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熟人伦理与契约精神


熟人伦理与契约精神

第37期《万年基业》

文/刘亚伟(济南)
刘亚伟,笔名亚子,原籍山东曲阜,北师大研究生学历,资深记者、作家、文化学者。出版有长篇小说《报社》、《今夜与谁同眠》,历史纪实《孔府大劫难》,以及《孩子可以说不》、《少儿科普三字经》、《中华环保三字经》、《远去的历史场景——祭孔大典与孔庙》等。另有中短篇小说、童话、散文、随笔、诗歌、评论等散见于各报刊。
经常在影视作品中看到剧中人物凭着乡音找到老乡的情节,其实类似情况在现实生活里也很常见,在旅途中突然听到家乡话,会感到非常亲切,平添一种信任感、安全感和归属感,一场交谈由此展开,也许就此交上一个新朋友,平添了一个新机会。中国人讲情义,认老乡,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比如买东西,本来还想着讨价还价呢,一听是老乡口音,立马成交了。据说,曾有人为了和客户“套近乎”,专门学习对方的方言呢。
我虽然成年之后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外地,但家乡话始终没丢掉,每次踏上故土,家乡话就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过去,对此未作过多思考,这次为写这篇文章,认真反思,才意识到,回到家乡说家乡话,不仅仅是入乡随俗,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我享受当地人待遇。比如曲阜是个旅游城市,满大街都是民间导游和推三轮车的在招徕顾客,尽管你刚刚拒绝了一个,仍会有人走上来询问,一路走过去,无尽无休,但只要你亮出家乡话,就再没人来骚扰。再比如上街买菜,当地人与外地人可能就是两个价格。最明显的是进饭馆吃饭,对外地人那就是宰你没商量,对当地人呢,“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什么事都好商量。
费孝通先生用石头丢入水中,在水面形成的一圈一圈的波纹,来形象地说明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被波纹所推及的就产生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互相联系起来,构成以人为中心,以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一张张关系网。一切社会关系都是家庭关系的放大与延伸,首先是父子,然后是近亲,继而是远亲、朋友,远至同学、战友、老乡都可以拉入这个圈子,成为“自家人”。
最近为了侍奉卧床的老母亲,我在老家长住了几个月,对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熟人社会,有了进一步的体认:且不说子女入学入托、求职就业……办这些大事需要找熟人,就是到医院看病拿药,甚至买东西、修家电,首先想到的也还是找个熟人,没有直接的熟人也要托人给介绍一个间接的熟人。熟人还就是管用,不仅可以把事情办快、办好,有时还能减免一些费用。让人觉得,在这种社会,没有关系就寸步难行。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明明有关系而不用,明明认识他而不去找他,这个熟人会认为你看不起他,有时候反而会成为障碍。
有熟人好办事,能优先办事、顺利办事,有效率低成本地办成事,“肥水不流外人田”“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对熟人伦理最通俗的诠释。
当然,规则也是存在的,但那是为了让你碰壁;法律也是有的,那是为了治你;只有一个方向朝你开放:努力进入一个圈子,向权力献媚、示弱、上供,像狗一样摇动尾巴表示顺从听话,或者躺下来四蹄朝天,把你的肚皮展示给他看,表示你的臣服,交出你的一切,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归属,换取你的生存。
当然,所有人都知道还有一条路,造反、夺权,自己做主子。那风险太大,一个人面对整个国家机器,想想都让人胆怯。你得忍耐、等待。如果你的生命够坚韧,等到了大多数人都不想再忍耐,那就是出气撒野的时候到了。中国历代农民运动,近代的无产阶级革命就是如此,其结果我们都看到了——暴力的周期性循环,专制的一次次复制。
中国人的法律、规则、道义,要看面对的是谁,是见人下菜,看客杀鸡,人有亲疏远近,菜有三六九等。你是什么身份,有什么背景,相互之间是何关系,这是首先要考虑的。比如关公,他的忠义就只对刘备,不会对孙权和曹操,曹操曾用尽方法,美酒美食,赏赐无数,最后的结果却是“封金挂印”,不辞而别。当然,《三国演义》故事里,曹操的宴席赏赐最后也还是起到了作用,在“华容道”换来了关羽对其的捉放之恩。倘若关曹二人是初次交往,那情况可能截然相反。人情大于王法,法律、制度、规则往往要让位于人情,为朋友为家人可以“两肋插刀”,以身试法;为情面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抬贵手”“放兄弟一马”,而不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曾有律师深有体会地说,打官司其实是打关系。所以有人把“熟人社会”亦称为“关系社会”、“后门社会”。
