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2条
(4月9日——6日司马南微博)
【注:请从后往前看,黄色底衬的是我发的微博内容】
【重要1】有些话要说,有些道理好讲,大家不妨一看。 http://t.cn/hBdvpm
【重要2】大家再看看这个吧,关于胖子,有更详细的讨论。我主张,艺术问题不去评论是非,但是,打着艺术旗号搞政治,搞诋毁祖国的政治,搞海外反华势力支持的政治,那你就诚实一点,你就不要再冒充艺术。
http://t.cn/hrPO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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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深海大壮:请问您是怎么知道没有通知家属的?您是公安还是家属?明明是当众人的面带走艾未未,到了海外媒体那里,变成了“公开失踪”,扯出了中国黑暗独裁警察专制一类片汤话。您不妨还是回忆一下美国2003年通过的反恐法——涉及国家安全,可以秘密逮捕,并且不允许公开被逮捕者姓名。
@司马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二条: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请注意“其他强制性措施”这几个字,既为“强制性措施”,就不会根据您的意愿来,就不会是弄得很舒服。不仅里边的不舒服,外边也有人不舒服。那咋办?忍着吧。 原文转发(58)|原文评论(88)
回复@成都刘律师:刘律师您好!谢谢您介绍国际公约给我们听。我也告诉您,隘某人不是失踪,没有失踪,是被公安带走了。您心情好的时候可以看看《人民警察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成都刘律师:《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确立强迫失踪是一种极端严重的犯罪,大规模有系统地实施强迫失踪构成危害
@司马南:如此展览何等艺术,如此口味何等腥重,如此财力何等巨大。 一个人有了这些粗制滥造的带路党艺术经典作品,他个人对中国的法律是否就有了豁免权?他是否因此就可以在中国横冲直撞?否则就叫”中国人权状况恶化“?http://t.cn/hBB2FX (大家不妨看看这个艺术)
回复@施先进:就是说阁下致力于反对推翻宪法了?请小心,好自为之。 //@施先进:回复@司马南:宪法本身就没有体现“公平精神”,还谈什么依法治国,“法治”的精神实质并不在于“法”,而在与“法”所体现的公平游戏规则。如果缺失了公平。。。。这些年这么多可笑的判例,够说明问题了吧。。。
回复@春光老师:孔庆东鄙视我您也知道,他有理由鄙视我,孔和尚乃为当代大才子,他一边鄙视我,一边卖力地为我的书做宣传,您一定看不习惯吧,春光老师? //@春光老师:你和孔庆东一起接受采访的时候,孔庆东在鄙视你,不知道你感觉出来没有,你可以找视频看看,真辛苦你了!这么晚还不睡。不过好像清华
回复@施先进:您没讲清楚我的什么基本的思想和2000多年前如出一辙?您需要的“政党和政党的公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围之内没有啊,对不起大哥,这个真没有。您能去读一读宪法吗?无论是54第一部宪法,还是最新宪法,这一条都没有商量余地。这是刚性原则。不服也得服。挑战这一原则,就是是违宪。
回复@阿木9527:谢谢您看那么庸俗的节目,不过选秀节目与现在讨论的问题似乎无关。如果您确信此刻自己讲不出更好的道理,就请今晚安眠。明天晚上想到什么,再来。 //@阿木9527:感觉你还是上选秀节目上整几句提前准备好的顺口溜吧,那比较适合你。。。
评论 回复@押沙龙:呵呵,我为什么不能说某人味道腥重啊?那胖子被带走,西方有人借此施压中国,我质问某些西佬,您哪儿不舒服了?如果您怀疑胖子被带走不合法,你可以学学李庄律师,前往辩护,深更半夜跟我辩论不怕耽误工夫? //@押沙龙:回复@司马南:司马先生自己看看你的主贴,上来就是说艾艺术味道腥重,
回复@施先进:施先生,您好!请告诉我:为什么中国的政治制度要与美国宪政制度一致?又为什么我们与其不一致就大逆不道?这件事谁说了算?您要是有空看一眼宪法,这事就简单了——依法治国,必须捍卫国家宪法的尊严。 //@施先进:美国政党多如牛毛,尽管在“能力”上不足以撼动两个大党地位,但宪法赋予每个
回复@沉默不是金子沙子:你好啊,造谣也不凭借点技巧。您如果真的没拿海外基金的票子或其他,就讲道理嘛。扯什么津贴?我又没点名说您的海外收入。事实上,拿了不明不白的钱也没关系。中国今天自由的狠,买办文人拿钱的不止一两个了。您的问题不是钱,而是文。买办文人也还是要讲究一点文采的。
回复@CJ围脖:谢谢。您是否想过,假如胖子被放出来,就说明其无罪、轻罪,或罪不当罚。这个结果也是法治社会正常的情况。我所痛恨的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听胖子被警察带走了,某国与某国的领导人急赤白脸地召见中国大使:威胁必须放人。凭什么呀?对中国的国家尊严及其法律制度请放客气一点! //@CJ围脖
回复@锦绣观澜:“站在共产党的立场上(亦即人民的立场)”能让您笑喷了?您也太能喷了。 //@锦绣观澜:“站在共产党的立场上(亦即人民的立场)”。我自认笑点不低,但是看到司马老湿这句话我还是笑喷了!
