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妈妈;我愿活体捐赠 后续报道;法律不充许活体捐赠


“25岁妈妈:我愿活体捐赠”后续报道
小光调查
市民:活体捐赠成功,可作为结束痛苦的一种选择?
律师:法律不充许活体捐赠
市红十字会:支持遗体捐献,不介入活体捐赠
遗体接收站:遗体捐献呈上升趋势,但不接受活体
医学专家:活体捐赠与伦理道德相悖,我们不主张
法律不充许活体捐赠(主)
 46重庆晨报18版发了“25岁妈妈:我愿活体捐赠”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些市民打电话询问,真的可以活体捐赠自己生命吗?如此而来,结束痛苦会不会又多了一种选择?而律师和医学专家则明确指出,法律禁止活体捐赠,活体捐赠与伦理道德和医生天职相悖。昨天,来自市红十字会的信息表明,6日见报当天,不少市民给市红十字会打电话,希望死后捐献遗体。
 市民:如可捐赠活体,倒是结束痛苦的一种选择
家住南岸区黄桷垭福兴村的张先生说,人们都是死后捐献遗体,而万吉莉却要捐赠活体,让医生在自己的身上做实验,让人有些接受不了。万吉莉的精神是可佳的,但恐怕实行起来有难度。
家住大渡口区钢花村的陆女士说,看了万吉莉的故事,她有些感动。25岁的年轻妈妈,虽然得了怪病痛不欲生,但她有深爱自己的丈夫、儿子和父母,万吉莉生活在不幸和万幸中,因此,她有‘人活着,应当对别人有所帮助的想法’。这是万吉莉最感人的地方。但如果万吉莉的活体捐赠成功了,倒是可以成为今后人们结束眼前痛苦的一种选择。因为不少人被疾病折磨得生不如死时,死亡,对他们来说确实是一种解脱。
律师:法律禁止活体捐赠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渊说,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是绝对禁止做活体捐赠的。郑渊说,20073月,温总理签署了《器官移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这是我国首个器官移植条例,该条例于20075月执行。条例第二章“人体器官捐献”第十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十条传达出两个信息,郑渊分析说,1、活体捐赠只在器官中进行,不涉及活的生命;2、接受捐赠者,必须与捐献人有血亲或帮扶关系。显然,万吉莉想作的活体捐赠,已超出第十条范围,是法律禁止的。如果医院接受万吉莉的活体捐赠,医院违法了。
当然,如果患者坚持用自己身体为医学免费做临床实验,那又当别论,郑渊说。比如,医院与万吉莉签订某种协议,患者愿意让医生在自己身上使用某种新药,而这种新药恰好针对她的怪病研究生产,已完成12期动物实验,需要进入最后的临床药理和毒理实验等等。但这种情况国内外非常慎重,实验者要与科研机构签订知情同意书,实验后,有关机构还会对实验者作一定补偿。这在客观上,也与万吉莉的活体捐赠完全不同。
    市红十字会;支持遗体捐献,不介入活体捐赠
重庆市红十字会组宣部副部长陈榜霞说,她也读了昨天的晨报,25岁的年轻妈妈愿意捐赠活体。晨报报道刊登的当天,就有不少市民打电话给市红十字会,主动要求捐献遗体,甚至还有市民上门登记,写下了捐献遗体志愿书。每次有关遗体捐献的报道出来后,都会掀起一个捐献遗体的小高潮。
陈榜霞说,我市早在20053月,市人大就实行了《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条例只对死后的遗体捐献作了规定,不涉及活体捐献。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立法,可捐献活体器官,如肝脏、肾脏等,但也不涉及捐赠活的生命。虽然上述各地立法同意进行活体器官捐献,但至今为止,没有进行过一例活体器官捐献。