在传统的熟人社会里,这种道义由最亲近的人向外逐次扩展,首先在血缘亲情那里发挥作用,然后扩展到熟人圈子,再到熟人的熟人,使这个圈子会呈现出滚雪球式的扩大趋势,但以道义决定的诚信强度也逐次衰减。“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你在熟人圈子里所处的位置与身份,决定着你的尊卑、权利和义务,是你获得特权的主要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需要扩充这个圈子时,最便捷和最基本的方式是,先把“外人”变成“熟人”,进而变成“自家人”。古时候,效仿桃园三结义,就是改变人际关系的有效方式之一。现在,则先是喝酒,酒酣耳热之际,再一起去唱歌,然后再去洗浴,由异性按摩再到按摩异性,几个程序下来,也就由生而熟了。
反过来,对待“八竿子也打不着”的陌生人呢,人们信奉的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熟人伦理中是不考虑陌生人的,就像儒家的五伦只讲到朋友为止,熟人伦理的诚信半径也只到朋友熟人为止。对待不属于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内的生人,不仅不信任,还会普遍地冷漠歧视排斥,得机会就欺骗、敲诈,甚至会为了自己获利,不惜挖个坑诱导他们跳下去。
中国传统社会以农立国,“安土重迁”,血缘、亲缘与地缘关系交织互补,使之得到进一步强化,人们不需要也没有机会和陌生人发生往来。圈内人全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亲朋好友。人们交往只需凭关系,凭亲情、友情行事,不需要事先约定什么规则,不需要约法三章。由于人们长期生活在闭塞的家族社会和乡土空间,自小惧怕和陌生人打交道,偶尔出门在外办事,仍然千方百计找熟人,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人们取人情而背法理,浓烈的血缘关系溶化了冷冰冰的法律规则,特殊主义原则消解了人类普遍的、抽象的公平、正义和理性。在这种社会环境里,如果你一味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正义与公平,反而会被视为不通人情世故,而为众人所鄙弃。
与中国的农业立国不同,西方文明的发祥地古希腊是以商业立国,商品贸易必然地会超越家族或地域的限制,再加上地中海独特的地理条件,使得古希腊的海上贸易极为发达。在商品交换已经越出了国家、地域界线的条件下,要在陌生人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必然会出现通过平等协商签定的契约,形成法律,建立起一种外在强制力约束,来保障交易的实现。显而易见,在这个“陌生人社会”中,“熟人”“人情”“血缘”这些熟人伦理中的关键要素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而且,由于商品交换必然是一种等价的劳动交换,也就要求交换主体在交换中,在劳动中的地位的平等性,这也是讲究亲疏差等的熟人伦理规范所不能达到的。于是,不是宗法制度,不是血缘关系,不是熟人伦理,而是契约、法律,成为了西方文化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性的特点。
契约的原意是在商品交易中的“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它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到了现代社会,契约内涵已被广义化。在经济层面,它是社会公认的让渡产权的方式,是创设权利义务关系的途径;在政治层面,它是联结政府与民众的纽带,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根源;在伦理层面,它是个人或团体信守承诺的道德体现。
在形形色色的契约后面深藏着的是契约精神,它不但蕴含了现代商业法则和风险管理原则,而且也体现了平等、尚法、守信、公平和合理、承诺和执行等“底线伦理”。任何契约的达成之日,就是忠实地践行诺言之始;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收获利益的另一面,就是要承担风险;大家是一个社会共同体中的利益相关者。这就是对契约精神最为通俗直白的解释。
英国18世纪法律史学家梅因指出,“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从传统身份社会到现代契约社会的范式转换,实质是人的解放,是用自由流动取代身份约束、用机会平等取代社会等级、用后天奋斗取代先赋特权、用法治取代人治、用民主取代专制的历程,是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性变革。
现在的中国,正处于这样一个过渡转型时期:一方面,传统的价值观道德观被瓦解,而新型的契约诚信又未能建立,社会乱象丛生;另一方面,虽然现代化的浪潮已经或正在摧毁熟人伦理赖以滋生的社会基础,但本该退出历史舞台的熟人伦理却迟迟难以退出,强大的历史惯性,依然在无声无息中,左右着人们的生活理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各种各样的贪污腐败、权钱交易、违法犯罪现象中,都少不了熟人伦理的影子。
如果说,在传统社会里,熟人伦理虽然没有给我们带来公平正义,却也维持了某种和谐与稳定;那么在今天,熟人伦理干脆撕去了温情脉脉的面纱,赤裸裸地站出来,心甘情愿地沦落为权贵们侵吞攫取社会财富和改革成果的帮凶,吞噬着公平与正义。
