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7日专电(“中国网事”记者叶前、陈先锋、张琴http://news.sina.com.cn/s/2011-04-07/203622253019.shtml)“因胆结石住院一月花费45万元”“一月输液330公斤、输血14000多毫升”“病人死后仍在计费”……近日,“广东东莞一病人死后欠‘天价’医疗费”一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网民数万条跟帖评论,也再次刺痛了网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神经。据网帖反映并经“中国网事”记者核实:今年2月21日,49岁的湖北籍外来工吴喜英因胆管结石入住东莞市凤岗镇广济医院,经过先后两次手术、共28天的治疗,终未能痊愈,于3月21日死亡,留给丈夫肖国海的是一张高达45万元的医疗欠费单。针对“(死者生前)一个月输液330公斤”“输血14000多毫升,相当于把人体血换了四遍”等问题,网民“一笑而过”算了笔账:“330公斤液体,住院30天(实际是28天),每公斤1000毫升输两小时,需660小时,即27.5天,难不成一天24小时都在输液?”高树生承认费用单上“输液330公斤”情况属实,但他从“专业”的角度解释说,静脉输液为101.45升,以住院28天计,每天输液约4000毫升。其余200多升液体主要用于“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与透析类似,这需要使用大量的液体,这部分不是输入病人体内但计算在“输液单”内。“输血1万多毫升也是同样的误解。”高树生说,“病人在ICU抢救过程中用血量1万多毫升,而静脉输血为8050毫升,其余6400毫升是用在CRRT中的血浆置换。”不少网民反映,对患者而言,限于专业水平,选择什么治疗方式完全处于被动局面,即使医院提供几种方式供患者选择,患者也无从作出决定。医院往往以“先进技术”为名采取费用更高的治疗方式,这实际是一种“专业欺骗”。 戴莉红表示,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这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认定,不能靠猜测。 目前,在东莞市卫生局的介入下,医患双方已于3月30日签署协议由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遗体进行尸检,以验证是否存在患者家属所提出的“医疗事故”质疑,预计4月底得出鉴定结果。
这又是一起医患纠纷的案件,病人家属与医院之间的矛盾和不信任被发挥到了极至,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居然最后还是要通过尸体解剖这种终点式的第三方评价,弄清楚全部问题的机会几乎是没有的,而且病人的生命也再无法挽回了。这是最令人遗憾的事情了。
其实,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家属能够得到早期的医学辅导,就可以清楚很多治疗的问题,而医院方面的一些行为也可能可以更加规范和合理。虽然,我没有参与治疗,而且也只是在网上道听途说,但是,每天输液量4000毫升恐怕也偏大了些,而且输血8000多毫升,也可能有些大。CRRT也确实是在摸索中的一种技术,其在1977年才首次使用,而且,其与间歇性透析的效果比较也存在着争议。不过,现在评论这些有些晚了。
为了避免再因为沟通障碍和专业知识及工作失误导致患者的健康伤害,甚至死亡;我在此呼吁,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允许第三方医疗监督人员提前介入医疗服务,对于严重的可能存在争议的病例,应该鼓励患者雇佣医疗代理人,监督和核查医院的行为,减少患者的伤害和事后的纠纷。这应该对于医患双方都是有利的。同时,我国有关部门也可以组织医疗志愿者或社区医生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义务的医疗代理人服务。
其实,在医院中,现在已经有了很多代表药厂利益的医药代表,为什么不能多一些代表病人的患者医疗代理人呢?这样也有利于医院自身的建设和规范。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