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何不转型“信息产业”?


我在《苍茫大地的历史观察》一文中指出: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换言之,我们可以这样来概括人类历史进程:有史以来,人类历史经历了三个阶段:农业社会、工商社会和信息社会。

不幸的是,我们现在各级政府似乎都还留念于农业社会——当然,跟过去的农业社会靠用土地来种粮食再向农民征税不同,我们现在的“农业社会”是靠土地来种楼房,而后向市民收取远远超过他们收入水平的房价来保证政府财政,所谓“土地财政”是也。

可以断言,目前全国不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迷恋性普遍较强,而且已经成为一种很难打破的思维定势。所谓 “土地财政”,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中国大陆搞城市经营和土地财政,最早是从香港学过来的。但香港是土地私有制,政府要先收购私有土地,进行初步开发后才能出让。而大陆是土地国有制,往往凭借公权力和专政机关力量强行征地拆迁,低价收购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公平交易,以此牟取暴利,造成民怨沸腾。其行政执法依据是国务院的《拆迁条例》,而不是全国人大的《物权法》。在很多地方,第二财政早已超过第一财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 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在“土地财政”上,一些地方政府最核心的做法是土地整理,就是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把集体所有或其它用途的土地整合后,进行招拍挂,价格就会翻几番。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22日,上海土地出让收入以1369.94亿元高居榜首,北京以1004.48亿元位列第二,而大连、天津也距离千亿不远。

明眼人不难看出,这种主要依靠“土地财政”建立的城市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不可持续的,将数十年后的公共财政收入提前收了,一旦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结束,可供开发的土地日益减少,未来的公共财政状况将会面临严峻考验。遗憾的是:卖地以求地方GDP增长的方式大家均已轻车熟路,而其它的途径可能比较麻烦。至于“土地财政”导致的畸形经济结构等诸多“隐患”,那是后话。一般不会引起当时决策者太多的关注。就算知道“隐患”,往往也不会影响决策者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迷恋性。还有一个不可小视的因素,这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指“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规定,可以成为相关地方政府的尚方宝剑,而该规定十有八九会成为其合法大搞“土地财政”的开路先锋。再有一个原因,“土地财政”的示范效应不可忽视。要之,国家对地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迷恋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在短期内难以彻底摆脱。

不难看出,这种“土地财政”的实质就是“农业社会”的思路:其特点在于尽量榨取土地附加值,从而使政府有足够开支来维系整个社会正常运转。然而,政府的贪欲无穷,天下土地有限,长此以往,其结果只能如苏洵在《六国论》中所言:“然则诸侯之地有取胜,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身处二十一世纪,我们为什么不能取法乎上地向真正代表人类未来的信息社会看齐呢?

所谓“信息社会”的“信息”其涵义已经比传统的知识发生了拓展。它包括知道是什么的知识,这是指关于事实方面的的知识;知道为什么的知识,是指原理和规律方面的知识;知道怎样做的知识,指操作的能力,包括技术、技能、技巧;知道是谁的知识,包含了特定社会关系的形成,以便可能接触有关专家并有效的利用他们的知识,也就是有关管理的知识和能力。总之,知识经济的知识,包括科学,技术,技能,技巧,以及管理知识等。其历史主宰变换成了知识——也就是所谓“知识就是力量”的时代,其特点是知识万能,谁有知识谁是老大。对百姓而言,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才就有财”的时代,也就是只要拥有了知识文化,就可以取得财富取得权力,成为时代主宰——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创办微软公司,有十年的时间稳居世界首富位置,成为新一代高科技CEO的代表人物的软件大王尔•盖茨;苹果电脑公司创始人、CEO,在上世纪70年代的硅谷,他已经成为风云人物,也是新一代CEO的代表人物之一的斯蒂夫•乔布斯;甲骨文公司CEO,成为美国硅谷人人皆知的“坏孩子”的拉里•埃利森等等。

信息是无穷的,它带来的利润也是无穷的,因此,象美国这些发达国家都将主要注意力放在了发展信息产业上面。

就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目标而言,美国实施标准战略谋求在信息产业的全球竞争优势。美国强调把美国的标准哲学及标准推广到全世界,试图建立全球统一标准。美国目前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信息产业,美国把产业自愿原则及美国标准推向全球,明显是有利于美国信息产业界的。1987年劝服了ISO和IEC两大国际组织,成立了“信息技术国际标准第一届联合委员会”,为美国在国际信息技术标准制订中赢得了优势地位;劝服。国际电信联盟(ITU)等采纳“产业界自愿同意”原则重新修订其标准;从1989年开始和东欧、远东、环太平洋和中南美洲地区的标准合作。1995年通过的《联邦技术转移促进法》等,都在技术标准方面更加有利于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下半年,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等出台了《国家标准战略》,明确提出要利用美国标准体系的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大力推进美国标准的国际化,使美国标准更容易被国际市场接受。2005年12月,《美国标准战略》的正式签署,2006年4月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宣布启动《美国标准战略》执行情况追踪系统。

