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长齐骥 3月9日表示,拟定1000万套保障房的年度投资约1.3万亿-1.4万亿元。其中配售给保障对象的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限套型面积、限销售价位)共近200万套,所需资金约5000亿元。另有400万套左右是各类棚户区改造,各级政府都要拿出一定的补助资金,其中,今年中央将提供400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另外,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工业企业、工矿企业、农场、林场以及参与改造的职工,还要自筹一部分。年度投资约为5000亿元。中央政府和省级、市级政府补助以后,由工矿企业和被改造的职工筹集的,大约有3400亿元左右。完成今年1000万套的任务,有8000多亿元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来的。剩余的5000多亿元的资金,将由中央、省、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约占总投资的40%。
对于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棚户区改造,由于投资周期短,受益者将承担多数成本,因此今年和未来四年完成的建设任务的难度都不大。最大的难点是公租房。
在保障房建设上,各级财政相当的消极。
首先,中央财政没有开一个好头。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1030亿元,仅比2010年增加265亿元。去年580万套保障房,中央财政的765亿元补助资金,相当于每套有1.32万元的补助资金。今年补助资金小幅增长35%,但保障房建设计划数量却激增72%,相当于单套的补助资金只有1.03万元,比去年下降了22%。
而地方政府则从未表现出建设保障房的诚意。2006-2009年,上海、北京、杭州、武汉、深圳等城市保障性计划几乎无一完成。审计署曾发现,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要求,2007-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但并未注意到有任何一名官员因未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被免职。
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李永忠根据财政报告中的保障房资金投入进行了一番测算,2010年全国的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是29110亿,征地拆迁等成本性支出为13396亿。两项之差,可以算出地方政府卖地的利润是15714亿,按照国家出台的土地收益10%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规定,也就是应该拿出1571亿用于保障房建设。李永忠说,“财政报告的列表中,保障房建设的总支出是2358亿。其中中央支出的是1125.73亿,地方政府支出了1232亿。”即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房建设的投入缺口达339亿。财政部《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0年土地收入当年安排支出为26976亿,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仅464亿,不到城市建设的支出7532亿的一个零头。
同样一块土地,挂牌出让政府可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而建设保障房却要“倒贴钱”,因此地方政府对于建设保障房不积极是很正常的现象。巴克莱资本3月的报告称,2011-2015年期间,由于3600万套社会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在未来土地销售利润上的收入会损失2万亿元。即使2011年,地方政府东拼西凑完成了100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未来2600万套保障房的不少建设资金恐怕将无从着落。
今年保障房建设目标增加了近70%。但从3月不少城市土地出让以底价成交(广州甚至出现楼面地价仅为686元/平方米的地价),和某一线房企董事长明确表示9月前停止买地的情况来看,全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很有可能负增长。但今年中央政府还要求地方从土地收入中拿出10%用于水利建设。地方政府还要拿大笔财政资金充实和清理地方融资平台。除非地方政府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减少“三公消费”、压缩基建投资,否则地方财政很难拿得出足够的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