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房地产反暴利法纯粹扯淡


谢逸枫:房地产反暴利法纯粹扯淡
房地产是最不暴利的行业 开发商是最不暴利的商人

   摘要:2011年3月4日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则认为,房价过高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他在提案中建议,制定房地产市场反暴利法,应该从立法层面约束开发商的暴利。2011年3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表示,国企进入不是导致高房价的决定性因素,但此举造成房地产的利益格局面临挑战,因此国企在受“夹板气”,呼吁全国人大明确国企的定位;另外建议征收暴利税来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2011年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对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的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

   一。请问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及政协委员,是谁在管理和监督房地产?是谁在控制土地?谁在吃土地差钱财政?谁在收房地产50项费?谁在收房地产13项税?

   笔者认为,如果按照房地产价格成本看,政府吃到房价利润高达60%-70%,而开发商的利润仅在30%-40%,并且要在成本控制好的情况下和政策利好及市场旺盛的情况下,一般是20%-30%左右,当然不排除特殊的城市和区域及项目,利润会达到50%以,但是这个属于特殊案例。房地产是政策市,一直被政府管着,现在管不住房价,就把责任给开发商,岂是政府所为?

   土地一直是一个出口,是政府卖,政府一直扮演拿土地收入的角色,而房地产税费是政府收,大部分城市公共基础配套和市政配套及小区配套是开发商建。而开发商除了要缴纳一大笔土地出让金即地价外,占到房价的50%-60%,还得上缴多到63项税费,占到房价是30%-40%,还不包括开发商的慈善事业和建安及开发成本等配套建设其他支出,甚至还代替政府承担建保障房60%的任务。

   是谁规定开发商不能获得合法和合理的利润,而所谓的高利润称为暴利,哪条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制定房地产市场反暴利法,究竟是反什么?如果说房地产是暴利行业。与国内四大油业和央企及国企等国家政府部门的企业利润比较,房地产是最不暴利的行业,而开发商是最不暴利的商人。

   二。请问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及政协委员,在不完成竞争的市场机制下,什么是暴利行业?是什么原因致高房价和房价上涨过快的?是谁决定房价上涨的?是谁让地价越来越高的?是谁让市场流动性过剩的?

   笔者认为,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是吃饱撑着没事干,开什么荒谬的房地产暴利税,纯粹是不务正业,为什么不把该暴利的行业实施反暴利?毫无疑问,房地产

   把房价过高之主因归结为开发商,把开发商追求利润称为开发商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房价上涨,这不是"欲加之罪"。把高房价责任的黑锅让开发商背,这是政府推卸责任和国人对房地产的误解及外界对开发商作为富人的鄙视。

 

   其实,开发商是最无辜和最冤枉的,因为房价过高不是开发商造成的,恰恰是政府和国人自己及金融政策等城市化的因素,由于国家太依赖房地产,货币政策宽松和通胀及供求不平衡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

   其中房地产是支柱产业和拉动近60个产业发展及土地财政等占DGP的10%以上,使房地产成为政府重要经济发展和收入及城市三改等政绩的法宝。另外是城市化拉动购买需求,供应不到位。通胀和人民币升值及热钱等银行负利率下,投资房地产是购买力最直接的意图,这中国高房价的主要原因,高房价不是开发商的过错,不是开发商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后果。

   三,请问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及政协委员,谁吃的房价成份利润最多?谁拿得最多?

   笔者认为,不要拿世界房地产业平均利润率是5%-7%说事,还说什么我国规定是8%,国内房地产开发利润远远超过这一标准,有些楼盘达到30%以上,和政府获得的房价利润比较,开发商吃的小头,政府才是吃大头。

   为什么不规定政府不要过分吃土地差钱和地价少收一点及不要拿那么多税费?难道只允许政府发财,不允许开发商获得合理的利润?