因此,美国要求它的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必须处于世界领先优势。美国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是由政府精心选择并牵头组织部分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有助于产业技术领先地位的维护的重大科技项目。美国政府力图全面控制和抢占新时期科技制高点、保持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优势地位。美国于1991年颁布了《高性能计算法案》,并据此在1992年。1996年间实施了《高性能计算与通信计划》(HPCC)。该计划的目标主要是扩大美国在高性能计算与通信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并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撑技术和应用软件。在1991年布什总统向国会提交《国家的关键技术》报告提及的6大领域22项高技术发展计划中,“信息与通信”单列1项占7项。该报告对美国在90年代的信息技术发展提出了总的要求,是其保持全球技术领先地位的重要支持。2004年美国投入巨资推行一系列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被称为“美国创新的基础”的重大研究发展计划,确保信息产业核心技术的领先地位。

在信息产业核心计算机方面,美国力保在计算机机领域的的“一超”地位。计算机产业是美国的战略性产业,美国的战略目标是使其计算机产业在全球占居和保持领先地位。为保持信息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领先地位,美国政府通过对长期基础性研究资助、资助计算机研究的基础设施以及为发展计算机产业提供人才,来支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美国一直试图并保持着在超级计算机领域的领先地位。2002年日本宣布其开发的超高速计算机(NEC的“地球模拟器”)的运算速度是当时世界上最快的超级计算机(即美国的ASCIWhite系统)速度的5倍时,美国政府马上提出一个发展超高速计算机战略,并在橡树岭实验室建立用于开放式科学和工程研究的超级计算机中心。为占领21世纪网络与信息技术的制高点,美国政府于20世纪末还推出多项跨世纪的发展计划,如1000万亿次超级计算机计划、开发未来芯片及在2010年前发展10项高新电子技术等。未来芯片的储存能力将是目前速度最快的芯片的l000倍,使用这种芯片的微机系统,其运行速度也将是目前速度最快微机的100倍等。

也因此,美国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数量在全世界遥遥领先,占全球总额的67.4%。为了提高信息产业的全球竞争力,美国从克林顿政府时期起扩大政府与企业界的合作,拟定了一系列的电子信息开发计划,积极引导大公司进行信息技术的应用开发活动。同时,美国民间数目众多的私人企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向国内许多的非盈利性研究机构和大学实验室提供大量基础研究资助,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基础研究的长盛不衰,为信息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这样雄厚的信息资本,美国还需要什么“土地财政”?

中国在信息产业方面实力当然不如美国,但也不是毫无作为。最起码我们可以做到:首先,将“土地财政”思路转向“信息产业”,制定国家战略引导我国信息产业的长远发展;其次,建设我国国家信息产业基地。依托已经形成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信息产业制造基地,进一步扩大信息产业的总量规模,遵循电子信息产业区域聚集的发展规律,注重产业发展综合环境和配套体系的建设。使之成为世界性的信息产业制造基地。同时,通过基地战略实现信息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升级。将软件、集成电路和新型元器件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软件、集成电路和新型元器件在电子信息产业价值链上处于重要的地位,也是我国与先进发达国家或地区差距较大的领域,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要取得根本性发展,就必须在这些领域实现突破。我们要将软件、集成电路和新型元器件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投入,集中优势力量大力发展。再次,加大研发投入发展信息产业核心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是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在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时,也应该以推动核心技术发展、抢占产业制高点为要务。

我国在信息产业的核心技术及其研发方面还与世界水平有较大差距,在技术研发上加大投入应该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根据我国信息产业在短期内不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匹敌的现实,有选择地发展核心技术,在某些领域实现技术领先是可能的,即从本国实际出发、结合自身优势、突出特色、重点突破。

如果我们能把目光从传统的“土地财政”(实际上是“农业社会”)上转移到“信息产业”上来,经过不懈努力,可以期待完成社会转型,也能为我们政府提供充足与长期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