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http://news.sina.com.cn/c/2011-04-26/174522361922.shtml) 今天(4月26日)下午,榆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就鱼河镇中心小学251名学生饮用蒙牛牛奶后出现不适反应通报官方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牛奶未检出致病病菌。榆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通过组织专家进行科学检测后,公布了检测结果。学生空腹饮用冷牛奶后,部分学生出现上腹隐痛、恶心、呕吐等急性胃炎样表现,经检测: 一、抽检牛奶各项指标不超标,奶制品符合国家饮用奶标准。二、饮用奶及学生呕吐物、粪便,未检出致病菌。4月22早7:40——8:00时,陕西省榆林市鱼河镇中心小学为学生发放了蒙牛学生奶,早8:20学生陆续出现身体不适现象,16人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将16名学生及其余喝了同一口味奶的235名学生送到榆林市区医院进行诊治和检查。其中除9名学生经诊治检查无碍但因时间晚留医院过夜,于次日早晨回家外,其余学生经过检查、诊治无碍后,已于当日返家。
说实话,这个结果是令我作为一个研究人员感到非常吃惊的。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蒙牛的负责人为什么那么有信心的说,“空肚子喝牛奶”导致肚子疼了。虽然,据说个别中国人由于缺乏乳糖酶而不适合喝牛奶,一喝牛奶就腹泻。但是,同时数百人空腹喝牛奶而肚子疼,难道就只是不适应牛奶的问题吗?
暂时先不谈科学,先谈媒体对于事件的描述,简直就是完全不同概念。这篇西部网的报道中,出现症状的人仅为16人,而据华商网榆林讯(记者 孟子发)(http://news.sina.com.cn/c/p/2011-04-22/181922342125.shtml)“4月22日上午7点左右,榆林市榆阳区鱼河中心小学发生一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251人。中毒原因是因喝了宝鸡生产的蒙牛纯牛奶(学生专用牛奶)所致。目前,分布在榆林各大医院进行救治。”二者相差达10多倍。真的不知道是华商网夸大事实,制造社会不稳定;还是西部网在大事化小呢?
其次,我虽然不是微生物学和流行病学的专家,但是,从流行病学的角度看,完全合格没有问题的牛奶导致数百人同时腹泻的问题,是很少发生的。这个事件非常象由于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这在牛奶的饮用中,是可以见到的。例如,有文献报道(预防医学文献信息2002年3月第8卷第2期157页),“2001年4月12日,无锡市某区三个镇的10所小学、幼儿园先后发生食物中毒,经流行病学调查及病原菌检验,证实为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污染牛奶所致。2001年4月12日8:30和13:00左右,某区3个镇所辖部分小学、幼儿园有437名学生、儿童饮用了某牛奶公司生产的消毒牛奶或桔味牛奶(以下统称牛奶)。10:00和19:00,部分食用者相继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低热等症状,末例病人21:00发病。患者经当地医院进行补液,使用抗生素和对症治疗后,于2天内全部康复。发病总数88名,罹患率20.14%,病人年龄为4-11岁。该牛奶由无锡市某牛奶公司生产并直接送至学校、幼儿园,由学生、儿童自主购买作为课间加餐饮用。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所有患者4月12日均饮用过无锡市某牛奶公司生产的牛奶,未饮用者均未发病;患者在发病前72小时内无其他共同饮食史;经停止饮用上述牛奶后发病迅速得到控制。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可判定为一起由金黄色葡萄球菌肠