当一个社会已经走向市场经济,而社会的法制框架还未确立,契约精神还未得到社会成员的完全认同,会出现什么境况,我们已经看到了,有人很准确地用“互害社会”作了概括。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时,梁文道有一段话说得很好,大意是:在正常情况下,你不必也不可能亲自检验所有入口的东西,因为你知道自己没有害人,也相信生产厂家会爱惜自己的商誉;食品厂老板不必亲临每个生产环节,因为他相信每个雇员都会遵守操作规程;即便意外偏差使得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临出厂前也还有质检员把关;倘若不合格产品真的进了社会,也逃不过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还有媒体可以曝光,还有法律做最后的保障。这就是一个社会,为了让社会中所有人吃得安心放心,我们设计了多少约定多少制度程序来保障“互信”这种珍贵的社会资源不受损害。
在一个互害社会里,充斥着尔虞我诈,人人防不胜防,人人提心吊胆,人人互不信任,人人自危,所有人都被迫回归丛林,变回了猴子,成了弱者。这说明,一个人的幸福仅靠个人奋斗是不够的。如果没有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整体性推进,没有契约精神的保障,一切个人幸福都是可疑的。
近来,“社会溃败”这个词时不时地会从各种媒体的文字中跳出来,很刺眼。
有人把种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归结为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认为是市场经济毁灭了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资本主义精神侵蚀了重义轻利的传统美德;还有人认为是制定的法律由于缺乏传统习惯以及惯例的辅助,不易为人们所接受;还有人进而否认民主与法治的普世性,认为文化差异使得诸如民主、人权、法治之类的“西方观念”在东方“水土不服”,难以扎根……
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追逐利润的最大化并不必然导致人们不讲信用,不守规则。事实上,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公民的契约意识,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信用程度远远高于我们这个有几千年传统的道德礼仪之邦。
道德失范、社会信用低落、法治不彰、伦理底线屡被突破……这些困境不是市场经济的副作用,而是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对市场经济的不适应症状,是伦理蜕变、社会转型期的阵痛。在我和王良合著由香港天地图书公司1992年出版的《孔府大劫难》一书的最后一章中,我们曾这样写道:
“文化的失败是一个民族在向历史新时期迈进时,传统文化内部已无法创造出一种新的价值观念,而表现出的无能为力,只好以一种新的形式(名词的翻新或新瓶装旧酒)向旧的封建的伦理道德的回归,或以陈旧的封建的文化内涵和机制去应对社会在向前迈进时所提出的新的问题和挑战。……这种失败使我们警醒并体悟到,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的体系和构造,已不可能为我们民族向现代化迈进提供有效的帮助,传统文化在世界大潮面前又一次显示了它的无能为力。”
在纷纷攘攘的争吵声中,我注意到一个理性的声音,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教授崔卫平发出的,她说:“人们对于‘传统’的呼吁,其背后透露着对于社会共同体的呼吁;对于价值重建的要求,折射出要求重建我们的社会,重新恢复人与人之间的联结,恢复人们之间的互相同意、互相接受;在恢复我们的社会纽带、恢复我们社会的自主性、恢复人们之间的协商共进的同时,磨合和发展出一整套适合于今天我们这个共同体的价值表述。”
崔先生看到了争论双方的共同点,那就是对重建共同体社会的呼唤。
如何实现重建社会的目标,如何走向公平正义?在《抵达好生活应经由什么》这篇文章中,我认为:
“我能为社会变革做的事,就是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意味着什么?就是走出丛林法则,远离兽道,实行人道,遵循人类社会的文明准则:我不同意你的观点,甚至蔑视你的作为,但当你的生命、权利和尊严受到威胁时,我必须与你站在一起共同捍卫;你是犯罪分子,应该受到的是法律的裁决,而不是江湖黑道似的追打、暗害;人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利益冲突概所难免,解决冲突应该遵循文明准则,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内,而不能以暴易暴,黑吃黑……社会要往前走,要一点点积聚积极因素,一点点建设未来的基础,这要靠有理性、有良知、有韧性和恒心的人日拱一卒,不期速成地去推动。
今天,我们决心去追求公平正义,追求有尊严、能享受自己做人的权利的好日子、好生活,追求者自身首先应该承认人类社会的文明准则,承诺它并捍卫它。同时邀请更多的人,包括对手和敌人,也来到这文明准则之前,承诺共同践行。”
最后,让我引用约翰?唐恩的《丧钟为谁而鸣》来做结束:
没有谁能像一座孤岛
在大海里独踞
每个人都像一块小小的泥土
连接成整个陆地
如果有一块泥土被海水冲击
欧洲就会失去一角
这如同一座山岬
也如同你的朋友和你自己
无论谁死了
都是自己的一部分在死去
因为
我包含在人类这个概念里
因此我从不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为我,也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