   2011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房地产暴利立法控制提案,完全是不懂得房地产的局外人的提案。这个提案所说的房地产暴利税,不是一个新鲜的说法,近些年来反复被提起,人们因为对高房价的不满而觉得这个提法很解气,却对其中的荒谬之处知之甚少。

   四,对房地产行业应该征收暴利税吗?笔者也赞同认为房地产行业有特点但并不特殊,房地产行业肯定有和其它行业不同的地方,也就是有其自身特点,但是养猪行业就没有自身特点吗?任何行业都有。而从遵循市场规律或者违背市场规律这样的大角度看,房地产行业并不特殊,它也有商机、也有竞争,同时也有权力干预、违法不公。

   即便我们同意暴利税,那么从公平的角度讲,那也根本不应该只针对房地产行业。该杜绝的是“上海倒楼开发商”那样的暴利。房地产行业不特殊,所以仍然存在靠能力靠运气取得的高利润,也存在靠行政垄断、靠腐败取得的高利润,应该杜绝的是后者。

   该杜绝的是“上海倒楼开发商”那样的暴利。房地产行业不特殊,所以仍然存在靠能力靠运气取得的高利润,也存在靠行政垄断、靠腐败取得的高利润,应该杜绝的是后者。但是那样的暴利本就是违法犯罪,不求执法求立法何其荒谬.有趣的是,上海倒楼开发商和郑州经适房的开发商的“成色”都是戏剧性的被发现的,前者是倒楼这样的怪事,后者拜一句“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所赐。

   如果没有这样的偶然因素,他们依旧享受着暴利,而这样的暴利本就是违法甚至犯罪所得,这样的暴利上位法都管不了,指望“反暴利法”岂不可笑?任何弊端都要诉诸征税和立法,成了最近几年的一大误区。

   世上有所谓的“暴利行业”吗短期内是有的,因为总有商机被发现。长期是没有的,因为商机总会被瓜分。只有准入门槛才会制造长期的暴利行业。不许人们随便进入,竞争形成不了,里面的几家企业则可以为所欲为。这些企业不但享受了无竞争的环境,还频频拿到各种各样的补贴。

   《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刚刚发布,显示2001-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少缴纳的利息、地租、资源租以及获得财政补贴共计64766.91亿元)。它们的暴利的确让人羡慕嫉妒恨,但是对它们征收暴利税难道不是多此一举吗?为什么不把准入门槛拆除、或者取消补贴呢。

   世上存在“暴利企业”吗,高能力或好运气的企业当然有暴利世界上的高利润企业可谓数不胜数,就拿我国的一些互联网领军企业来说,利润率常常超过40%,这可比宋林飞委员所说的“有些楼盘达到30%以上”还要高得多,是不是更应该征收暴利税呢?如果把姚明看成一家企业,他打一场球的收入比某些普通人干一辈子都多,是不是也该征收“暴利税”呢?

   但这样的暴利既正当,也已经多纳了税,且不稳固。实际上,征税体系本就是一套取富救贫的体系,也就是多赚钱多缴税,高利润者已经多交了税,只不过不能叫暴利税罢了。高利润者,哪怕像微软那样的垄断巨头,它的高利润也是不稳固的,因为随时可能有谷歌、苹果这样的企业给它形成压力。

   不正当的竞争才会制造不正当的暴利企业。当然,我们也看到不少企业既无能力,也不凭运气,依然财源滚滚,比如前述国有垄断企业,以及在开放领域里搞权贵市场经济的那些企业。这些企业的暴利也让人羡慕嫉妒恨,但应该交给法治去解决,或者说,如果现有的法制无法制约它们,那么多一个“反暴利法”又有何用?

   任何行业从遵循市场规律或者违背市场规律这样的大角度看,房地产行业并不特殊,它也有商机、也有竞争,同时也有权力干预、违法不公。即便我们同意暴利税,那么从公平的角度讲,那也根本不应该只针对房地产行业。

   五,房地产行业该对谁征收暴利税?笔者也赞同认为当下房产税费居高不下,统计显示,各种税费高达63种。税种繁杂、征收环节多,重复征税,多次收费,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其实,房价虚高,房产暴利,不是因为税收征得太少了,而是因为源头上的土地垄断和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以及终端销售环节的供需失衡等等。

   在这样的现实下,简单开征暴利税,除了增添一个新税种之外,极可能进一步助推房价。另外,开征“暴利税”还会遭遇操作难,比如,如何界定“暴利”,如何核定房产商的利润、成本等等。

