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与永别的权利 - 1 每个人都有生存和生命的权利


生存与永别的权利  - 1 每个人都有生存和生命的权利

生存是人最基本的权利的之一,任何人都无权剥脱!生命的权利更需要得到尊重,任何人都无权剥脱,我们的社会是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我们国家的根基,如果谁剥脱他人生命的权利的,而不是体现法律的公正性,我们这个社会正义何在?法律才是我们治理国家的根本!量刑或判刑,也要依照法律来,也才符合社会和国家利益,非法乱来,就是犯罪。

有些人更不能用预某或阴险的非法手法去制造和捏造,或图谋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为目的,剥脱他人的生存权利,以某种阴险手法用赚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甚至不惜一切手段去为占有他人的利益,甚至威胁和剥脱他人生命为目的,剥脱的其生存或生命的权利,这才是最罪大恶极,他们这些人的素质可以说不是很高,心胸狭窄,坏事做尽,目的就是剥脱和占有,报私仇,与自己意见不合者就意味着潜在的被剥脱者,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存和生命。

我们的社会需要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存和生命的权利,谁都无权剥脱,如果用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台,建立剥脱他人生存和生命的运作体系,那么,我们的法律何在?可我们保护的是人民基本利益,否则,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分成不同人群甚至与个人利益或利益集团挂钩,也就是用一群人去控制其他人群生存和人生命的权利,当然包括非法人群,比黑社会更为恐怖,而这些人群不是以法律为准纯,因为他们可以随意剥脱他人的生存或生命的权利,掌握着他人的生死大权,这些随意性的东西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只能是造成对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而不是体现依法的公正性,谁都不可以藐视法律,不可以胡做非为!可以这样说,那些按照自己私欲来,就是你有一万个理由,也要按照法律来,你也不可以剥脱他人的生命,因为任何一个公民的生命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谁胆敢剥脱,就是在犯罪!每个公民的生存和生命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而不是剥脱!何况按照自已或利益集团去剥脱他人生存权或生命权,这样合法吗?我们的法律在哪里?法律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是人民意志!  而不是非法剥脱,知道吗?非法剥脱,就是在犯罪!我们治理社会的根本就是法治!

如果背道而驰,这与我们的需要的和谐社会,只能造成更为不和谐,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用一个区域的经济或个人经济实力去控制他人的生存或生命,那么,我们的社会从长远来看,经济实力(100%包含个人目的,商业就意味着利益),经济实力大的将控制经济实力小的,将造成经济发展更为不平衡,甚至可以用经济左右国家政权。我们国家的政权属于人民当家做主,是以保护人民根本利益为目的,如果每个公民连自己生存的基本权利和生命的权利都没有选择的话,那只能是奴DI社会,社会在发展,历史在进步,我们需要尊重他人生存和生命的权利,谁剥脱就是在犯罪,这是向社会公正和公平的挑战,只能造成更为不公平和不公正,对当今建设和谐社会背道而驰,是绝对不允许的。

生存的权利需要的到尊重,生命的权利是高贵的,任何人都无权剥脱,以利益为目的或集团利益为目的,或地域人群为目的,或用一个人群非法去控制另外一个人群,而不是以法律为准纯,随意制造和剥脱他人生存甚至生命的权利,这就是在犯罪,那我们如何才能建设成和谐社会,我们不希望任何人的生存权利或生命的权利受到任何一个人控制,也就是说,叫他活就可以活,叫他死就非得死,而他又没有做违法的事情,而是在为社会做贡献,难道可以剥脱他人的生存和生命的权利吗?谁都没有这个权利,我们是以法律为标准,判刑也要按照法律来,也不能乱来,何况是他人的生死大权,难道就可以随意剥脱吗? 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是以法律为准绳,体现社会公平,体现社会正义,不是用一个集团和一个人群去非法控制他人的生存或生命。这样可以吗?

答案是肯定的,是绝地不可以的,如果剥脱他人的生命权利,他做了什么坏事,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影响了谁的生活,对社会造成了多大危害,就可以剥脱他人生命的权利。我们参照的法律,量刑是法律才可以尺度的,才是唯一的准则!

维护社会的公正性(公平和正义),这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根基,这一点是不能动摇的,与之背道而驰的,都会对我们的社会造成危害,甚至是巨大的!

 

(待续 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