回复@赵微石:您不妨问问美国,民主党共和党以外有否其他党存在?你会说当然有他党啊,对呀,中国执政党之外也有他党。所以,微石兄,您的“党争理论”可能是舶来的,这个理论未必有资格衡量中国进而判断是非,您说呢? //@赵微石:回复@司马南: 您可能有,我未别有,一个党如果不敢让其他党存在,或者不准
评论 回复@江易宇:您失态了!江先生,您失态了。如今社会风气之下,失身事小,失态事大。尤其是您这样有大智慧大报负的绅士,切切不能失态。您不是老子,您也无权要人闭嘴。您要表达意思大约是俗称“太子党”一类街谈巷议,可是没有说清楚。建议您情绪恢复后脑子清醒时再来重新说一遍。届时我再来回复您。
回复@赵微石:您还没有言论自由哪? //@赵微石:如果祖国只有吃饭自由而无言论自由,还是要草尼玛的,否则人与猪有何区别?
评论 回复@江易宇:站在共产党的立场上(亦即人民的立场)说话,您的眼力还不错。您又不打招呼地这么表扬我,我做的还很不够呐。告诉您一个秘密,如今的共产党也不是铁板一块,有天天作秀的大官共产党,有南方系喜欢的文强那样的共产党,我与他们的界限很清楚,切勿弄错。谨祝春怡,即颂晚安。 //@江易宇:回
回复@毒太阳1983:敬请嘴下积德留半句,别把海外政治势力热捧的恶心的艺术家与无权无势的底层人民混为一谈!请别把口味重与什么制度胡乱挂钩。想改变中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吗?那就请口味再重些吧。不过,我坦白地说,口味再重也没用,航母开来也没用。不信就试试。 //@毒太阳1983:如果把反应中国现实,特
回复@罗汉大为:请问罗汉大为先生,您怎么知道“相关部门没正当理由”?您又根据什么说'当事人家属毫不知情"? //@罗汉大为:最近网上出现针对哎未&未的一些尖锐评述。看后我想说,第一:相关部门不能在没正当嫌疑理由、当事人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然在机场抓人;第二:人无完人,艾老也许存在一
回复@Jet双截棍:阁下的语言优雅而深沉,“屁与操”的妙用令吕叔湘自愧,只是您的优雅与深沉会气疯了你的喂喂的父亲——艾青先生。他的名句你一定不记得了——为什么我的眼里含满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Jet双截棍:我们这些祖国的屁民们,不正在天天被某个集团操这吗?
回复@Jet双截棍:我代言那个利益集团?双截棍先生您知道就说出来!喂喂的勇气,当然众所周知。奈何仅仅靠勇气是不够的,汪精卫当年的勇气也很令人震撼哩,别以为当汉奸就是胆小鬼。不过,汪精卫是个大美男子,这一点喂喂还比不上,您不反对这一点吧? //@Jet双截棍:你也不过是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艾
回复@高天tgao:高天先生,似乎没有人说这个违法,违法系另有原因。您看到谁说这个违法了? //@高天tgao:请问表达对祖国的不满怎么就违法了?怎么又成带路党了?别随便给别人扣帽子!
