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交易:陈有西披露李庄认罪真相 (转载)


黑色交易:陈有西披露李庄认罪真相 (转载)

    
    

    【晨光按】李庄当年二审突然认罪。另地球人大跌眼镜。宣判后李庄的关于“你们不讲信誉”的怒吼,更让旁听人员目瞪口呆。从此,李庄认罪与重庆方面存在黑色交易的猜测不胫而走,街谈巷议。舆论界长时间质疑不断。

    但猜测归猜测,质疑归质疑,因缺乏证据无法定论。证据在哪?在李庄、在陈有西、在高子程。李庄身陷囹圄且会见禁止音讯皆无;高子程身处康达敏感境况不便言表;有西则为了“帮助重庆尽快忘却恶梦,各地演讲提问中尽量回避谈李庄”更不愿披露李庄“认罪”黑色交易的任何信息。所以,一年多过去了,“黑色交易”仍然是个传说。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本应当见好就收的重庆方面仍不罢休,非要把事情做绝不可。值李庄出狱即在的关键时刻,又抛出了追究“漏罪”的惊天新闻。国人震惊、律界震怒。有西拍案而起,以法律人的坦荡胸怀和对社会极度负责的人格魅力,无私无畏的揭开了李庄认罪黑色交易的冰山一角。令世人瞠目。

    人们看到了李庄认罪黑色交易的部分真相,也明了了重庆深挖李庄“漏罪”的真正原因。还是那句话,对李庄封口封得一日,封不得一世,封得住一人,封不住万民!有道是纸里包不住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李庄案所有见不得阳光的黑幕,都终将大白于天下,并写入历史!

                    黑色交易:陈有西披露李庄认罪真相

                            摘于陈有西:《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

    今天我可以证实一个真相:李庄认罪是假的,他从不认罪。他的认罪是被重庆专案组高官胁迫和引诱交易而致的。

    本来这些话可以让李庄出狱后说,现在他只要没有被精神病,不傻掉,我相信在这次开庭中是一定会说的,李庄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李庄在我们二审开庭结束后去会见时,亲口同我和高子程律师说,重庆打黑专案组某高官、检察院的三个人反复做他工作,请他认个罪,大家有个台阶好下,只要他认罪,保证不再公开开庭,保证书面审理,保证判缓刑,8号下判,9号放他出狱。

    专案组通过法院,也一直告知高子程律师不开庭了,高律师和李家属于是决定请一个北京有名望学者,先拟请张思之、陈光中,后请了刘仁文,提供一份书面的辩词,我不再参加二审辩护,我完全同意,因此一直没有再作出庭准备,也一直没有见上李庄。

    而重庆专案组在拿到李庄的《认罪书》后,突然变卦决定公开开大庭。他们的背信弃义从那时就已经开始了,不只是缓刑变实刑问题上。高子程律师说:“重庆疯了,真的疯了”。他们对公开开庭大张旗鼓地在华龙网上进行事先宣传。并在开庭时由华龙网独家进行选择性的庭审直播。开庭十分钟即曝出李庄认罪的让全国目瞪口呆的大新闻,一切尽是事先策划好的。

    李庄家属和高子程律师在二审开庭前得知这一变卦,前一天下午才匆忙来电,一再要求我继续参加二审辩护。我出于道义再次同意出庭,从温州中级法院法庭上请假赶往机场,连夜飞重庆,通宵写出二审辩护词,出席了上午九点的开庭。

    李庄当庭认罪时,我一再提醒他要注意后果,示意他不要搞投机交易。在李庄仍然同意认罪后,我立即申请二审法庭休庭,按最高法院认罪减轻程序直接由律师同控方进行诉辩和解,目的就是不让其开庭搞臭李庄的闹剧如期上演,同时将认罪程序法庭化,将看守所交易公开化、法庭化,记录在案,让缓刑不变卦。但是重庆早已志在必得,检察院坚决不同意休庭,法院配合检察不同意我的休庭申请,决定继续开庭。

    李庄为了揭露真相,同时想玩玩重庆公检法,做了配合认罪的傻瓜。于是才有了李庄法庭上时而大怒时而检讨认罪的闹剧,让华龙网做足了文章。

    中间休庭时,李庄请法警请我到后台羁押室会面,我质问他为什么要认罪?你知道全国有多少律师在关注你?你知不知道全国律协、全国政协、司法部都在关注你?李庄一再请我谅解,不要发火,他说到9号结果出来,我就知道原因了,先不要急。我说你怎么知道他们不变卦?不会骗你?李庄说他们不敢骗我,我有把握,我有秘密。我说你还是太天真了,你铸成了大错。李庄过于轻信了,低估了一些公权力人士的卑鄙和无耻,过于自信于自己的技巧,精心迷醉于他的“藏头诗”,过于忽视了重庆裸奔的决心。大错铸成,导致了全国律师对他的切割和痛批。

    但是我理解他。我相信在这种全封闭的环境中,在软硬兼施的高压下,很难有完全清醒的人。一审硬判后,李庄对在重庆能够寻求到司法公正这一点,已经完全绝望,他想走一条投机取巧的路。我辩护过那么多高官,基本上没有许云峰,李庄也未能免俗。特别是重庆发生了高院执行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群体关押室,中午十二点半能够在门框上自杀成功这种事件后,我更加理解李庄即使是狗洞也想尽快爬出来的心态。

    所以我当时就写文章说:李庄这样一个精通法律的强悍的人都会这样,我们国家的法律真的是无法保护一个普通百姓的。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2903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