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红楼梦》红了二百多年,连同作者的家族也被学者们查了个底儿掉,还因此形成一门“曹学”,尽管这个称号带着点调侃。
大家一拥而上地研究,就难免有不严谨之处。例如有位学者考证说,江宁曹家曾在“外事活动”中私自扣留洋人贡品,康熙皇帝对此做了严厉批评,此事还成为曹家最后被抄的导火索——这个说法,就经不起推敲。
不错,康熙确实批评过曹家,有清宫档案为证。康熙五十九年,当时的江宁织造是曹雪芹的叔叔(一说父亲)曹頫,康熙皇帝向他下谕旨说:
近来你家差事甚多,如瓷器法琅之类,先还有旨意件数,到京之后,送至御前览完,才烧法琅。今不知骗了多少瓷器,朕总不知。以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折内声名(明)奏闻。倘瞒着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即有别样差使,亦是如此。 (此件原附于康熙五十九年二月初二日曹頫报雨水折内,题为《朱谕曹頫今后若有非钦交差使著即具折奏闻》)
康熙的话,有点难懂。还是听听这位学者怎么给我们解析吧。他说:这是康熙斥责曹頫“借外事工作之便,私受贡物”——这里提到的“差事”即指“钦交”的“外事”;“你家差事甚多”就是说“曹府外事活动频繁”。
从哪里看出是“外事”呢?大概是从“法郎瓷器”这儿吧?“法郎瓷器”即珐琅彩瓷器,这位学者认为此物是洋人进呈的贡品。按规矩,本应“按照‘件数’送至北京,进呈御览”,可是曹家却背着皇上,跟洋人私下来往(即谕旨题目中所说的“非钦交差事”),而贡品自然也就被曹家私吞了,“今不知骗了多少瓷器”!这当然令康熙很生气,后果也很严重!——于是乎“抄家革职,乃意料中事也。”(见黄龙先生《红楼梦涉外新考》)
这里涉及到三个关键问题:一、什么是珐琅瓷器?二、珐琅瓷器是外国贡品吗?三、曹家真的贪污了皇家的珐琅瓷器吗?
谈珐琅瓷器,先要说说“珐琅”工艺。这确实是一种“舶来”工艺,据说传自波斯(今天的伊朗)。珐琅是一种釉料,最早是涂在铜器上。经过烧制、打磨,形成带有瓷质彩釉的铜器,很是美观。
该工艺在元代时输入中国,又逐渐发展为“掐丝”工艺。即以细铜丝焊在铜器表面,勾勒出花纹图案、再填上珐琅彩釉去烧制。因在明代景泰年间最为盛行,故又称“景泰蓝”。《红楼梦》第五十三回描述宁国府尤氏的上房摆放着一只“象鼻三足鳅沿鎏金珐琅大火盆”,即指此种景泰蓝器。
不过到了清康熙年间,珐琅工艺又有了新拓展:宫廷匠人在烧好的素白瓷器上以珐琅彩釉画出图案,入窑再烧。成品色彩艳丽,图案微微凸起于底釉,富于立体感,人称“珐琅彩”瓷器。
此种瓷器,几乎为皇家垄断。据说工艺要求十分严苛,稍有瑕疵即砸碎不要,不使流向外间。成品也仅供皇上赏玩,世人极难得到。
明白“法琅瓷器”的由来,我们便已了然:那位学者把此物认定为“入贡之物”,显然从一开头就搞错了——此物跟洋人没什么关系,因此康熙谕旨所指的“差事”,当然也不是什么“外事活动”。
其实,康熙所说的“近来你家差事甚多”,是指由曹家承担烧制珐琅瓷器的工作,即先到江西景德镇订制上等素白瓷器,送入宫中,经康熙过目后,再送到内廷作坊去绘彩烧制。估计费用也由江宁织造来承担。
让康熙生气的是,曹頫先还规规矩矩、照章办事,将素瓷送到京城后由康熙亲自过目,件数都有一定。可大概康熙后来发现,曹家竟背着自己,把数量不详的素白瓷器擅自送到御作坊烧制珐琅瓷,烧得的成品也不知去向。康熙大为恼怒,于是谕旨里才有“今不知骗了多少瓷器,朕总不知”的话头。
曹頫好大胆,竟敢私造、私藏御用器皿,眼里还有皇上吗?这可是欺君之罪啊!——可是听康熙接下来的口气,似乎曹頫并不是主谋,只是受人指使而已。因为康熙说:“以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折内声名(明)奏闻。倘瞒着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这意思明明是让曹頫积极揭发背后主使者。
那么这个大胆的家伙是谁?除了康熙皇帝,谁还有权威能支使曹頫私造御用器物?对于此人,康熙似乎也有所忌惮,不想追究,只是命令曹頫:以后再有此等事要及时密奏!——事情明摆着,能向曹家派差事,曹家又不敢反抗,连康熙也不便直接查办的,肯定不是一般官僚。我们猜测,很可能是康熙的儿子们!
康熙儿子多,据说有二三十个,个个都是潜在的皇上,哪个都不好惹。他们借着皇子的身份,常常向曹家李家这些“家臣”们“打抽丰”。——《红楼梦》中的贾家经常受到宫中太监的勒索,以至贾琏感叹: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这话大概也正是曹家人常说的。
曹頫被革职后, 曾查出他替皇子胤禟收储了一对“镀金狮子”,是因为“铸得不好”而暂存在他这里的。——京城的皇子,为什么要到江宁来铸狮子?铸造不满意,为什么又要交曹頫藏贮?大概这又是一件“非钦交差使”吧?所须的费用,当然要由曹頫承担。这一对“铸得不好”,是否又铸了一对好的送去?总之,对于曹頫而言,这很可能又是一起“外祟”,不但当时令曹頫头疼,事后还成为曹家暗中结交皇子的罪证。
曹李两家受皇子盘剥的事,早已有之。太子胤礽也曾派家人向江宁、苏州二织造索要银两,三年间共勒索白银八万五千两,曹家一家就贡献了五万三千两(相当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后来胤礽被废,这也是罪行之一。
由此可以猜测,曹家接办的“非钦交差事”,正应是皇子所为。除了他们,谁还有这个胆量?对此,就是康熙也不好穷追深挖,只好谕令奴才及时奏报,实则是通过曹家给儿子们发出一道警告!
此事是个突出的例子,说明曹家在支应皇差之外,还要经常应付一起起“外祟”。即如烧珐琅瓷这类的事,曹家不但要出钱出力,还要担着蒙蔽“圣聪”的罪名——在封建社会,当个奴才也不易啊!
有意思的是,《红楼梦》中也出现了珐琅瓷器。第四十回大观园宴饮时,每人面前都摆放一只“十锦珐琅杯”。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曹家是否也拥有这种珍贵瓷器呢?如果有,那可能是康熙皇帝对曹家效力的奖赏吧?抑或是曹家为诸皇子私烧珐琅瓷时,自己也“近水楼台先得月”,私吞了一些?——如此说来,康熙的谕旨,也有警告曹家的意思在内了。
(本博客文章均属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原载侯会《红楼梦贵族生活揭秘》,有修订。图片来自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