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不转型,经济难转型


【摘要】新旧个税方案换汤不换药。目前的个税制度不利于经济转型。完善保障体现、促进收入增长需长期努力,扩大内需要想短期有效果,减税尤显重要。政府有能力大幅削减工薪阶层的个税。

 

从媒体传来的报道看,“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给人们打造的“第一块饼”几成定型,即将出炉,这就是个税调整。调整后的工薪所得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超额累进税率由9级变为7级,李东生代表在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发起提交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提案未被采纳。然而,从这个换汤不换药的个税调整方案来看,很难看出“十二五”规划所提出的“全面改善人民生活”、“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新旧两种个税方案相比,对于全社会而言,政府将多收税而不是少收税。由于取消了15%这一档税率,对于月收入超过7500元以上的中等偏低收入群体,新方案带来的好处是极其有限的。新税制由于大幅度收窄了20%这档税率的范围,并大幅下调了25%这档税率的征收起点,使得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赋不见下降,反见上升。从量上看,二者没有多少差别,从质来看,两者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月入2000元还是月入3000元,对于生活在城市的人群而言,都处在贫困线上。2、都对中等收入工薪阶层收取,而不是扶持,税收紧盯容易征管的税源,而忽视应该征管的税源。3、45%的最高所得税率远高于30%的企业所得税率,工薪阶层除了极个别的“打工皇帝”之外,都属于“打工一族”,与老板相比,还是不能体现“调肥补瘦”的税收调节功能。4、“一刀切”的分类税收制度只考虑个人收入,不考虑家庭负担和投资、消费支持,对消费有抑制作用。

 

说白了,所谓的“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实就是要扩大内需,改变目前的这种经济增长过多依赖投资和出口增长的经济增长方式。要扩大内需,就是要老百姓想消费、敢消费、能消费。今天的民众已经不会停留在“守财奴”的消费意识上,谁都不会不想消费,问题是敢不敢消费?能不能消费?

 

要民众敢消费,一要让社会有一个稳定的就业环境,二要去除民众今后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的大笔额外支出。比如说原来是单位福利分房,突然“改革”成完全由市场解决,老百姓无法预知未来要买房时的花费是多少,或者说房价会长到多高,如果民众心里没底,就不敢消费。在比如说医疗和教育,这方面的改革的结果会怎样?是越改越贵还是越改越便宜?如果老百姓不知道以后在这方面需要支出多少,也不敢贸然消费。因此,要民众感消费,就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消除民众的后顾之忧。这是一个庞大而繁重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

 

要民众能消费,就要大幅提高全民的收入水平。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近日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说,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我不知道人保部有什么能耐和绝招能让全国广大民众能在“十二五”期间工资增长翻番。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改善提供了80%以上就业岗位的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问题,改变“国进民退”的经济格局,这也是改变人们一条道都涌向房地产投资的最有效的办法,人保部能做的事情少之又少。如果杨部长所说的要为其工资增长翻番的职工是指体制内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话,我相信不需5年就可以实现。

 

政府要在短时间内大幅提供民众的收入水平的确很难,但大幅削减占纳税人中的大多数的工薪阶层的税赋,则是举手之劳。据财政部公布,今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23438.85亿元,同比增长32.4%,增收5736.30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2038.46亿元,增长较快,同比增长37.0%。税收的增长速度一如既往地大大高于经济总量的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而个人所得税仅占税收总量不到8.7%,即使政府大幅削减一半的个人所得税,也无伤政府税收取之于民的大雅。

 

“十二五”开局之作的个税调整方案,政府给人们打造的竟是如此的“第一块饼”,很难让民众分辨政府所谓“全面改善人民生活”、“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究竟是口号还是行动?考虑到这种提法早在“十五”规划已经提出,看来要做到“知行合一”,真的是“知易行难”啊。政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