回复@子色的风:这与经济犯罪没有关系,说的有道理。您的跟评透露出,您的口味也很重。您的个性标志与读者无关。但是,作为展览主题亵渎祖国恶心祖宗的那句话,您能全盘接受并且嗜血般地喜好力挺,在网上受到人们的侧目是应该的。 //@子色的风:这个跟经济犯罪有个蛋关系啊?!你妹的……我们等着开庭看会
回复@反对者:您的鄙视是我的光荣,谢谢您的坦诚。 //@反对者:我彻底地鄙视这个叫司马南的人了 //@司马南: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一种美好的理想与伟大的实践.您不信没关系,有人假信也没关系,反正总是有人信的.面对越来越多复杂难解的社会,人们在作深入思考,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正在回归,社会主义依然具有巨大生命力
我不是一个艺术评论家,故而,对其艺术,我不做评论,如果这里有艺术的话。但是,我无比佩服海外某些机构对此人艺术投资的热情。我更佩服,他们不仅仅投资艺术。http://t.cn/hBE5Xh
http://t.cn/hBB2FX(重要内容一点就开)
凡事要推翻一个政权,总是要先造舆论,总是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毛泽东
回复@日本利比亚:非系统地、非学理性地、非长篇大套地讲解民主问题,着眼于对话,着眼于深度交流与诚意沟通。 //@日本利比亚:请问副标题“随机阐释”是什么意思?
回复@Panda_ma:你的话比叶瑟于风还有个性。我由衷地同情你。 //@Panda_ma:马先生别煽情了,我相信,谁统治我们都比现在的统治者好!包括蒋介石日本美国英国
http://t.cn/hBkPcK(重要内容点开一看)
可以一看,看了长眼,世界很小,却有大观。
国别不同,利益分现,普世价值,离谱老远。
酱油大哥,德国混蛋,施压中国,红脸黑脸。
经济犯罪,艺术无关,政治高压,虚伪浪漫。
双重标准,无非人权。管他谁谁,依法就办。
爱咋咋地,不看你脸。爱国中华,警惕汉奸。
回复@tinman2010:2010先生,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一种美好的理想与伟大的实践。您不信没关系,有人假信也没关系,反正总是有人信的。面对越来越多复杂难解的社会,人们在作深入思考,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正在回归,社会主义依然具有巨大的生命力。不信,您问问下岗的工人、失地的农民与城市低保户。
仁兄未免少见 其实我并没变,昨毁神功大师,今抓政治神汉。//@面壁思浮云:回复@司马南:以前对您很崇敬,因为您在做很多人想做却没有能力做的事,现在您却在做很多人鄙视的事情。曾经以为这个微博博主是另外一个司马南——能证实一下,您和反伪科学的司马南是同一个人吗?
回复@面壁思浮云:不是”御用“,是'被御用"——您说我是'御用'的。我请问:今日皇上安在哉?鄙人如何被御用? //@面壁思浮云:不知道没有两弹一星会死多少人,因为历史不容假设。但我知道有了两弹一星,我们仍然饿死了几千万人,并且粉饰为“三年自然灾害”——谁都知道那是人祸。@司马南 由反伪科学斗士变
回复@汪绍凯:汪先生,您的观点自由地发表在网络上,这是中国社会的进步。但是,您有发表个性言论的自由,并不能由此证明您的言论是正确的。将毛泽东思想称之为”极端个人主义“,否定的不仅仅是一部中国革命的历史,还有中国的宪法原则,以及1949年代共同纲领规定的立国之本,我知道您当然不在乎。牛啊
评论 沈逸教授:当来自发达国家的信息干涉发生时,转型国家被迫拦阻切断网络,一如埃及政府在2011年2月做的。但这种动作的代价巨大——支付信息不透明引发的高昂政治与社会成本;而如果在有限的时间内无法解决导致问题的原因,只能面临更加激烈的反弹,把更多的行为体从虚拟空间逼上街头。
回复@亚克西小姐:谢谢 //@亚克西小姐:司马老师你的粉丝收集了司马南反驳粗俗经典语录,都是你的经典幽默机智言论哦。我们这里很多学生超迷你!
