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犯罪与习惯动作


    药家鑫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该当死罪。由于某些人想把这个案子引向“废除死刑”,以便同西方“先进文明”接轨,闹得人声鼎沸,众议汹汹。在“药案”各种各样的声音中,有两个词语非常耀眼。一是“激情杀人”,二是“习惯动作”。这两个本来很正常的词汇,由于药家鑫案而变得极为刺眼,甚至成为同声讨伐的对象,可能也出乎法律专家的意料。
    激情杀人确实是一个法律术语,法律专业人士外可能没多少人知道。由于药家鑫的辩护律师把这个法律术语用来为药家鑫辩护,这个词汇立即变成众矢之的。激情杀人作为法律词汇,是一个犯罪学的术语,以区别于蓄谋杀人,大致相当于临时起意杀人。因此,它也可以发展出“激情犯罪”的说法。从犯罪学看,激情杀人或激情犯罪是有研究价值和意义的,尤其是对于预防犯罪。比方说,人们常常告诫女性,避免夜晚单身行走,特别是在一些偏僻、幽静的地方;或者告诫女性在某些场合避免穿过于暴露的衣服等。这种告诫的含义是,它有可能遭遇“激情犯罪”。
    所以我们说,研究激情犯罪对于预防犯罪是有价值的。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告诫女性夜晚单身行走要防备激情犯罪,绝不是说“激情犯罪”者是可以原谅的。如果某人正在闲逛,无所事事,或也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女性夜晚单身行走,四周又没人,临时起意,对该女性实施抢劫或性侵犯,可以算是激情犯罪,但依然是犯罪。这个激情犯罪的认定对于嫌疑人是否减刑、是否轻判没有任何意义,丝毫不起作用。否则的话,反倒是要责怪女性单身行走是自己惹麻烦:你干嘛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出现?或者你干嘛长得漂亮?如此说来,就是一个很荒唐无理的结果。
    因此,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职业素质比较差。虽然激情犯罪的确是一个法律术语,但是,这个法律术语绝不是要求减刑、轻判的理由。辩护律师在错误的场合、错误的时间,错误地使用了这个法律术语,企图用这个术语缓和人们对药家鑫杀人行为的愤怒,或者换来人们的谅解,其结果,一是造成人们更大的激愤,二是显示出律师水平比较糟糕。
    “习惯动作”这个词是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说的,意思是说,药家鑫长期弹钢琴养成手的习惯动作,与他杀人的动作有关。很多人对此感到无法接受。有人指出,如果都按这种解释,我们是否该认为:贪官受贿是因为小时候收大人红包收惯了?把人耳朵、鼻子咬掉是因为每天要吃东西的习惯?农民习惯用锄头,工人习惯用锤子,是否都可以用来解释犯罪?
    李玫瑾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我认为,如果纯粹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说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没什么大不了,对不对,是否有道理,只是一个学术观点。不管结论对错,在学术上也并非没有意义。比方说,早有专家指出,沉迷于网络游戏,其中充斥的暴力成分可能对青少年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电影等大众媒体中无所不在的暴力,也是导致社会暴力倾向的原因之一。这种说法都有道理,也都指向某些犯罪深层次心理的源头。然而,它同激情犯罪一样,大致也只具有预防犯罪的意义。就好比说,某人看了某部电影,然后按照电影里的方式,一模一样地去杀人,并不能说把责任推到电影头上,要反思电影的“教唆”犯罪作用,杀人者就能减刑。
    所以,李玫瑾教授像那个用“激情犯罪”给药家鑫辩护的律师一样,也是在错误的时间,向错误的对象说了这番话,立即被普遍理解为,这个话是为药家鑫开脱。再加上法律界确有一些人试图把药家鑫案当成全面废除死刑的突破口,部分媒体也迎合这一倾向,便很容易遭到民众的指责。然而,民众的这一指责也遭到某些精英的批判。例如,有言论说:药家鑫如果死了,他不是被法律处死的,而是被中国暴民的民意处死的。很显然,这种观点又在指向“中国人的素质”,言下之意是说,中国人素质太差,不像西方人素质高。还有人举例说,美国一位妇女,自己的孩子被人杀了,但是,这位美国妇女却坚定地支持“废除死刑”,“好感动”。因此,在药家鑫案中,想要推动废除死刑的西化精英们,至少得到了他们的一个小收获:再次证明中国人素质很差。
    大多数民众的舆论认为,李玫瑾教授的话是在为药家鑫开脱,不管这种理解是否就是李玫瑾教授的本意,从人们的愤怒已经可以看出,民众对药家鑫的恶劣行为,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西化精英们面对这种现象,抛弃了他们常用的“民主”,将广泛的民意指责为“民粹”,或者说是中国传统的野蛮和落后。以律师等法律界人士为代表的西化精英们,在这个地方,情愿用冰冷的法律来对待“民主”。对此我想说,法律的重要性,还在于法律是谁制定的,是为谁服务的。
    这又涉及到西化民主的另一个话题:当“西化民主教徒”的那套东西不能被社会接受时,他们不是反思自己,而是用违背“民主”原则的方法,批判他们的反对者“没有民主素质”。换句话说,他们推行民主,只是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如果某个真民主的结果与他们的意愿不符,他们就不要民主,或者丑化别人,或者宁愿要强制,强制别人接受他们的民主。事实上,药家鑫案之所以波涛汹涌,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西化精英们想把西方的“先进文明”引入中国,而这种“西方先进文明”并不被中国社会接受,他们便又说中国人素质太差,不配享受“西方先进文明”。他们根本不反思,所谓西方先进文明,真的那么先进吗?废除死刑,真的那么高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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