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促销也来“以旧换新”


楼市促销也来“以旧换新”

 

原文刊自《南方日报》本博客有调整

    “收到短信时还不太相信,去销售中心问了才知道是真的。”从西关某盘刚办完手续的吴小姐向记者讲述,尽日,她就收到该盘的销售短信:“旧房换新房,全城首家!只要您拥有老四区旧房即可换购西关地铁物业。”以旧换新在广州不仅是家电行业的专利,房地产市场开始打“换房”促销噱头。

 

要交“20万元诚意金”

    根据短信,记者来到广州长寿路某新盘。经现场确认,该盘的确正在“以旧换新”进行促销。该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以旧换新”的具体操作是选好户型后,先跟开发商签订协议,缴纳诚意金,再将旧物业交给开发商进行评估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旧物业出售套现。但前提是必须在广州市区有一套旧房,并且需要缴纳20万元的“诚意金”。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将旧房卖出,协议便中止,开发商会将诚意金退回给购买者。

    “推出这种服务主要是针对有改善型需求家庭,现在新政策支持卖一买一,这种做法完全合法。”而据2月24日公布的广州新“国八条”细则规定,如果在广州拥有一套房产的本市户籍人员还可以再购一套房,在本市无房产的非本市户籍可以购买一套住房,也就是俗称的“卖一买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此次推出的“以旧换新”主要是为了揽客。

 

以旧换新”划得来?

    吴小姐目前在广州的旧房子是十年前买下的,面积比较小,早就想换套大一点的住房。但是按照目前政策规定,二套房首期必须要六成,贷款利率也要上浮。“以旧换新”让吴小姐有点动心,她为此算了一笔帐,按90平方米的中等户型,2.5万元/ 平方米的价格,总价就是225万元,如果以正常的二套房贷款,首付六成要垫付就达到了135万元,贷款利率上浮10%后是4.95%。但如果是以旧换新,“诚意金仅是20万元,旧房卖出后基本能把首付付清。而且通过开发商把旧房出售,能省下3%的交易手续费。”

 

    不过,房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开发商而言,充当中介的角色不但过程更为繁琐,而且风险更大。”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尽管能节省手续费和时间,但开发商对二级市场并不了解,评估价格很多情况下难以让购房者满意。

 

邓浩志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