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我国科学技术的最高奖,分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个奖项,每年评审一次。除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是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外,其余四项奖是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组织。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获奖者必须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者的奖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2000年设立以来,共有7人获奖(2004年度空缺)。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400项,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