目前,医学界对脑死亡后移植器官急议很大,陈榜霞说。如果患者因为治疗,愿意与医院签订某种实验协议,那是患者与医院之间的事,这里面牵涉太多,市红十字会不会介入,也不支持。
目前,在市政府的大力倡导下,我市遗体捐献呈上升势态。陈榜霞说。
眼下,我市现有两个遗体捐献接收站,它们分别是;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接收站和三军医大遗体捐献接收站。此外,我市还有一个眼库,专门接收眼角膜捐赠。市民如果想捐赠遗体,可到各地红十字会填写遗体捐献志愿卡,一旦亲人故去,按卡上电话通知接收站,接收站会很快派车运走遗体。
重庆医科大学和三军医大两个遗体捐献接收站的遗体接收数,呈上升趋势。目前,重庆市的遗体捐献量,走在全国前列。陈榜霞说。
重庆医科大遗体接收站;去年,遗体接收数上升了90%
                      但仍存在较大差距
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接收站工作人员左尧彬说,我们只接收死后捐献遗体,从来不接收活体捐献,活体捐赠,不符合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
左尧彬说,自从1997年市红十字会介入遗体捐献,再加上2005年我市有了遗体捐献的相关法律后,我市的遗体捐献有了很大的起色。上个世纪90年代,有时一年下来,打光脚板,没有一具遗体捐献,一年少则几具,多的十余具。而去年清明到今年清明节,我们一年就得到68具捐献遗体,是历史上遗体捐献最多的一年,遗体捐献量上升了80%-90%,发展趋势非常好。
但是,与医学教学需要相比,差距还是较大的。左尧彬说,按照重医的教学要求,我们每年需要120具左右的新鲜遗体,现在每年有40具左右的差距。
眼下,重庆医科大学新生是近20人用一具遗体,而教学上,最好6-10人用一具。左尧彬说,新生到校学的是系统解剖学,观察人体肝脏、心、肺部位等等,这时,一具遗体供较多学生学习无妨。但是,到了大四,学生学的是局部解剖,是在老师带领下,学生们在新鲜遗体上,做各个部位的外科手术。如果遗体不够,不能让每个学生有上台操作的机会,会直接影响手术效果。
医学专家:活体捐赠与伦理道德相悖,我们不主张
三军医大基础医学院教授孙建森说,活体捐赠涉及太多的伦理道德和法律问题,不论是中国还是世界,都不允许。不仅不允许捐赠活体,也不允许做活体人体医学实验。欧洲个别国家法律可以安乐死,但中国不行。在医学上,必须心、脑同时死亡的患者,且生前签了遗体捐献志愿书的,死后才能进行遗体捐献和器官移植。否则,在活人身上做实验,极端的不人道,是对生命的亵渎,我们绝不主张和支持。
当然,如果今后法律允许活体捐赠,那又是另一回事。孙教授说。
三医大遗体接收站成立较晚,在20073月才成立,孙建森教授说,成立三年多来,已有500多市民与我站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但是,真正完成捐献遗体的,仅60多人,与签订捐献协议的500多人相比,差距还很大。如果与重庆市3000多万人口相比,那更是无法相比。
曾有一个患者,让我们非常感动,孙教授说。
这名遗体捐献者来自巫山,她生前单身,死时才30多岁。病后,她得到左邻右舍的全力帮助,邻居背她上医院,为她请医生,上街买药等等,象亲人一样照顾她。在生命即将结束时,她强烈地感觉到了,她让朋友带着,来到三医大遗体捐献接收站,吃力地写下了捐献遗体志愿书。朋友告诉医生,一路上她几乎不能走路,靠人扶着,背着,走几步都气喘吁吁。但她坚持,一定要亲自来。她告诉医生,“现在,除了一个病体,我什么都没有了。我要把病体留下来,让医生解剖,作为对社会关爱我的一点回报!”签下志愿书后不久,她去世了。我们很快收到了她的遗体,现在她的遗体都在供学生教学使用。
 
 
                 /重庆晨报记者罗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