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忙于文字堆里的工作,几乎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地步。今天,稍有闲暇,便认真看了下药家鑫案。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在庭审中,药家鑫的律师路钢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的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律师及其家人作为一方利益的代表,其诉求和愿望情有可原,尤其是作为辩护律师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否则,他就是失职和背叛自己的职业。但是,在此我还是不得不说,药家鑫必须以死谢罪。
所谓激情杀人属于激情犯罪,只不过是犯罪学或刑法理论上的名词,只是为某些犯罪找到心理学上和伦理学上的原因,以对各种各样犯罪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但是,“激情”这个两字的内容太太宽泛了,随便乱用必然导致天下大乱。
随便比如一下:
1、某男在大街上看到一个朝思梦想、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在激情中对其亲拥强奸。这,属于激情犯罪。
2、某人在大街上看到其“生命中宿敌”(每一个人平常的人都有这样的天敌),然后激愤中将其杀害。这,属于激情犯罪,更是激情杀人。
3、我每天在大街上行走,看到乱放、乱停、乱行汽车的,将其汽车砸烂,顺便将其脑壳子也砸烂。这,属于激情犯罪。
4、人们在大街上见到有钱人的太太,就追、就打甚至就杀,因为他们都可能是出卖肉体的二奶、三奶甚至是四奶。这,也属于激情杀人。
5、人们在大街上只要见到当官的,只看着像贪官就将其棒杀在地。这,也是激情犯罪。
……
总之,激情犯罪可以处死任何人的理由。人一生谁不能保证没有得罪过任何人,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遭他的忌恨。如此一来,人类社会绝对可以大摇大摆地回归、原始社会、动物世界。更何况,现在对激情犯罪最恐慌的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是那些有钱的人、有权的人、有势的人,即使没有激情犯罪一说,他们都随时可能被人们的激情杀死。以激情犯罪来为药家鑫开脱,岂不是立即要让有钱的人、有权的人、有势的人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所以,从正反两方面看,激情杀人和激情犯罪一说要不得。对天下的善良的人和邪恶的人来说,药家鑫都必须以死谢罪。
邱旭瑜律师
2011年4月19日于深圳
药家鑫必须以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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