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康药业虚假陈述案征集令


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赵哲英律师曾成功为投资东方电子、科龙电器的股民挽回巨额损失,燕赵都市报、保定晚报均给以了报道,是保定市证券界知名维权人士。赵哲英律师现又发起股票民事赔偿征集令,征集迪康药业虚假陈述案受损投资者,帮他们向上市公司索赔。此案诉讼时效不足4个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起诉,不要错过机会。

赵哲英律师表示,据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内容显示,在证监会[2009]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迪康药业(600466)在贷款担保、购买土地、关联交易、公司借款等方面,未依法披露甚至虚假记载相关事项,被给予警告处罚决定,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罚款与警告。根据规定,投资者可以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时效截止时限是2011年8月6日。

哪些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赵哲英律师表示,迪康药业投资者只要是2003年4月16日至2007年5月25日(不含该日)之间买入该股,并在2007年5月25日之后卖出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就符合起诉与索赔条件。律师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

赵哲英律师提醒投资者应准备好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打印到现在)。也可直接与他联系。
 

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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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日

本律师事务所有专业律师长年征集受损股民维权案件,电话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