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逼少女“卖处”师德何在?!


  看到中新网的一篇报道,犹如晴天霹雳,炸得我心惊肉跳、哑口无言——教师逼迫少女们“卖处”???师德何在!!!

  “逼良为娼”——我的脑子里不由得闪现这个词语。这个早在新中国成立后就已经被彻底清算的封建青楼文化,难道说它死灰复燃了吗?

  核心提示

  近日,贵州威宁县警方证实一网络传言,该县新发乡中学两名老师胁迫13岁至17岁女生“卖处”。截至6月27日,警方已控制8名嫌疑人,主要嫌疑人———新发镇中学老师彭少云等4人在逃。威宁县宣传部表示,警方已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正全力调查中。

  民间传闻受害女生达百人以上,有杂志报道称受害人数83人。据威宁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掌握的受害人数为18人,但具体人数需要等警方结案时方能确定。

  令人发指的是:威宁县教育局的负责人称,在过去的近两年时间里,当地18名学生被老师胁迫“卖处”,其中新发乡中心小学14名,乡中学4名,年龄都在13岁到17岁之间。几名年龄小的已丧失生育能力。

  令人气愤的是:“整个案子时间跨度很长。”杜培智,威宁县教育局主管基层教育的副局长,他说,案发时间从2005年开始,一直延续到2006年上半年。

  令人恐怖的是:教师参与之多,组织之严密,发展之“壮大”,无法无天之公开化,受害少女之多,都叫人难以接受。

  如若不是警察证实所谓“网络传言”,威宁县领导会重视吗?威宁县教育局难道不会处置这么严重的事件吗?威宁县委、县政府怎么能“一无所知”任教师逼迫少女“卖处”达如此之久?

  呜呼!

  这是何等的罪孽啊?!法律的尊严何在?政府的责任在哪里?为人师表的高尚何存?我们还希冀些什么?(此文作于 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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