立、久拖不结、久拖不执”?三是在该活动结束前,公布处理对法官的处理情况,看看处理了多少法官,因何被处理及处理结果。
按照“五毒法官”的基本判断,河南省应该有一批法官将要受到处理。因此,河南对“五毒法官”的最终处理结果,才是衡量河南高院此次是否真心整治法官作风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