毒素污染牛奶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于人和动物的皮肤上和肠道中常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存在,患乳房炎奶牛的乳汁中经常含有能产生肠毒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在挤奶等过程中污染牛乳的机会较多,在适宜条件下,被污染牛奶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量繁殖,产生肠毒素,加上消毒又不彻底,从而导致食用者中毒。很可能这是造成本次食物中毒的原因。本次调查在所采集的患者呕吐物及肛拭标本中未能检出与牛奶标本中相同的病原菌,可能与样品采集量过少及病人在采集标本前已使用抗生素治疗等因素有关。”
我想,大家看过文献报道后,应该会找到两次事件的共同点,结果也应该是类似的。但也至少有2处不同,第一就是这次陕西的事件更加严重,因为据西部网报道,饮牛奶到发病最快仅20分钟,而无锡事件则至少为2小时,而食物中毒一般症状出现的越快,表明其中毒越严重。第二就是2001年无锡能够找到食物中毒的原因,而这次陕西没有找到中毒的原因。
这次陕西官方结果中,学生呕吐物、粪便,未检出致病菌的原因,无锡的报道已经解释了,那就是“所采集的患者呕吐物及肛拭标本中未能检出与牛奶标本中相同的病原菌,可能与样品采集量过少及病人在采集标本前已使用抗生素治疗等因素有关。”,对此陕西官方的报道应该进行说明,从而表明在这些样品中,没有检测到病原菌可能与采集和检测的方法有关。这还勉强说的过去。
而这次陕西官方结论表明,“抽检牛奶各项指标不超标,奶制品符合国家饮用奶标准”,这就很让人担心了。为什么同样的症状,同样的表现,在2001年有关部门可以查清楚,而现在却查不清楚了,同样是导致胃肠道中毒症状的牛奶,在2001年就能被确认是不合格的污染牛奶,但是在10年后的今天就可以符合国家饮用奶的标准了呢?是技术方法的问题,是人员的问题,还是标准的问题呢?
应该说,技术是越来越进步的,所以,这不应该是问题。第二,我相信有关部门的诚信,相信我国公务人员标准的严格和工作认真的态度,所以,这也不应该是问题。那么,就只有标准的问题了,我国去年修改了牛奶的国家标准,不仅蛋白质等标准有所降低,而且据说还没有亚硝酸盐等指标。其实,只要有亚硝酸盐的控制指标,今年甘肃平凉也就很可能不会出现牛奶导致儿童亚硝酸盐中毒而死亡的事件了(虽然,最后确定这是一起投毒事件,但如果有关部门提醒牛奶生产者在售出前检测一下亚硝酸盐,悲剧很可能会避免的)。由于我没能看到最终版本,所以,我也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也降低了牛奶中微生物及其产生毒素的检测。
总之,既然陕西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有了结论,就是各项指标均合格的学生饮用奶可以导致数百名学生发生胃肠道症状。我对此表示接受。但根据这个结论,我认为,合乎国家饮用奶标准的学生特供牛奶是不安全的,而且原因在当前的条件下是无法认定的(虽然在2001年是可以认定的)。因此,出于健康的考虑,我建议大家应该暂时不要饮用采用这个标准生产的牛奶,特别是学生特供牛奶。
至少我不会让我的女儿喝这种标准的牛奶。现在,我让女儿喝的是三元牛奶(包装上写着人民大会堂特供的那种)。我相信,如果连人民大会堂的牛奶都会由于被空腹饮用而同时导致数百人恶心和呕吐,那么一定会有一个更加明确的解释的。
陕西的这个事件结果,使我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产生了非常大的不安全感,有关部门甚至连毒素的动物接种试验结果都没有说明,就如此潦草了事,还没有10年前的监管部门能力高,这不能令人感到满意。所以,可能就目前的有关部门的能力和标准来看,我国还没有能力管好一袋小小的牛奶。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想说,我们国家和民族也许就不“适合”喝牛奶。这也许很消极。
不过,说句真心话,在目前牛奶安全形势和监管能力下,为了孩子们的身体健康,我建议,有关部门应该考虑暂停或者干脆取消所谓的“学生奶”计划。以免因为牛奶问题影响下一代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当然,到了有一天我们可以管好牛奶安全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再恢复这个计划。这(暂停“学生奶”项目)对于国家、社会和人民,都将是有利的。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