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的钢琴指让药家鑫手淫


李玫瑾的钢琴指让药家鑫手淫

 

昨天,药家鑫杀人一案被西安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判决前,网络及其他媒体曾经疯传的“死缓”没在一审中出现,这说明,即使是握有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法官,也不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或许就是监督公开的最大好处。

药家鑫一案发生后,围绕着药家鑫的犯罪事实,有过诸多争议,什么激情杀人,什么废除死刑,什么教育体制的结果以及学校出具好学生的证明,药家鑫同学朋友的请愿等等,其中,最让人瞠目的当然是公安大学的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李教授做客CCTV时,在对“药家鑫深夜驾车撞人后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向伤者连刺了八刀致被害人死亡”一案进行分析时表示:药家鑫连续捅向被害人的八刀是“一种机械动作”,“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动作,和他。。。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是一个同样的动作。。。弹琴本身是来发泄内心的一种愤怒或者情绪。”

CCTV的这段电视节目一播出,李教授的这段犯罪心理学评述立即遭到媒体和网民们的一致批判,北大的孔小夫子庆东先生当即在另一档电视中破口大骂:这是狗屁专家毫无廉耻。于是,李教授也被冠以李叫兽的美誉,而李教授讲述的犯罪心理学也就成了犯罪学的典范。

李玫瑾教授对于网上媒体铺天盖地的批判没有任何反思,而是继续用一种“清高”“孤芳自赏”和学问“高处不胜寒”的态度指责网民不懂心理分析,于是她只和“教授”级别的专家讨论问题。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那位当即拍案而起,破口而出狗屁专家毫无廉耻的人,就是一名在中国“响当当”的北大教授,李玫瑾却没有与孔教授商榷。

李教授孤芳自赏的是她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并以“仅一本《精神分析引论》,我给研究生用一学期30课时讲解,但他们仍有不明白的地方…”来显示自己的学问深得很。学问深,不是坏事,但是总是拿出来显摆,就有些浅薄了。把让研究生学30个学时都整不明白的学问,放在CCTV的讲台上跟广大观众来讲述,只能说明你李教授的可笑。明显的,在对牛弹琴中,愚蠢的不是牛,而是弹琴的李教授。

有新闻评论员认为:“李玫瑾的分析没有问题,只是她的表达与药家鑫杀人案和公众的理解之间发生了语境错位。正确的分析不代表正确的传播,要面向大众说话,光正确是不够的,还得有说服力。”看来这位抹稀泥的评论员连李教授的30个学时的课都没有读过。其实,针对“药家鑫拿刀扎被害人张妙时,为什么不是扎了一刀就跑,也不是扎两刀,而是迅速而不间断地扎了8刀”这个问题,我们根本不需要进行过多的个案的心理分析,药家鑫面对被撞伤的受害者他当时唯一想到的就是要杀人灭口,所以才去车上取出刀具捅向被害者,而被害人每一次的躲闪和呼救都意味着被害人还没有死亡,这就是药家鑫捅向被害人第三刀、第四刀直到捅出第八刀的唯一原因。如果非要探究药家鑫不收手的心理原因,只有两个字“凶残”。这与药家鑫是否弹钢琴无关,与药家鑫学钢琴时受到的父母的压力也没有关系。因为,这是一个突发的事件,在案发但当时,药家鑫不会是有意识地为了缓解压力,也不可能无意识地去联想过去,毕竟即使当年学钢琴时再枯燥也不会产生杀人的恐惧。

李教授对于药家鑫的犯罪心理分析的不靠谱还可以从以下几处得到启示。第一,弹琴的时候,手是张开的;而捅刀子的时候,是必须握紧拳头的。手的状态不同,不会产生同样的机械动作。除非药家鑫还练过拳击。第二,弹钢琴的时候用力于指尖,连续动作是指尖向下按键,是以手腕为支点;而用刀子捅人主要是使用大臂的力量,是以肩关节为支点,两者也不会产生同样的机械动作。第三,弹钢琴是空着手,手中不持有任何物体,但捅人的时候,手中是握有凶器的。空手和持重时的机械动作也不可能一致。

所以,连续的捅人动作,不会产生于弹琴的机械动作之中。如果按照李教授的精神分析,弹琴似的机械动作可以影响到生活中手的动作的连续性并能成为发泄内心的情绪的工具的话,那么药家鑫早晨起来小便时也就会产生连续的机械性的动作,从而引发手淫。毕竟对于年轻的男性,性比情绪更需要宣泄。如果说弹钢琴的手,其连续的机械动作能引发手淫的话,估计连药家鑫自己都不会承认。

我没有学过犯罪心理学,只是在20年前读过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引论》,恐怕现在也忘得差不多了。不过我还是想和李玫瑾教授探讨一下药家鑫的心理学问题。

让大家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