回复@太阳照在尼罗河上:您可以讲一点起码的道理吗? //@太阳照在尼罗河上:反动派?我求求你告诉我TMD神马叫TMD反动派???反对共产党就叫反动派,就一个政党,你还真把共产党当你爹娘了!!从胜利走向胜利,这是人话不、
回复@xixishuiba0:小弟,你说的不能算错,你的自信,也很可贵。求你一件事行吗?我新出了一本书,通篇讲民主问题,兼及论述专制等,您能不能在当当网上买一本看一看,然后,我们再讨论,好不好呢?书名《民主胡同40条》,副标题:中国民主政治一般原理的随机阐释。 //@xixishuiba0:回复@司马南:我觉得现
回复@胜利是一种高度:你的话让我想起当年的412政变, 反动派就是这样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的。但是,90年的历史证明了,中共从错误中汲取教训,从胜利走向胜利。412的时候,中共没有被吓到,今天,这样的谩骂更不会损害中共的汗毛。您若真愿意中国进步,何妨具体指出中共的问题?这比骂中共妓女来得有力
回复@太阳照在尼罗河上:饿死人与两弹一星的关系,您说得清?没有两弹一星,那是要死人的。【忽闻联军袭利国,尤念伟人毛泽东,假使没有爆两弹,何来GDP第二名?】 //@太阳照在尼罗河上:你有病吧你。饿死那么多人,搞鸡毛两弹一星。
回复@太极静修堂_飘往何处:谢谢您,骂人是不对的,但是骂人者并非没有交流的愿望。只要愿意交流愿意讲道理,我有时间就回复一二。事实证明,你的态度也可以影响甚至改变他人。网络净化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应该创造舆论让大家认同:骂人是服输的表现,骂人是懦弱的外衣,骂人是野蛮的标志。
回复@靠谱青年vb:您好?谢谢您跟我这样交流。我当然看到社会的种种不公,我也知道社会存在着您所说的“错关'、"强拆"等问题,但是,我能请您做一点思考吗:1、是体制问题吗?2、推翻体制会比今天更好吗?3、诋毁施压中国的势力,他们是为中国好吗? //@靠谱青年vb:司马老师,说实话,我之前是
回复@叶瑟于风:您的回复很给力,很让人清醒。很多人看到您的回复,他们会像您的网名一样“叶瑟于风” ,瑟瑟发抖,透心寒凉。我的同胞,您知道吗,我并不想指责您,为您的46个字的回复,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在统摄着我。 //@叶瑟于风:你是说中国没有两弹一星 早被占领了 向香港一样 那我觉得很好啊 香港
回复@发肥的胖子:胖子,不知道您有多胖,但是您的优点很明显,您不拒绝交流。但是,您的记忆力、检索能力似乎不足,你总是把别人的观点说成是司马南的观点,所以,这个问题恕我不作回复。 //@发肥的胖子:回复@司马南:我这样说是指出,他也说过正确的话,也说过错误的话,因为他也是人,不是神,而你还
回复@陈万清-陈万青先生,您好。我的话是有疏漏,不过我的疏漏是如果中国没有毛主席留下的两弹一星,等不到今天,中国早就被联军肢解了。 //@陈万清-:司马先生的后一观点,恐怕立不住吧!即便,中国现在没有两弹一星,那“联军”也未必就会肆虐中国!先生的立论,有失水平!(我,嘴欠了!请开罪)
回复@太极静修堂_飘往何处:既然您的头脑或比猪头清楚,可有道理讲一讲吗? //@太极静修堂_飘往何处:司马南猪头一个
回复@发肥的胖子:一方面反对毛泽东诋毁毛泽东,一方面找到毛泽东一生当中说过的某几句话证明自己是正确的。看来,反毛者似乎都没有读过金岳霖。 //@发肥的胖子:毛泽东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五年之间说的话,你自己吧!不知道可以去看历史的先声,你怎么肯定!
回复@cxxxxxo:卡扎菲有多黑,我不知道,但是打着某旗号正在弄死卡扎菲的人有多黑,世界人民是看得很清楚的。真正的人道主义灾难正在虚伪的解救者面前罩下发生着,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荒诞。如果没有毛主席为我们留下的两弹一星,联军早就肆虐中国了。 //@cxxxxxo:回复@安知非仆: 萨达姆那种烂人打倒活该,
回复@江易宇:说出理由来好吗?共产党不该肯定?毛泽东思想不该肯定? //@江易宇:我一直都是赞成你的民主也或有不同的色彩,民主制度也或与发展阶段段、国家历史、民众教养、传统文化、现阶段任务相联系?世界上没有一摸一样的民主。---我反对的是你对共产党的及其肯定和毛主义的及其推崇
回复@林兮白:疑似性交的副教授写的 //@林兮白:司马,你说的是余杰他们吧!!但是他们是911发生之后写的,不是美军入侵伊拉克才写的吧!! //@司马南:回复@江易宇:江大人,您没有看到美军入侵伊拉克的时候,北大教授某某出来动情地写诗《今夜我们都是美国人》吗?汪精卫虽然早就死了,但是汉奸没有绝迹。
回复@xixishuiba0:除了“民主与专制”两分法以外,您是否还有其他的想法?只知道民主与专制,与看电影只分'好人坏人"一样单纯而稚气。您是否想过,民主也或有不同的色彩,民主制度也或与发展阶段段、国家历史、民众教养、传统文化、现阶段任务相联系?世界上没有一摸一样的民主。 //@xixishuiba0:司
回复@鹅湖龙少:不认同观点,就说观点嘛。 //@鹅湖龙少:你的口才不赖,行为也不赖,观点真不能认同. //@司马南:回复@鹅湖龙少:请原谅,我也并不在乎与您交流不交流。不在乎不是不屑,而是因为您的对抗性观点与破坏性情绪实在没有创意,一点也不新鲜。
回复@一梦惘然:您了解那个年代?老人家,您好? //@一梦惘然:说实话,你的思维还停留在五六十年代....