   对房地产征收暴利税,这一以“暴”制“暴”的做法不值得提倡。第一,暴利税只对有暴利的开发商征收,对无暴利的开发商不征收,从逻辑上讲可以让开发商不追求暴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非常之难,只会滋生更多“成本黑箱”。第二,暴利税只对有暴利的开发商征收,也未必有效。商人只会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征收暴利税,必然会导致成本加大、预期利润降低。暴利税最终会“回报”在购房者身上。

   第三,暴利税让地方政府从中又能得到一笔额外收入。高房价会让地方政府受益、会让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结成利益同盟;暴利税的反暴利作用不仅无法得到凸显,而且会让开发商的暴利变得更“合法合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征收暴利税所增加的成本,很可能被房地产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结果非但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反而推动了房价上涨。如果对房地产行业征收暴利税,那么别的行业呢?单独对房地产行业征收暴利税,是不是“行业不公”呢?试图通过对房地产行业征收暴利税来解决高房价问题,无疑是“征税万能综合症”的表现。

   “暴利税”一旦开征,将在税收方面增加房地产行业成本。当暴利也需要纳税,暴利程度就有望降低。由于暴利而引发的房地产行业投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 但假如认为“暴利税”能成房地产“暴利”的终结者,甚至认为“暴利税”一征,房价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房地产市场立马回归理性,显然不太可能。对房地产行业征收“暴利税”,最终的结果可能是,房地产行业又多了一个税种,但房价却依然居高不下。房地产行业也因交了“暴利税”而变得更加名正言顺、合情合理

   其实,房价高不高,归根结底还是由供求关系决定。在供求关系没有得到有效改变的前提下,征收“暴利税”只会进一步减少市场供给,使房地产市场更加奇货可居。在房地产卖方市场的格局下,“暴利税”最终只会是由购房者埋单,及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言以蔽之,在市场供需失衡的当下,对房地产行业征收“暴利税”,不但难以遏制房价上涨势头,反而可能是火上浇油,使房价更加高涨,因而不可行。

    “暴利税”一定会助燃房价, 如果对房地产行业征收暴利税,不排除开发商将成本转移到房价上,反而催升楼价。房地产暴利税不值得期待.征暴利税不如改卖地规则.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要割断土地与地方财政之间的“脐带”;变革现有土地招拍挂制度;对现行房地产税费清理“瘦身”。

   现在土地拍卖模式是“价高者得”,地价越高,房价越高,极不合理,应该改为“质优价廉者得”:开发商参与土地拍卖时,能承诺房屋质优价廉者,才可以得到这块土地。只有从土地拍卖环节限定房屋的预期价格,高房价理性回归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导致房价高居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土地垄断,二是市场供需失衡,三是货币政策宽松。四是城市化和通胀及投资渠道缺乏。五是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不力。六是房地产税费过多。假如我们的房地产治理措施不能切实地从这两方面下手,则再出台其它措施都是无济于事!所以征收暴利税,给人的感觉是在打“擦边球”,而且还有分“一杯羹”的嫌疑。要治理房地产暴利,是要通过强硬的手段打击暴利的源头,这才能釜底抽薪。

   不能让“口水战”淹没房价真相,高房价的真相不该淹没在口水战之中,眼下房价高企的因素是明摆着的,关键看能否痛下决心。面对脱缰野马一般的高房价,“暴利税”是否真能奏效?回答这个问题,先看看两个现实:一是中国顶级富豪半数靠房地产暴利发家,二是统计显示房地产领域税目多达60余种。开发商发财了,税收想必也不少,正应了那一句“水涨船高”。既然房地产是个“大蛋糕”,多几张嘴巴总承受得起。只是,“暴利税”千万别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谢逸枫

2011年5月1日 

暴利税是政府抢劫开发商又一把利器,找借口增加财政收入才是真目的,遏制房价上涨和抑制上涨过快及消除高房价等消除暴利的晃子,所谓的反暴利法就是一个扯淡法。
   这是非常不人道和不客观及不公平的待遇,社会和规律都提倡“一视同仁”,为什么非要把开发商作为打击的目标,难道房价过高的根源是开发商导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