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发布2011年1-4月中国外贸进出口情况。据海关统计,前4个月,中国进出口总值11003.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5%。其中出口5553亿美元,增长27.4%;进口5450.2亿美元,增长29.6%。累计贸易顺差102.8亿美元,减少32.8%。其中,2011年4月,中国出口塑料制品67.6万吨,金额18.6亿美元;1-4月累计出口237.3万吨,金额64.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0%和24.5%。
4月,中国进口初级形状的塑料183万吨,金额39.5亿美元;1-4月累计进口774万吨,金额156.6亿美元,同比分别减少5.8%和增长9.4%。
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仅2011年第一季度,宁波地区出口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已逾3800批次,货值突破6960万美元,其中欧盟市场占比达到四分之一。虽然考虑到新规要求变化较大,欧盟设置了较长的执行过渡期,但目前已有企业反映收到欧洲客户通知,要求明年起须按新法规对出口产品提供成分清单,并根据新规要求对总迁移量、特定迁移量和重金属迁移量进行第三方测试。新规的实行将迫使企业加快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付出更高的产品检测成本,冲击效应开始显现。
据国际模具及五金塑胶产业供应商协会秘书长罗百辉介绍,欧盟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最新法规(EU)No.10/2011于2011年5月1日开始生效。新规将取代现行的塑料制品指令2002/72/EC。与原法规相比,新规要求更加细化,特别是检测项目变化较大。
新法规将多层复合材料中的塑料层以及带有印刷或涂层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纳入监管范围;
明确要求投放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应符合要求并根据良好生产规范生产;
首次提出了塑料材料及制品中钡、钴、铜、铁、锂、锰和锌等重金属迁移量的指标要求;
要求经营者提供塑料原料和产品合格的书面声明,并能提供材料或制品的成分信息等。
为此,国际模具及五金塑胶产业供应商协会秘书长罗百辉提醒国内塑料制品出口企业要及时关注新法规的相关条款,加强与欧洲客户的沟通,慎重对待输欧塑料制品的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和成品品质管理,加快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沟通联系,准备好必要的合格声明资料并提前做好产品检验。技术检测部门也应尽快根据新要求完成检测项目的更新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一季度塑料制品出口64亿美元 外贸企业须关注欧盟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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