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前存“巨款”400元,可买一套房,今买一瓶酒


1977年汤婆婆在银行里存了当时可以买下一套房子的400元钱,一忘就是33年。33年后,这400元存款产生了438.18元的利益,扣除中间几年需要征收的利息税2.36元,汤婆婆连本带息仅可取出835.82元。

400元在1977年确实是一笔巨款了。1977年一个大学生一个月的伙食费15元足够了。400元相当于大学生两年的伙食费。也有媒体报道,当时这400元,足够买一套房子。

1978年的物价情况:面粉0.1850.22/斤,猪肉0.851/,北京地铁票价0.1元,水费0.12/吨,中华香烟0.55/盒,茅台酒8/……

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汤婆婆当年可以用这笔钱买400斤猪肉,1818斤面粉,727盒中华香烟或者50瓶茅台酒。但按现在的物价来计算,835.82元仅可买420斤面粉,69斤猪肉,40盒中华香烟或者1瓶茅台酒。

 

林毅夫:“穷人把钱存入银行,实际上是补贴富人。”

网友观点:

小老百姓真可怜,有点钱都是压箱底备灾备荒的。花不敢花,存在银行里就这么贬值。

“33年前400元可以买多少黄金,现在的835元又能买多少黄金,有钱存银行的人真傻,去买通货吧,(换成黄金至少可以保值)

所以说,钱要懂得用来投资,放在银行里是没有意义的。毕竟银行不是给我们打工的呀!