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战争”
序
【本以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只是农民的命根子,现在不仅如此,土地也是富人的‘命根’,因为土地已不是那一堆犹如粪土的‘泥巴’,而是‘寸土寸金’的财富。半个多世纪以前,穷人为了活命,拿起枪杆闹革命,平分土豪、地主的土地;现代,富人为了暴富,从穷人那里强征、抢占土地。强征、抢占土地时不需佩带刀枪,只需‘权力’,当然‘权力’的靠山也是‘枪杆子’。
二十世纪前半叶‘土地革命战争’与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的‘土地战争’是两场性质完全不同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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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出身幽谷,足不出户,没有跨过海峡,没有飘过大洋,对外面世界孤陋寡闻,倘若仍想侈谈什么“见解”,贻笑大方;可是对于大陆中国,尤其是那些青年、中年、老年正在或即将依赖土地为生的中国农民,我总是在山顶上瞭望——尽收眼底。
纵观一百年来的大陆中国,总觉得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些别于其它时代的特征——“主要矛盾”。49年前军阀混战及国共两党战争,五十年代“反右、大跃进”,六十年代“文革”,八、九十年代“计划生育”,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土地战争”——淹没、征地、拆迁。这些矛盾常常无理可循或有理不循,常常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一场洪水、一场海啸。
二十世纪上半叶太遥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反右、大跃进、文革”只能算是毛时代的‘丰功伟绩’,痕迹已渐渐远去;邓老爷开创了一个影响深远的新时代——计划生育,体现其‘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其效果不很如愿,其目的无可挑剔。
当狂风暴雨似的计划生育渐渐平静,后继者们为了延续发展,建水电站、建工厂、建城市……都涉及到土地,涉及淹没、征地、拆迁。一方是公司、老板、开发商以及政府,另一方是土地所有者或承包使用者——农民个体或农民集体(还有少许城区市民);一方强征、抢占或只给很低的补偿,另一方要求合理的赔偿,两方因此持续数年或十几二十年的纠纷、冲突——一场因为土地的战争,也是一场“财富抢夺战争”。
地球是所有众生共有的财富,是所有众生共享的家园,它并不专属于人类,更不用说专属于某个国家、某个政党、某个组织。那一块地、那一片山属于哪一个集体?属于哪一个个人?谁先去那儿居住、谁先去那儿开垦、谁先去那儿利用,那地方就属于谁个人或属于其所属的某一小群体。
正如《宪法》、《土地法》所规定的那样:“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人类为了安全,为了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逐渐形成‘国家’。‘国家’也就是把无数个拥有土地、拥有财富、拥有人力、物力的群体聚集起来,土地不能因为那个集体被划入某个国家就被剥夺,也不能改换了朝代、改换了政党、改换了统治者就被剥夺。那儿的土地依旧属于先占据、先开发、先利用的个人或集体。后来者要开发、要利用,就必须同土地所有者协商,给予原住集体适当补偿。
何谓“适当”?以下叙述都有一些法则,至少人们可通过常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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