回复@发肥的胖子:您当然可以,而且也有权利,只盯着看政府的问题(罪恶),但是政府的事情要是做对了做得好,人大会上代表们还是要举手按键表决同意的。温家宝总理的工作报告博得代表们的掌声即是明证。还应该说,批评政府指责政府,也不能无中生有栽赃陷害。例如,不能把抗震救灾的成就归结为普世价值
回复@毛小飞:毛先生,“上帝眷顾的美国”是不是您所憎恶的天朝呢?司马南站到自己国家的立场上说话何错之有?也不知道您是不是中国公民,如若还是,您岂非也在作践自己,连同自己的先人。 //@毛小飞: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手怎么那么贱去关注你,你难道天天为天朝说话不觉得以后会给你后代留下什么后遗症
回复@一梦惘然:有问题说问题,有问题解决问题,没事找事,把非问题说成是问题,把问题说成是罪恶,分明不善意。不善意也无所谓,但是因此你欺我中华无人,要取我首级,未免太偏执了一点。 //@一梦惘然:同样,你也戴的是有色眼镜。那么严重的人权问题你看不到?????
奇迹,是奇迹,但是,戴着有色眼镜的人是看不到的。他们看到的是“独裁专制的国家”,及某几个接受海外遥控的“人权斗士”人权状况恶化。@曹国伟:四川省委书记介绍,汶川大地震被毁的住宅有530万户,导致1200万人口无家可归。震后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重建和安置,这是一个奇迹。今天在灾区走了一圈,重建的成果令人印象深刻。 原文转发|原文评
评论 昨天在四月青年网站录节目,说道艾未未的事情,大家都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原因被警方带走,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个大胡子艺术家“涉嫌经济犯罪”。有一部分人,顽强地认为中国的整个法律体系都是非法的,甚至宪法原则都是要被推翻的,怎么认为是他的事,但是触犯法律,就要被追究的,这是依法治国的本意。
评论 中国警方7日对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中国法律。环球时报说得好:中国的法律是这个国家的骨骼,西方试图影响艾未未案的审理,就像要给这个骨骼加上电动装置,遥控器握在他们的手里,让中国成为大而听话的玩偶。举望当今世界,这样的小玩偶已经比比皆是。
评论 昨大早,美国使馆签证,老长的大队见识了美国秩序:先排队审核材料,再排队打手印,第三次排队见签证官。本人20年来第四次到美国使馆签证,本以为又会被以有“移民倾向”为由拒签,岂料签证官笑眯眯的,居然过了。好呀,这下有机会哈佛见到于建嵘副教授了,不知道于建嵘的美国听众对我的讲话作何反应。
评论 环球时报:艾未未“被带走”的具体事情估计很快会明了。法律不会因为西方舆论的批评,就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绕弯,做让步。历史将对艾未未这样的人做出评判,在这之前,他们有时会为自己的特殊选择付出一些代价,这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一样的。
评论 环球时报: 西方在无视中国司法运行的复杂环境,也无视艾未未个人行为的复杂特点,将他“被带走”这件事,用一句简单的政治口号说成是中国的“人权恶化”。“人权”真成了西方政客和媒体手里拎的一桶漆,见什么抹什么,他们在抹掉这个世界各种细致的分辨率。
评论 在西方某些人的眼中,艾未未的人权才是人权,艾未未的人权胜过一切,至少高于全体中国人的人权,更高于中国的法律。如果有人就觉得这个推论很奇怪,那就对了。因为艾未未的所谓人权是西方某些势力操控的。只要是他们操控的,就应该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强盗的逻辑从来如此。
评论 环球时报社评: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http://t.cn/hjq2e 2011年04月06日10:39 艾未未据信近日被中国警方“带走”,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人权机构”迅速出面干预,要求中方立即释放艾未未,并将此事上升为中国“人权恶化”,艾未未则被称为“中国人权斗士。
评论 【西方新闻自由的最新事例】德国对外广播电台“德国之声”以“政治不合格”为由开除4名华人记者(详见环球时报2011年4月2日第3版),4名记者发表公开信,谴责“德国之声”将中文部意识形态化违反新闻准则。 “张丹红事件”后,“德国之声”实际上无条件满足了反华人士的要求,对稿件进行秘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